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惱羞成怒的兇手對偵探下手了!(第2/3頁)

他看向安忠敬:“一邊是被夫郎自殺連累,險些與敵國比賽慘敗,喜怒不定的貴人,另一邊是與此事無關的法曹縣尉,換做你,會選擇哪個?”

這個選擇,終於讓安忠敬變了色。

他雙拳握住,沉聲道:“元芳之意,麗娘利用我?”

“很遺憾,確實是這樣。”

李彥點點頭:“麗娘之所以不隨著仵作去衙門,而是跑向慶功宴,是因為精於斷案的康縣尉要一步步審查,很可能發現蹊蹺,而安兄年少情摯,一旦厭惡一個人,罪名就是他的,比如行為卑劣的史明。”

“當你們定了罪,這案子就會被辦成鐵案,康縣尉想必不會冒著得罪諸位貴人的危險,再去尋找其中的破綻。”

安忠敬沉默了片刻,搖頭道:“我還是不信,她取出了伏哥的日錄,又有得勝結,證據屬實,這又怎麽解釋!”

“那本日錄,就是第二個破綻。”

李彥看向麗娘:“你識字嗎?書法如何?”

麗娘回答道:“夫郎練字時,順帶教我,粗通一二。”

李彥微笑:“謙虛了,你能從筆跡上看出伏哥自殺前一天的日錄,還是情緒飽滿,自信奮進,這又怎是粗通,必須要對書法有一定的鑒賞能力,才能辦到!”

麗娘張了張嘴,眼神開始變化。

李彥道:“你一副農婦打扮,姿態卑賤,卻又將日錄的筆跡,作為你夫郎不是自殺的證據,這種矛盾感,你自己恐怕難以察覺。”

“同樣的,安兄往來無白丁,不通文墨的鄉野赤貧是很少見到的,也忽略了這點。”

“而我之前偏偏很窮,接觸的人裏面,可沒有你這麽古怪的……”

頓了頓,他做出總結:“那本日錄,不是伏哥寫的,是你寫來,給伏哥作為學習教材的吧?”

安忠敬愣住:“那是麗娘的日錄?”

“很明顯。”

李彥讓康猛取出已經被列為證據的日錄,翻開第一頁,再翻到最後一頁:“這是你的第三個破綻,你看看這兩頁字,發現了嗎,字跡沒有變化!”

麗娘終於變色。

其他人思索片刻,也恍然大悟。

伏哥是個馬球手,他努力學文,想要改變自己的階層,融入上流社會,這點可以理解。

但既然是練字,就有一個由淺入深,循序漸進的過程。

可這本日錄的第一篇,字就已經很漂亮了。

那麽請問,伏哥是什麽時候開始練字的?

難不成在大唐收容大部分契丹人的河北營州,他就練成了這一手好字?

“如果伏哥是個契丹貴族,他會寫一手好字,是有可能的。”

李彥取出下一樣證據,何竟從衙門調來的戶籍:“但根據戶籍來看,他並不是,只是一個逃民,入涼州後,貶為奴籍。”

“而你麗娘,祖籍寫的是並州,但我從你嘴裏,聽不到半點並州口音,涼州口音倒是很標準。”

“你不能把祖籍寫在這裏,因為身份上會出紕漏,只有選個遠的地方,才不容易被查。”

說到這裏,李彥笑了笑:“當然,你現在也可以用一嘴標準的並州話,來反駁我!”

麗娘閉著嘴,一言不發,袖口微微拂動。

“當然,最大的破綻,還是那個得勝結!”

李彥見她不說話,雙手背後,開始踱步,自顧自的說下去。

怪不得狄仁傑喜歡長篇大論,這種將兇手駁斥到啞口無言的感覺,真不賴。

“你要把伏哥的死,栽贓到史明身上,只憑他曾經調戲過你,顯然還不夠,於是乎,你想到了得勝結的扣法,上吊自殺,是要扣繩結的。”

“有鑒於日錄的主人從你變為了伏哥,當你提出繩結的證據時,所有人都被你騙了。”

“你用一個假證據,既證明了伏哥沒想自殺,又證明了史明是真兇,一石二鳥,太高明了。”

“但人都是有根的,你如果是我設想的那種身份,繩結自然也會露出蛛絲馬跡。”

“果然,我讓人去吐蕃使節團的馬球隊,獲得了證實,你的那個得勝結,就是吐蕃人慣用的繩結方式衍變來的!”

……

“六郎小心!”

正說到這裏,身後突然傳來焦急的大喝。

李彥的眼角余光早就看到,麗娘拂動的袖中,突然滑出兩柄短刃,腳下閃電般踏步躥出。

電光火石之間,這個白麻孝衣的小寡婦,就變成了一位刺客,倏然間跨越雙方距離,滿臉猙獰的向著自己刺了過來。

“不好!”

康縣尉等人勃然變色,剛剛都聽入迷了,沒有發現李彥距離對方太近。

這下完了,保護了安忠敬,反倒讓李彥被兇手近身!

惱羞成怒的兇手對偵探下手了!

不過下一刻,眾人的目光又變得呆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