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 一切都在計劃之中(第2/3頁)

然後再好言好語正式回復大明使者,就說收容叛徒之事實是一時之誤,並非有意。只是年月已久,大多數入境者都已隱姓埋名不知所蹤,我緬甸只能找到這幾個,也都已經交出來了,足見我緬甸的誠意。

但是,大明要求把歸附土司部族全部割讓給大明的請求,一時無法做到,希望大明方面收回這項要求,其余割地賠罪也都無從談起。”

莽白即使打算抵抗,也不會徹頭徹尾不給大明面子。他覺得殺幾個降將中的小角色,以及個別不聽話的部落土司,給大明一個台階下,這點代價還是可以付的。畢竟這都是面子為主,實利幾乎沒有。

莽羅也就沒有違背父王的意思,直接去做了。

正面外交穩住之後,莽白繼續內部軍備和拉攏其他外援的嘗試。

於是他又吩咐自己的另一個兒子莽麗提,抓緊動員緬甸自身的軍隊,堅壁清野,做好打仗前的準備。

再次,他又吩咐心腹大臣迪布提,去聯絡越南的各方勢力,看看有沒有人願意抱團對付大明的。

這人也算是莽白手下著名的外交騙子了,歷史上莽白就派他去詐騙沐國公和永歷帝,說要請他們來喝咒水盟誓,然後把永歷帝身邊的人都騙來殺了。

此刻領受了聯合越南的任務,也算是重操舊業,歷史巧合了。

如今的越南其實分為了兩朝四姓勢力,內部也非常混亂,要說各方勢力都肯一起抱團對付大明,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但考慮到越南各方勢力之間內部有仇。所以一旦有其中一部分投靠了大明,另外一部分肯定不得不對抗大明,所以確實挺有聯合的價值。

……

把拖延、動員和找外援三方面都安排妥當後,莽白最後一顆棋子,就是他跟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貿易關系了——

可千萬別把1660年代的緬甸,當成是一個原始的南蠻國家。當時的緬甸東籲王國,可是已經擁有七萬人的常備軍,其中還有五千人是使用荷蘭原裝進口燧發槍的火槍兵。

因為荷蘭人早在1627年,就已經在緬甸的勃固港開設了VOC的辦事處,到如今大明和緬甸發生沖突時,緬甸人跟西方殖民者的貿易通商史,已經持續了四十年之久。

說白了,當時的緬甸對西方交流模式,已經有一定程度上接近了印度的莫臥兒帝國,英國人荷蘭人葡萄牙人,都是有常年做生意的。他們可不會跟歷史上的明清兩朝那樣禁海。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歷史上雍正時期與緬甸的沖突,以及後來乾隆時的清緬戰爭,清軍才事實上吃了好幾次敗仗(但阿貴、和珅這些人對內匯報都是說大捷),因為緬甸軍隊在進入18世紀後,火槍是絕對比清軍厲害得多得多的。

後世觀眾把緬甸軍隊想象成只靠毒箭和戰象取勝的樣子,完全都是因為《還珠格格》之類瓊瑤辮子戲的毒害粉飾。

當然了,自古歐洲人在和東亞、東南亞國家貿易的時候,也都是會留一手的。

所以哪怕緬甸已經跟荷蘭東印度公司做了四十年生意了,但他們實際買到手的火槍,論質量和款式,基本上都還是荷蘭人上一代的產品。

歐洲殖民者從來不會好心到把最先進的武器直接賣給亞洲人的。

考慮到過去歐洲三十年戰爭時血腥的叠代、淘汰,以及荷蘭人過去半個世紀跟英國的爭鬥。荷蘭人賣給緬王的燧發槍,主流都是1618年、三十年戰爭開打後,被戰爭淘汰下來的戰前生產款,大約有四五千支。

還有少數,則是1652年第一次英荷戰爭時淘汰下來的,這已經算最好的了,在緬甸軍中裝備了一千多支。

而現在,面臨大明的直接威脅,莽白也不得不繼續多掏一點緬甸國庫裏的紅藍寶石和其他珍貴珠寶、並許諾荷蘭人一定的采礦權,用盡辦法向荷蘭緊急增購武器。

VOC駐勃固的商務代表範德裏夫,在聽說了莽白的要求後,也是有些為難。因為如今荷蘭跟大明的貿易關系保持得也還不錯,他不想再惹麻煩上身了。

不過歐洲殖民冒險者的節操終究是人均三姓家奴級別的,原則哪抵得過真金白銀給個人塞好處?莽白跟荷蘭人打交道也有年頭了,所以他選擇了給範德裏夫私人一大筆賄款珠寶,立刻就讓荷蘭人就範了。

最後範德裏夫私下裏表示:“尊敬的國王陛下,您想要得到更多的荷蘭火槍,除非您再額外答應兩個條件。”

莽白也不多廢話,讓範德裏夫直接有屁快放。範德裏夫也就不客氣了:“首先,我們荷蘭不希望跟大明關系鬧僵,所以無論你們得到多少火槍,將來貴國要是真的跟大明開戰了,請咬住口風,

承認這些火槍都是開戰前、因為過去四十年的貿易,逐步累積下的。反正就算我們在貴國開戰後再交貨,我們也只會承認是戰前交的,或者是消息不靈通,具體貿易商不知道你們跟大明開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