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塵埃落定(第2/4頁)

崇禎原本其實也不太想嚴懲楊嗣昌,因為他已經通篇細讀過了沈樹人的奏請,看明白其中“張獻忠謀害藩王,就是想陷害督撫、利用大明律法的空子讓朝廷自毀長城”。

既然如此,崇禎也不傻,不能中了張獻忠的計。

因此,只要皇帝不丟臉,有台階下,就可以不殺楊嗣昌,最多只是訓誡降職、降低待遇、罰俸,但是依然管原來的事兒。

待遇可以降,權力不能隨便變,不能破壞剿賊大業。就像諸葛亮街亭兵敗、貶官三級,雖然掛右將軍的頭銜,管的還是原來的事兒。

崇禎對沈迅試探再三,見對方言辭懇切,有了台階,這事兒也就暫時揭過。

然後他又召見了如今還只是兵部侍郎的陳新甲,也問了一番,陳新甲的意見也差不多,崇禎就決定等幾天、風頭過了再慢慢下論斷。

(注:歷史上陳新甲這時候已經是兵部尚書了,楊嗣昌都死了小半年了。但因為蝴蝶效應,設定陳新甲現在還是侍郎,要過一陣子才正式升尚書。)

……

然而,崇禎沒想到的是,大明朝到了這節骨眼上,黨同伐異互相攻訐的破事兒永遠不會少。

楊嗣昌走之前,把兵科的給事中都安排成自己人,但他不可能把六科的給事中,以及全部的科道言官,都安排成自己人。

楊嗣昌一派跟東林之間也有不少恩怨糾葛,所以很快就有一些不負責兵事的言官,也開始抨擊楊嗣昌,外加不服“襄王貴王之死是刺殺”的定性。

也反對朝廷明確解釋相關律令、明確“失地陷藩”的時間尺度。覺得“暫時被刺客滲透擾亂某座城池數日、就被朝廷大軍趕回平賊”的情況,也該繼續算“失地”。

“失地”怎麽可以因為是被偷襲、是臨時不差,時間短,就不算失地呢?一天都不行!

東林“眾正”從來都是絲毫不允許有道德瑕疵的,原則問題哪能給個寬限期?

上書抨擊得最狠的,是兩名給事中方士亮、馬嘉植——說來也巧,這倆人正好是歷史上一年後彈劾弄死陳新甲的。

不過仔細想想也正常,陳新甲算是楊嗣昌的余黨,那些歷史上跟陳新甲不死不休的東林眾正,自然也會是此刻最想給楊嗣昌上眼藥的。

方士亮、馬嘉植拼命拱火澆油,渲染“現在外面士林清議都在恥笑陛下執法不嚴,不能駕馭地方督撫,任由地方上隨意降低守土標準、有辱我大明剛正誓死不退的威嚴”雲雲。

崇禎被鬧得很沒面子,不免又生出了殺楊嗣昌的心思。

如此局面,想幫楊嗣昌斡旋的沈迅也沒了辦法,他畢竟只是一個給事中,不可能跟其他一群給事中對噴,那也不是他的職責,如果表現太積極還會被懷疑——

言官的存在,價值就是查漏補缺,彈劾事務官,哪有言官主要火力是用來噴別的言官的?你是什麽居心?

所以,只有受恩於楊嗣昌的兵部侍郎陳新甲,可以勉為其難在那兒苦苦支撐,卻獨力難支。

……

事情又過了三四天,總算出現了一些轉機,主要是左子雄終於押解著艾能奇到了京城。

之前送信的是六百裏加急,而押送囚犯不可能跑這麽快。哪怕有騎兵快馬兼程護送,比送信使者慢上一倍多時間也是正常的。

左子雄抵達京城這天,已經是七月底了。而戰俘和流賊囚犯的事兒,當然歸兵部管,所以左子雄就把人直接送去了陳新甲那兒。

陳新甲很鄭重地親自接見了如今才剛升參將的左子雄,顯然是想從前方挖掘一些對楊閣老有利的素材。

他看了沈樹人讓左子雄隨身攜帶的信件、以及聽了左子雄自己的一些補充陳述後,才稍稍有些喜色,連忙確認道:

“哦?沈兵備在襄陽平息刺客時,還繳獲了被刺客劫走的一部分襄王府、貴王府、及其他被害豪紳的家財?還一並押運了一部分到京城來?”

左子雄誠懇答道:“確如尚書所言,當時城中被殺藩王、豪門、富戶逾數百,不過凡是沒有闔門而喪、全族被滅的,沈兵備都找到了苦主,把被劫家財歸還了苦主。

只有那些闔門滅絕的,沒有苦主可以發還,才送來京城,理當上繳國庫——不過,也不是全部,相當一部分粗重財物,主要是糧食、綢緞、布匹、器物。張逆麾下義子、賊將在破府後,就選擇了直接發散給襄陽城內百姓,以收攏人心、招募新兵。

沈兵備怕強行把流賊發給百姓邀買人心的財物征收回來,會導致民心愈發向賊,也就默認了這一部分。具體該如何向朝廷澄清,就看陳侍郎定奪了。”

陳新甲點點頭,知道這筆銀子還可以操作,還可以想辦法幫楊嗣昌在京城稍微疏通一下。另外,他也知道沈樹人肯定自己也留下了很多,不會那麽好心都送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