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第2/3頁)

這樣的案子裏,甲是沒有問題的,他貸款確實是為了買鄰居的田,實現耕地的適度集中,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也確實符合朝廷的法度,挑不出任何毛病。

但問題是乙或者丙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最終沒有想買地好好經營,他們只是做了中間商,錢稍微過了過手,買完後又賣給別的鄰居了,把田重新換成了錢。

然後這些人就套取了官府給的助農買地貸款,又沒有了原本那一畝三分地的束縛,直接選擇了將來卷款跑路,甚至腦子活絡的還會想著如何隱姓埋名。

而這種事情,朝廷確實是堵不住的,因為朝廷不能禁止赤貧之人一次性賣空自己的田。

萬一對方是一開始真心想背個貸款把自家的田買夠十畝以上、然後好好耕種經營呢?只是買了之後,又發生了別的意外,生存都有問題了,不得不重新賣田救命,這是很正常的。

就好比朝廷哪怕可以出限購政策,

但你總不能阻止人家貸款買房的人斷供吧?

更不能阻止貸款買房的人斷供後,違約被法拍吧?

任何朝代,只要用上了斷供或者法拍這兩招,加上確實不擔心自己背井離鄉征信全毀,那麽一個人想騙貸薅一筆羊毛,那是絕對止不住的——

至少在全民信息數字化聯網以前的時代,絕不可能做到。明朝的社會治理細致化程度,顯然還差遠了。

……

潮水褪去的時候,才知道誰在果泳。

而大水漫灌的時候,問題總是容易被掩蓋的。

張世鵬被朱樹人選為小康二年試點放貸、進行貧農土地互相兼並的試驗田,他一開始的工作,當然也得集中在如何放款,如何集中田地,如何減少貧農人口數量,把一部分人口擠出為工商籍。

所以對他的最初考核指標,也都是“杭州府境內在冊貧農的戶均田畝面積增加了多少、貧農人口轉工籍人數規模有多少”,這兩項指標,才是決定他試點政績好不好,幾年後是該升官還是留任還是貶值。

被考成法的KPI指標逼著,張世鵬一開始也只能采取比較激進寬松的信貸政策,給凡是符合條件的想買田貧農都盡量放貸,除非是朝廷撥給他的本金已經不夠了。

短短幾個月裏,他就放出去了至少兩百萬兩的銀子,涉及了杭州府各縣累計十幾萬的農戶。

賬面上的政績是很明顯的,經過這麽一番貧農之間的相互兼並,杭州府境內剩下的貧農,戶均擁有水田數量,從兩畝多上升到了五畝多,翻了一倍都不止。

同時至少有七八萬戶人口,從農籍轉為了工籍,為朝廷要力推的工商業建設,增加了全職廉價勞動力。

不過這種試點,估計後續也沒法大範圍推廣、大水漫灌了。因為朝廷根本拿不出那麽多放貸的本錢。如果一個杭州府,都要花掉一年兩百萬兩、後續每年還會有新的兼並放貸,最終數年總和可能會超出五百萬。

那要是應天蘇州松江常州湖州紹興寧波……這些人口密集人均田地很少的富庶府也都加入試點,不得一年耗費上兩千萬兩?多年累計就是五六千萬兩?朝廷哪有那麽多本錢來放貸?

以朝廷多年休養生息和平建設的結余,至今也沒結余到一億兩銀子。而每年的財政收入,也才幾千萬兩而已——

這個數字其實已經不低了,因為大明如今的人口還沒恢復,也就七千多萬人口,每年財政收入能有幾千萬兩數量級已經不錯了。

後世平行時空的清朝,到了乾隆末期嘉慶初期,也就一年七八千萬兩的財政收入,要不怎麽說和珅價值八億兩的抄家能抵朝廷十年歲入呢(其實黃金現銀都才分別幾百上千萬兩,其他都是珠寶珍玩土地估值的,這裏只是類比便於說明)

所以,大明朝廷恢復和平後,這幾年慢慢攢下的積蓄,在未來五年裏,就算不出別的意外,沒有別的花錢的地方,也就只能給南直隸加浙江的小部分府試點這個新法。

得等這些放貸十年八年之後收回來,利滾利滾到三倍(如果貸款都能順利收回來的話,實際上肯定有壞賬損耗),才能在南直隸和浙江其他地區,外加江西福建推廣。再過十年,才能滾到湖廣四川兩廣……

所以這肯定是一個比“廢丁分籍”更復雜和拖沓的大工程。如果大明不創造新的貨幣,或者搞點別的財源,靠財政結余的自有利息往上滾,三十年都完成不了。

好在這事兒也只是個引子,並不用很急,最終目的還是把廢丁分籍的事情徹底推進落實下去。至於有多少貧農借到了錢幫助他們買地把鄰居擠走,這指標本身其實並不重要。

……

張世鵬放了足足好幾個月貸,政績KPI數字蹭蹭蹭往上漲的同時,對本地民風刁鉆頗有認識的他,內心其實也非常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