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五不娶

好一點的會針線,繡花什麽的做出來東西,賣給布莊好貼補家用,不好一點的跟著下地種田,當男孩子一樣用,等到長大了,換一些彩禮,嫁出去就是了。

農家的女孩子都是如此,所以農家的女孩子很少長得漂亮的,也很少柔美,因為她們根本美不起來,手上在很小的時候就會變得皮糙肉厚,哪怕是當繡娘,也只是一雙手好一些,其他的就免談啦!

小門小戶的人家要是有漂亮女孩子,就會十分珍惜的養起來,將來可以攀高枝啊!

而豪門大戶的小姐們,那就更要好好的養好,這可是聯姻的重要道具。

但他們這裏就是個鄉下地方,王玫還是個沒爹沒娘的女孩子,都沒人教養的,二伯娘有一句話說的很對,像是這樣的女孩子,長大了也很難嫁人。

因為世人有五不娶。

有一句話說得好“家有賢妻,勝過良田萬傾”,由此可見,如果能夠娶到一位賢惠的妻子,那真的是三生有幸了。

因為妻子在婚姻和家庭中都起到了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與小妾還不一樣,加上古代想離婚可不容易,如果選擇的妻子不如人意,那麽對於父母、自己以及孩子而言,那簡直就是地獄,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五不娶,是源於先秦時期對於嫁娶的限制,與七出,三不出同為古代婚姻法的藍本。

最早見於西漢末戴德的《大戴禮記·本命》。

五不娶為逆家子不娶、亂家子不娶、世有刑人不娶、世有惡疾不娶、喪婦長子不娶等。

男婚女嫁,是天經地義人之常情,在老百姓眼中,婚姻有“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的重要性,所以,自古以來,人們特別重視“擇偶”、也就是慎重挑選自己的人生伴侶,不是說隨便娶一個回家就完事,古人擇偶有“五不娶”的講究,也就是說有五種女人、不能娶回家。

首先第一種不能娶的,是“喪婦長女”,也就是家中母親去世比較早的長女(長女,就是大女兒)。

古人說“養子不教父之過,養女不教母之過”,過去的女孩子,主要是由母親教導,怎樣做妻子,怎樣當媽媽,都是由母親言傳身教,如果母親很早過世,長女就要承擔起母親的責任,但是她又沒有學習的榜樣,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堅強,所以性格必定就很剛強。

古人娶妻有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娶一個溫婉的賢妻良母,所以,古人認為從小沒有母親教戒、性格剛烈的女孩子,不適合做妻子。這種思想在今天看來很不公平,但在過去卻造成了很多女子的不幸。

古人娶妻“五不娶”,第一就是喪婦長女不娶。

第二是“世有惡疾不娶”。所謂世有惡疾,主要是指兩個方面,一是指遺傳疾病,二是指不良嗜好,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基因不好,所以不能娶;

第三種“世有刑人不娶”,也就是說她的父輩祖輩有人犯罪的不能娶回家,按照過去的說法就是要“家世清白”,娶妻得娶清白人家的女子,家世不能有汙點,古代名聲很重要,起碼嫁人之前很重要;

第四種,亂家之女不娶,也就是說女孩子的父母如果作風不太好,比如母親水性楊花父親嫖賭逍遙,這種家庭的女孩子,恐怕也很難成為賢妻良母;

最後第五種,逆家之女不娶,什麽是逆家之女呢?這裏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指父母不孝,俗稱逆子,父母不孝女兒自然也看在眼裏學在心裏,將來娶回家也有可能不孝順父母;還有一種就是本身比較叛逆的女子,個性很強我行我素,不服從管教,這種女孩子也不可娶。

那麽從過去“五不娶”的習俗可以看出,古人的婚姻觀念,主要還是深受女子必須“三從四德”的陋習影響,順從、賢惠,是娶妻擇偶的基本要求,很不幸的是,王玫就屬於“五不娶”之一,她沒有親娘!

而且以族譜上的記載來看,老王家這一代,就她一個女孩子。

除卻二伯那一支,她就是老王家這一支的長女……還沒個娘!

這樣的女孩子,日後的確是很難找到婆家,除非給豐厚的嫁妝。

可能會有人家要,但是那樣的話,孩子嫁過去,估計也是吃苦的……溫潤一想到這裏,就覺得生氣:“什麽吃白飯?你這婦人毫不講理,我自己的妹妹自己養活,用不著旁人瞎操心,以後我家王玫出嫁,十裏紅妝,羨煞旁人!”

結果他說的太文雅了,對方根本沒聽懂。

倒是張大娘,聽了這話笑了,一看對方沒聽懂,還特意解釋了一下:“這是說將來王玫出嫁,嫁妝給的豐厚。”

一直跟著來的那個什麽馮家的,終於開了口:“能給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