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五章 刮骨療毒,剔除腐肉!(第2/2頁)

君上為了給孔聖人之後定罪,都讓自己與庶民平等了,再加上近來受牽連的人越來越多,他們還能如何?

蔡京宣讀完畢,裴宣退回,殿內靜默。

李彥俯視群臣,想到了明朝第六十一代衍聖公孔弘緒。

那是自小聰慧的神童,十歲時入京見駕,應對得體,頗受堡宗的賞識,“握其手置膝上,語良久”,結果到了成化年間,這位二十二歲的衍聖公在曲阜胡作非為,連閑散言官都看不下去的地步,聯合對其進行了彈劾。

最後罪名查出,“非法用刑,奸淫樂婦四十余人,勒殺無辜者四人”。

二十二歲啊!

而且查出來的是這些,真實罪行只可能多,不可能少。

明憲宗勃然大怒,下旨將孔弘緒“械至京理問”,這下算是捅了馬蜂窩,士大夫立刻炸開了鍋,一再求情,但三法司對罪行進行反復商討後,由於過於觸目驚心,還是給出了“坐斬”的判決,可惜迫於文臣壓力,終究不能將衍聖公斬首,最終開恩將其“革職為民”。

毫無疑問,這位一介白身,日子依然過得逍遙自在,更誇張的是,後來隨著文官勢力愈發強大,居然又有人提出此人已經“改過遷善”,請求讓其官復原爵,這個離譜要求沒有被完全滿足,還是恢復了冠帶,意味著不再是平民,之前的罪名一筆勾銷。

從某種意義上,這是打孔子的臉,因為所作所為與儒家的“德”與“禮”完全是背道而馳,但所謂孔聖真正到了後世,也是一個符號,文官勢力越強大,衍聖公越是肆無忌憚,必須有特殊待遇,不想有也得有。

而如果孔聖之後都要遵循律法,那文官的地位自然更不可能淩駕於律法之上。

現在正是如此。

百官閉口,選擇屈服,並不是屈服於鐵血強權之下,而是公理道義上確實不占理,再行狡辯,也是無計可施。

李彥開口,為此事定基調:“任申先一案上,曲阜孔氏雖有私念,卻不足為罪,我燕廷不做‘因言獲罪’的迫害之舉,只為是非善惡,有罪就是有罪,無罪便是無罪,若律法不足,可再為調整,卻不可混淆是非,遺禍無窮!”

群臣聆聽,並無喜悅或僥幸之色,因為他們清楚,後面會有轉折。

果然轉折來了,李彥說出了真正的處置:“中書省、禦史台、六部九寺,合力於各州縣啟動第二輪惡霸清剿,徹查地主豪強,士族鄉紳,無論是哪族顯貴,只要作惡多端,當嚴懲不貸!”

“嚴格按照《燕律疏議》《僧侶考選詳規》《監紀九款》執行,無論生出何等風波,便是有惡霸迷惑百姓,煽動叛亂,也絕不動搖!”

“此番正是我燕境刮骨療毒,剔除腐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方得真正的太平盛世!”

“宣禦史大夫公孫昭!”

在一群傳統文臣面色微變的注目下,在以丁潤為首的新朝官員近乎喜笑顏開的歡迎下,公孫昭一襲紫袍,沉穩地走入殿內。

這位昔日開封府的“冷面判官”,又被百姓稱頌的“公孫閻羅”,最終赫然榮登趙宋通緝榜的剛正之人,終於回到朝堂。

看著王座上的兄長與君上,公孫昭腦海中陡然浮現出那時兩人討論未來道路的一幕,而今那時所言似乎真的實現,一個強大的中原王朝飛速崛起,自己也能盡展所長,不禁百感交集,由衷地行禮:“臣公孫昭,拜見君上!”

李彥擡手:“免禮,著卿回歸,主在重建霜台,依《監紀九款》,選拔有才幹的禦史,彈糾不法,監督朝政,避前朝黨爭之禍,此事任重而道遠,還望卿家慎之又慎!”

公孫昭道:“臣定竭盡全力!”

簡短的君臣對話後,公孫昭進入大臣序列中。

由於禦史台的特殊性,禦史大夫為從一品,地位實則僅次於宰相,甚至能對宰相形成制衡。

蔡京微微頷首示意,公孫昭還禮後,站到丁潤和高俅的身側。

令前朝士大夫嫉恨不已的通緝三人組,終於重新屹立於朝堂之上,以他們的風格,締造著新朝臣子的新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