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在磨合中前進(第2/3頁)

“學生以為,自古變法涉及財稅利益,要麽不利於官,要麽不利於民,兩者擇其一,才較易成功。若是官民兩不利,唯利於君,那便是韓非之法了,太過理想,而難以落地。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為主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今人主之於法術也,大臣不得擅斷,近習不敢賣重,浮萌趨於耕農,遊士危於戰陳。其反噬必重於‘刖兩足’。韓非借卞和之口所言,不得不慎呐。”

姚啟聖這番話,倒也略微有點掉書袋,但朱樹人也是兩榜進士出身,所以並不存在理解障礙。

理想主義的變法,最怕的就是想一步到位,然後同時既得罪了朝中大臣士紳,又得罪了人民群眾,最後只對皇帝一個人有好處,那就容易被反噬。

商鞅韓非這些人全都不得好死,急於求成起碼占一小半原因。

不過朱樹人並不覺得自己有同時得罪所有人,所以他不動聲色地問:“你何以覺得此番變法,有同時得罪士紳和百姓?此法明明是利於百姓的,徹底廢除了農籍百姓的丁稅,卻絲毫沒有增加負擔!多繳的錢糧也是替代他們原本該服的徭役的,怎麽看負擔都是只減不增。”

姚啟聖委婉地說:“殿下仁德愛民,學生豈能不知,但是殿下所定‘農籍百姓田畝下限’之法,今年雖未正式實施,可將來終究是對田地較少的自耕農負擔加重的,類似於倒退到了兩晉南北朝的占田制、均田制。

占田制均田制下,也是朝廷核定每個丁口理論該當占田多少,並且按該理論值納田賦,只不過當時指標較高,魏晉時為正丁占七十漢畝,唐初占四十唐畝,折合今日大明面積,也約有二十畝。

殿下所定下限,只是比唐人寬松了一半,同時對上限不加封頂,多占多納、履畝而稅。但說到底,這個下限原為大明此前所無,無知百姓未必能領會殿下的良苦用心,一旦有怨聲,又被士紳利用,形成合力,恐怕不易各個擊破。”

士紳是肯定有人會反對的,因為大明原先不用士紳納糧服役,現在至少要納糧交錢了,士紳在農業稅和代役錢上是純虧的,他們有動機鬧事,以及鼓動下面的人鬧事。

如果不給那些只有一點點田的農籍人口定個納稅面積下限,那麽農民這次就是百分百絕對純受益,不會被鼓動起來。

有了這個下限以後,家裏水田少於十畝的人,就不是純受益了,得掂量掂量。或許如果只有五六畝七八畝的話,也還能跟變法前勉強持平,因為多計征的幾畝田的糧賦,大約能跟免掉的人頭稅相當。

但如果全家一男一女兩個成年勞力、兩個未成年勞力,總共田數少於五畝,按照新法依然堅持保留農籍,應該就會小虧。這些人,就有可能被士紳利用。

雖說朱樹人武力強橫,可以殺一批帶頭鬧的士紳,然後把被蒙蔽的百姓勸回去,但終究有點不體面。

朱樹人見姚啟聖點出了這個利益分配的敵我劃線,倒也不得不承認,對方對這次新法的受益群體劃分、研究得還是比較透徹的。

但朱樹人堅持給農籍定一個田畝納稅面積下限,顯然是有另外的考慮——他是為了讓大明逐步啟動工業化,需要把低效的農業人口擠出來,讓田地稍微相對集中一些,至少能滿足勞動力的勞動飽和度,不至於讓農民閑著沒地種。

他是核算過的,以大明的農業生產效率,一家男女兩個大人加兩個十歲以上孩子,種十畝水田都是綽綽有余的。田再少的話,百姓的勞動力就浪費了,飯都沒吃飽,就大把時間閑下來曬太陽。

大陸彼端的英國人,如今已經羊吃人圈地圈了整整一百五十年了,大明在這方面已經算起步晚了。

如果不把農業人口擠出一些,營造一個打破小農自然經濟的氛圍,光靠上層推動,未必能讓大明實現工業化。

朱樹人活著的時候或許還能開開掛,可他之後的人呢?要是想回到老路上去,難道大明最後還等著列強將來把科技樹追平?

雖說這一世的大明,如今基礎科技已經可以了,就算朱樹人百年之後,後人無能擺爛,應該也不至於會明顯被列強反超,到時候最多也就是大明淪為科技列強之一、沒法對敵人形成明顯代差優勢。但朱樹人覺得這是不夠的。

他希望的大明攀科技和工業化進程,是將來要做到“地球上只有大明算強,不能有列”。

列強?誰允許你們列的?

所以,引導只種一點點田的農民改行去當工人,這個國策不能變。朱樹人至少已經比英國的羊吃人圈地溫和了無數倍了——英國那邊哪裏會保護只有十畝地的自耕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