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誰讓崇禎沒開天眼呢(第3/4頁)

具體的處理意見,肯定得過幾天朝會的時候再定,當然也有可能得了這麽大的好消息,崇禎明天一早就要臨時額外召集朝會。但今天好歹可以先定格調子。

崇禎想了想之後,第一反應就是把朱樹人進一步當做救火隊員,好生奴役,哪兒情況危急就往哪兒扔。於是他又拿回奏章反復看了幾眼,很不甘心地問:

“這孫可望逃走了,真有朱樹人說的那麽嚴重?還需要占用湖廣和四川官軍那麽多力量,繼續追擊?”

原來,朱樹人的奏章上,當然是對孫可望的威脅能怎麽誇大就怎麽誇大,甚至對於孫可望帶走的張獻忠殘部規模,都往高了吹,這樣朱樹人才能繼續拖延時間。

張國維跟朱樹人關系好,也了解朱樹人忠義的人品,所以選擇了完全相信他,此刻也幫著說好話:

“陛下,除惡務盡,才是最節省國帑民力的做法。去年朱樹人追剿張獻忠才打了一半,陳新甲就為了解圍開封,強行把他調到河南,這才有了張逆死灰復燃,糾纏至今。

正所謂揚湯止沸,莫如去薪,潰癰雖痛,勝於養毒。毒瘡在身,一旦挑破之後,便要徹底擠盡膿血,清洗幹凈。但凡留下一點,將來還會再糜爛肌體。

陛下難道忘了,當初前代闖賊高迎祥授首後,李自成不過一兩年很快又接過了闖賊的名號。孫可望如果不趁此機會追擊,未必不會變成第二個張逆。”

張國維這番話,算是切中時弊,也給足了朱樹人面子。

張國維對崇禎,對大明的忠義,絕對無需懷疑,他也是真心覺得這樣是對大明最好的,綜合算下來成本最省,免得將來再費好幾遍周折。

當然,他之所以會這麽說,也是因為他內心對於“追殺孫可望”這件事情,所需要的耗費的時間,有一個估算,而這個估算,實際上是遠遠短於朱樹人到時候實際執行時,會拖延的時間的。

張國維面君之前,私下裏自己估計了一下,當初朱樹人許諾一年半載徹底幹掉張獻忠。也就是快的話半年多,慢的話一年稍微多一點。

現在實際上,就是只用了半年多,至少把張獻忠本人滅了。那說明朱樹人的許諾是非常靠譜的,可以信賴。

如今既然還剩一點點掃尾,那把時間再折半,許諾朱樹人三個月搞定孫可望,最晚半年。

如果崇禎受不了半年,再討價還價一下,那就是在三個月的基礎上,稍微加一兩個月,最慢不能超過四五個月。

也就是到崇禎十六年十月,最晚十一月,徹底把南方一切余賊統統掃清。張國維覺得這個節奏是沒問題的。

畢竟目前的李自成,才剛剛幹掉孫傳庭,還沒暴露出更大的野心。張國維又不是穿越者,他怎麽可能預料到李自成幹掉孫傳庭後短短兩三個月之內,就會野心膨脹到敢一路朝著北京殺過來了。

眼下這個點,大明朝中不少人的認知,還依然停留在“李自成這次勝利,確實是朝廷的一大重挫,但朝廷的損失,也僅限於一時丟掉了一兩個省”的程度,沒覺得這種損失會蔓延到整個天下。

如果李自成確實短時間內沒有更大更激進的危害,朝廷不去進攻他他就不會反噬朝廷。那讓朱樹人徹底把西南亂局掃尾掃幹凈,免得將來吃兩遍苦受二茬罪,絕對是劃算的。

四川遙遠,路途艱險,大軍入川一次不容易的。

崇禎總覺得有點不對勁,但他轉念一想,現在確實沒聽說闖賊有更多舉動,而陜西丟是已經丟了,也不差這一兩個月了。

考慮到張國維才剛剛履新,這是個勇於任事的忠義之臣,而今天這個決策,也算是張國維接任後第一個重大決策,崇禎還是決定稍微多給一點信任,聽他一句。

崇禎的用人,雖然剛愎自用,但還是有一點好處的,那就是他只要肯用誰,在對方剛剛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時候,崇禎基本上都會聽信,給對方一個表現機會。

哪怕是當年袁崇煥吹牛逼說五年平遼,那麽不靠譜,但只要袁崇煥敢立軍令狀,崇禎就敢信。

大不了最後辦砸了,再斬不遲。

而且張國維剛才那番話,還有最後一個巧妙地點,剛好拿捏住了崇禎——張國維說的是“去年陳新甲為了解圍開封,強行把朱樹人調到河南”,然後導致了什麽什麽惡果。

但實際上,去年那個決策,當然不是陳新甲拍板的,事實上就是崇禎本人逼著這麽幹的。無非陳新甲已經死了,張國維也懂點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把問題都往死人身上一推,假裝自己不知情,和稀泥就糊弄過去了。

而崇禎聽到這話,心中微微心虛,有那麽一瞬間,竟生出幾分對已死的陳新甲的愧疚之情:陳卿又幫朕背了一個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