第四百九十九章 重新冊封緬甸國王(第2/3頁)

若是非要把河西岸那點平原也全部拿到手,那麽就得把西緬徹底滅了,否則把緬人逼進若開山脈,不時騷擾,我大明統治成本只會直線上升。

而且真把人逼進山裏,莽羅必然崩潰,到時候我們面對的就是若開山裏一大堆各自為戰的土司部落,他們互不統屬,做出來的事情也沒人能抓總負責任,最終必然陷入無窮無盡的泥潭。

相比之下,若是在平原邊緣給他們留一個肥沃的立足點,那麽他們要保住這個立足點,就不敢得罪我大明。其他部落土司私下裏挑釁大明,他們也得幫著大明彈壓,以免遭來大明的報復。

而如果他們管不好下面的部落土司,大明就可以直接挑軟柿子捏,直接進攻他們位於河谷平原地帶那些易攻難守的肥沃領地,作為敲打,逼迫他們為大明出力。”

顧炎武每說一句,朱慈煜的表情就豁然開朗一些,最後也不得不承認顧閣老的說法,才是統治成本最低的老成謀國之見。

“朕懂了!給他們在河西留一點肥沃的平原,那就是將來莽羅的命門!他只要不聽話,或者他手下不聽話,我大明就盯著這根命門猛鑿!

真要是逼得他們所有的命門都丟光了,只剩下十萬大山裏的硬骨頭,到時候就不方便要挾緬人了!”

……

皇帝終於領會了他父王和顧閣老的良苦用心後,後續的禮部官員集議討論就輕松得多了,反正談判基調已經定下,剩下的只是具體討價還價。

大家根據李定國送回來的戰報,以及對實時實際占領區的描述,在地圖上大致勘合了一下,最終花了幾天時間,擬出了割地和出讓羈縻的具體條件:

第一,緬甸方面必須把從嘉靖年間開始、侵奪的原本作為大明附庸的三宣六慰的土地,全部重新吐出來,解除跟那些部落土司的附庸關系,任由這些部落土司重新歸順大明,並且任由大明按自己的節奏逐步改土歸流。

或許後世看官對這個地圖沒什麽概念,那麽等效折算到後世的地圖上,就相當於緬甸北部的克欽邦全境,包括歷史上曾經爭議的那部分領土,外加整個木邦、還有撣邦的北半部,都算在這次的歸還範圍內。

其次,除了上述三宣六慰,緬甸方面還必須確保怒江沿岸,一直到臘戌、皎山一帶的河谷土地,全部交給大明。

再次,緬甸方面還得確保從臘戌翻越皎山抵達阿瓦的國土,全部割讓給大明。

最後,從阿瓦順著伊洛瓦底江南下,一直到勃固入海口,整條伊洛瓦底江的東岸部分,全部割讓給大明。

伊瓦洛底江的航道,未來作為界河由明、緬共用,但緬甸方面不得阻止大明對河流進行疏浚、水利建設和航運整頓。緬甸方面不得單方面淤塞航道,如果緬方疏浚不力,那麽就要允許大明方面出人全面疏浚。

至於賠款,緬甸那麽窮,也是不存在的。最多只是作為談判時的一個嚇人元素拿出來晃悠一下,最後既然都割了那麽多地,款就不用賠了。

條件擬定好之後,自然有信使再從廣州送去雲南,再由李定國軍前交給緬甸方面。這一次的條件只是用了禮部和司禮監的印,沒有用皇帝的玉璽,因為皇帝的旨意只能是最後拍板定論才用。

所以這個條件也就是給莽羅和莽麗提看一下。

緬甸方面看到這個割地條件後,第一反應自然還是要大吃一驚的,因為實在是割了太多的地。

但是從另一方面看,這些地皮也並沒有超出李定國和鄭成功實際軍事進攻占領的面積。換言之,都是大明先在軍事上拿到手了,造成了實施占領,然後再來談。而且最終要拿走的,比大明已經軍事占領的,還稍微少一點點。

比如李定國如今已經拿下了伊洛瓦底江西岸的一部分肥沃平原,但從受降條件來看,大明未來並不要西岸的土地。只要緬甸人答應了,蓋章承諾,李定國就會從西岸退兵。

緬甸的國都勃固和陪都、故都阿瓦,大明都是要占領的,但是第三大城市彬馬那因為是位於伊洛瓦底河西岸,可以留給莽羅,作為緬甸未來的新都。

這樣看來,緬甸既然已經沒有了實力,似乎也只能答應。畢竟在中南半島上,一直到18世紀,都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歷史上後來緬甸一度滅亡了暹羅的大城王朝,後來又被暹羅鄭信復國的吞武裏王朝推回來,還連本帶利奪取了後世泰國北部的清邁地區。這種叢林法則隨意根據武力強弱搶奪土地的行徑,一直要到19世紀左右,英法殖民者進入,才開始勉強講一點國際法(所謂講國際法,一開始也只是走個外交和國際法流程來割地)

所以,如今才17世紀後半夜,大明的拳頭更硬,加上緬甸此前確實被大明抓住了把柄,打趴下後割那麽多地,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