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南京事,南京畢(第3/3頁)

若是有些紅夷大炮便於攻城,將來立功可不就如虎添翼、事半功倍了麽……”

聽了沈樹人這番暗示,甚至應該說是明示,鄭鴻逵立刻就反應過來了。

他略一思忖,就很幹脆地在自己能決定的權限範圍內,開了一個高價:“這是應該的!還是沈府台說得對,咱不談銀子,談銀子就俗了。

這樣吧,既然舍侄能被鹽法緝私看中,我鄭家願意出十門從紅夷人那兒繳獲的大炮,外加精銳戰船三十艘、並士卒兵器,事實上聽候沈府台調遣,巡防黃州-武昌江面。”

鄭鴻逵特地強調了一下這十門原裝的紅夷人火炮,然後再告訴沈樹人,那三十艘戰船上還有其他國產仿造的紅夷炮或是重型佛郎機,只不過質量沒原裝的那麽好。

沈樹人有些驚訝,稍微多問了兩句,才得知這些原裝貨,是八年前料羅灣海戰時,鄭家從荷蘭人手上繳獲的——

崇禎六年秋(1633),鄭家當時為了獨霸東海南海,與占據大員的荷蘭艦隊發生過一場血戰。鄭家物資損失也不少,出動了好幾百條縱火船,但最後還是打贏了戰爭。

荷蘭人方面,被鋪天蓋地的縱火船圍堵,最後被擊沉擱淺、燒毀俘虜蓋倫船各一艘,輕傷數艘,敗逃回大員(荷蘭艦隊當時有9蓋倫戰艦)

從擱淺坐沉和燒毀俘獲的戰艦上,鄭家人也算是繳獲了一批能代表1630年代西方最好科技水平的大炮,換算過來,大致相當於12磅到24磅炮。

這可比明朝或者滿清現役的自制紅夷大炮還要厲害一截。為了沈樹人這個大人情,直接拿出十門荷蘭原裝重型艦炮,已經非常有誠意了。

十幾萬兩銀子跟這些東西一比,簡直不叫個事兒。

沈樹人聽鄭鴻逵吹噓賣弄完,都有些開不了口了:

“這……怎麽好意思呢,不過是緝查一下將來有沒有私商偷漏厘金,哪用得到那麽好的重炮。”

鄭鴻逵:“當得當得!這都是沈府台應得的,到時候順便拿去轟賀錦、藺養成的老巢,豈不是一舉兩得。”

沈樹人:“那我只好厚著臉皮,卻之不恭了。”

一番利益交換,在雙方賓主盡歡的和諧氛圍中結束。

當晚,沈樹人把鄭家人和上午剛招募的那批手下,都弄到眉樓大吃大喝爽一頓。

鄭成功也第一次跟閻應元、張名振等文武混了個臉熟,大家團建聯絡好感情。

酒席上,沈樹人還跟鄭成功、鄭鴻逵進一步講解了厘金政策對朝廷的好處、將來能給到鄭家的交換利益,讓鄭家徹底對這事兒全力支持。

以後鄭家沿著長江到內地進貨的“山五路”商隊,也保證帶頭照章納稅——沈樹人也保證絕對公事公辦,不會法外加價盤剝。

厘金的初始稅率其實不高,很良心的。

歷史上清朝厘金到後面越收越高,主要是吃拿卡要、重復征收、地方上肆意調高稅率。

所以,沈樹人只要承諾公事公辦,鄭家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做完這一切,沈樹人在南京的布局也算完成了,這就準備啟程回湖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