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本案結】一起救救那個可憐人吧那些……

“啪嗒!”

“啪嗒!”

“啪嗒!”

一份份報紙被丟在辦公桌上,上面極端的字句吸引著全港市民的眼球:

【“爹地為何殺我?”問米婆與鬼對話,曝光殺子案真相!】

【西九龍女諸葛稱案件另有隱情,真相反轉反轉再反轉!竟然指向‘它’?】

【年僅19歲的弑子魔父,原來有這樣悲慘的過往!慘慘慘!】

【毒父王先生到底是否無辜?本報獨家揭秘】

【毒父街坊王婆婆稱:他真的好勁好有力氣,曾經到我房間——】

這沓報紙中的內容,有的完全無視真相,簡直像在寫小說;有的離譜到像在寫艷情段落,無恥至極;有的雖然根據真實狀態發散,但也令人蹙眉。

郭永耀翻開它們一一閱讀,又將它們並成一沓,狠狠摔在一邊。

不知道是否易家怡探員天生招火體質,但凡跟她相關的案子,好似總要在媒體圈子裏鬧上一陣。

這就苦了他郭永耀啊,大多時候他根本不知道案情到底發展如何,心裏沒底,面對這些報道真的會焦心。

在案件發展不明確的情況下,他又不敢貿然表態,只能靜觀其變。

轉頭望向窗外明朗的天光時,他莫名感到心慌,仿佛台風從未離開,又將卷土重來。

……

將王偉亞從絕望中拉出來後,B組的探員開始朝著兩個方向努力:

1、尋找王偉亞無辜的證據,核心點在於那位在口供中信誓旦旦稱看見了王偉亞解繩索的女性證人;

2、收集齊所有關於充氣屋黑心商家無視客人安全,擅自更換綁繩的證據,其中甚至包括充氣屋進貨廠商針對這產品危險性和責任分析的報告;

要做就做到萬無一失,這是方鎮嶽在家怡進團隊初期時,就告訴過她的。

香江法律規定,如果庭審公訴方敗訴,下次即便可以再次提告,也不能以同樣的罪名提告了。

所以,或許不那麽充分的證據也足以治被告的罪,但警方必須做好完全準備!

又一整天的證據收集,在夜晚降臨,大家忽然意識到可以收工,有些饑餓時,擡起頭發現B組辦公室裏人坐得滿滿當當的,每個人都在整理口供、資料和報告單,捋邏輯、順思路,生怕在這些證據中還有漏洞。

互望過幾眼,家怡笑起來,“我們先去吃飯吧。”

方鎮嶽也站起身,伸了個大大的懶腰後,招呼大家道:“去吃頓肉,把王偉亞也帶上,給他提提勁。”

一眾人於是浩浩蕩蕩出發,一邊考慮著晚上吃什麽,一邊考慮著飯後回來還要整理哪些東西。

這一晚的夜空很美很美,天際被風吹得很清朗,所有贓空氣都被台風暴雨洗刷,一切都很幹凈,遠眺仿佛能看透整片宇宙星辰。

大家忙忙碌碌,一夜安眠,卻不想第一天的輿論場,居然再次轉了向。

陪審團制度使輿論擁有一定力量,那些掌握話語權的通道便也可化身商場,販賣廣告位的同時,甚至可以販賣輿論,販賣真相。

在一些人眼中,金錢勝過一切。

那些別有用心之人用他們使肮臟手段賺來的錢,收買肮臟的心,向民眾傳遞虛假的真相,徹徹底底地扭曲事實。

那些口舌,比利劍更利,比炮火更具殺傷性。

它們挖掘了王偉亞的父親,一個遊蕩在許多女人之間,靠鉆有錢婦人裙底活到現在的男人,長了一張好皮囊,裏子卻散發著惡臭。

這樣的男人的種能是什麽好東西?兩代王先生,一個是臭鴨子,一個是殺人犯。也可謂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了,前者只是對自己的妻兒不管不顧而已,後者可是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兒子。

還有報業挖掘了王偉亞中2時偷東西被學校對面的小鋪子老板抓住,那肚子滾圓的老板信誓旦旦地稱王偉亞就是個從根子裏就壞掉的王八蛋兔崽子,少時偷竊,長大殺人,這都是必然的事嘛。

還有自稱是王偉亞女同學的人,說這位殺害親生兒子的王先生上學時曾經偷偷藏在女廁所做壞事。

甚至有一個小報事無巨細地報道了王太太張某玉跟多名男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孩子長相與王偉亞大相徑庭,孩子絕對是那些張某玉出軌的男性中某一位的,不是王偉亞的親生骨肉!這也正是王偉亞要殺死孩子的原因——沒有男人辛辛苦苦當烏龜,還能心平氣和。

他們不了解王偉亞,也不在意這個人到底是怎樣的人。為了鈔票,這些攥稿人們出賣了自己的靈魂,將他人最深沉的痛苦當做玩笑,隨意編排成文,刊登給那些同樣不了解王偉亞的人看。

一日之計,好似全香江的人都開始對王偉亞心生惡意。

那個鴨子生的小烏龜,應該判他死刑!這樣的人還有什麽可能無辜的?

那個小偷!可惡!我的錢包就被這樣的人偷走了!他們都該下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