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攤丁入畝

土地問題,歷朝歷代都是國之根本。

對於在座的閣部大員來說,也與其個人或者家族利益息息相關,因為直到現在,大明的閣部重臣大多數仍舊是北方人。

首輔張慎言是山西澤州人。

次輔孟兆祥是山西澤州人。

四輔劉理順是河南杞縣人。

六個尚書有五個是北方人。

十二個侍郎有十一個北方人。

朝廷如何處理北方數省的土地,將會直接影響到在座的這些重臣及家族的利益。

按照常理,北方數省光復之後,該是誰家的土地就仍是誰家的,這沒什麽說的,畢竟這都是他們祖上辛苦積攢下來的家業。

可麻煩就麻煩在,北方數省曾經先後淪陷於流賊以及建奴之手。

而他們的家族也曾經先事流賊,再事建奴,這下事情就復雜了。

這就好比一個女子被賊人玷汙,雖然情非得已,但是貞節確實已經沒有了。

因此大明朝廷若真的嚴肅追究,不光他們的家族逃脫不了幹系,便是他們個人也會跟著吃掛落,所以這事很敏感,很復雜。

所以之前崇禎沒有提,就沒有一個人敢提。

但是該來的終究會來,躲肯定是躲不過的。

車廂裏一下變得寂靜,只有鋼輪碾過鋼軌時的喀嗒聲清晰可聞。

給了官員們幾秒緩沖,崇禎又道:“前段時間內務府監察科一直在調查北方數省的縉紳助紂為虐、為虎作倀的事,諸位想必是知道的。”

張慎言身為首輔,覺得這時候不能再沉默:“聖上是想興大獄嗎?”

張慎言倒是沒有私心,他只是單純的不希望崇禎大動幹戈興大獄,因為北方數省好不容易才光復,現在最需要的是休養生息,而不是秋後算賬尋縉紳的麻煩。

因為張慎言覺得,得罪了北方數省的縉紳,會動搖大明在北方的統治根基。

“興大獄?”崇禎道,“閣老為何會如此說?調查北方數省縉紳之通敵難道不應該?做了錯事卻不必受懲罰,此於理不合,於法不容吧?”

張慎言無言以對,因為崇禎說的沒毛病,犯了錯就必須受到懲罰。

孟兆祥卻起身說:“敢問聖上,何謂通敵?淪於流賊或建奴鐵蹄之下也算是通敵嗎?若如此,國朝棄北方數省之土地百姓,亦為棄地。”

這話一出,在座的閣部大員的臉色頓時就變了。

棄地這個罪名可就大了,要知道崇禎十七年前,崇禎可是因為棄地之罪殺了不少的朝廷重臣,甚至還殺了兩個首輔。

薛國觀和周延儒的諸多罪名之中,就有棄地罪。

另一個時空,崇禎也是不敢承擔棄地這個罪名,因而遲遲無法下定決心遷都到南京,結果白白錯失良機,致使亡國。

孟兆祥算是把這塊遮羞布給揭掉。

你真想論罪,那就大夥一塊論罪。

不能只論北方縉紳的罪,卻不論皇帝的罪。

崇禎也有些意外,赴難九卿這麽快就要跟他反目了嗎?

果然,世界上就沒有永恒的盟友,而只有永遠的利益。

孟兆祥、吳麟征、劉理順他們忠的是大明,而非他崇禎。

崇禎卻也不生氣,只是笑著反問:“孟閣老是說,朕棄地,其罪當誅?”

“非也,老臣絕無此意。”孟兆祥斷然說道,“臣只是想說,凡事不可以一概論之,以國家層面而言,大明之國祚大於天,當大明之國祚與國法相突沖,當以國祚為重,若棄地能延續大明國祚,縱然棄地可乎?可!”

這聲可,孟兆祥說得斬釘截鐵。

頓了頓,孟兆祥又說道:“由是,大明朝廷為了國祚之延續可以棄地,北方數省之縉紳百姓為了血脈傳承亦可以與流賊或建奴虛予委蛇,國朝棄之在先,就不該責之於後,畢竟山河傾覆之時,區區一個百姓、一個家族能有何為?”

孟兆祥所說的這個邏輯,崇禎當然是認可的,汪精衛是該死,吳三桂同樣該死,但是淪陷區的百姓是無辜的,遼西的遼民也是同樣無辜,你不能因為遼民給流賊建奴納糧,不能因為淪陷區百姓給鬼子繳過稅,就安一個通敵罪名。

當然了,崇禎本來也沒打算清算北方的百姓。

崇禎真正想要清算的是北方數省的縉紳豪族。

崇禎原本的打算是,光復北方數省後緊接著就清算縉紳豪族,褫奪他們的土地,再將土地分給失地貧民及流民,北方的局面也就穩住了。

縉紳豪族畢竟人少,只要贏得多數貧民的支持即可。

但是現在出現了兩個意想不到的情況,把崇禎的計劃給打亂。

第一個是北方數省的人口銳減,貧民流民大量跑到江南做工,貧民流民跑掉後,留在當地的豪族就成了多數派,這些豪族又依附於縉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