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我有十幾個問題想問(第3/4頁)

信息共享到後半程時,家怡的眉心簡直要擰成麻花。

這案子辦了3個月,可是大多數證據、線索,都還無法連成線。它們各居一個山頭冷漠地看著探員們焦頭爛額,這實在是個很糟糕的狀況。

怪不得歐祝豪不願意接受Neil sir的deadline,因為現在一團亂麻裏根本找不到一根線頭。一個超級大案還處在初偵階段,偵破時間,當然看起來遙遙無期嘍。

真是令人絕望的認知。

在聽共享的過程中,不止家怡get到現狀,西九龍重案組的總警司黃sir也忍不住咬牙。

他轉過頭去看新界北重案組的總警司歐祝豪時,眼神不自覺帶了一絲不認同。

歐祝豪恰巧擡頭,正碰上黃sir視線,瞬間接收到對方眼中的信息:你們新界北怎麽搞的?案子簡直辦得一塌糊塗!

“……”

歐祝豪一口氣梗在喉嚨口,面色一沉,眼刀子涼颼颼射回去。接著又不屑地將目光掃了下西九龍的幾位督察沙展,意思很明顯是:別瞧不起人,你們西九龍這些人,也未必就是什麽神探。

“……兇手作案完全是為了鈔票、女人和食物,可以判斷他沒辦法在香江做工賺取收益,這也與我們之前‘兇手是外來偷渡客,沒有戶籍、沒有身份證明’相契合。

“自從第二起滅門案後,新界所有巴士、計程車載客都需要查看身份證明,且在各個路口和重要活動區域,都設有關卡檢查司機、路人、乘客等身份證明,未發現可疑人士。

“以此判斷,兇手靠步行一路向南。

“這與兇手每次作案間隔,以及作案地點距離等信息相符。

“唯獨在案3大埔滅門案,和案4馬鞍山滅門案之間,只相距3天。

“警方懷疑兇手坐船到馬鞍山,或者通過偷船等方式到馬鞍山,是以我們一直在兩岸尋找可能曾經載過兇手的船只,以及船只遭竊的人家。”

做匯報的新界北Hugo沙展說罷,捏起礦泉水灌了一口。

這時家怡擡起頭,轉頭先看了眼方鎮嶽,低聲問:“我可以插話,提問嗎?”

“問吧。”方鎮嶽漫不經心道,在他看來,這裏與B組辦公室也沒什麽差別,想問就問,想聊就聊,專案組就應該這樣。

家怡便擡起頭,禮貌道:

“Hugo沙展,在這個點上,我想問一個問題。”

長桌邊大部分人都擡起頭,與Hugo一齊望向易家怡。

“請問。”Hugo轉頭看了眼長官們,見沒人有異議,便點了頭。

“案3大埔滅門案裏,受害者家丟失物品單有嗎?”家怡有了一個猜想,但她需要證實。

“因為我們只能通過法證科對現場的勘察,去判斷受害者家可能丟失了什麽東西。或者通過受害者家的親戚、街坊口供來做判斷,所以許多結論並不確定。”Hugo在手中文件裏翻了翻,找到他們通過口供和報告單整合出的案3失竊物品表單,探身前遞。

家怡翻看後,皺起眉,可惜表單上並沒有她想的那樣東西,看樣子只能再去案3受害者家看一看,或者通過心流影像,或者去案3附近做一下走訪……

“易家怡,你在找什麽?”黃警司見她皺眉,幹脆開口問她想法。

如果是其他人做出這樣的反應,黃sir未必問詢。

但這個人是易家怡,那個辦案總有奇招的易家怡。既然她擺出困惑的樣子,又提出具體的需求,肯定是有了什麽想法。

哪怕還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他也想聽一聽。

“哦,是這樣的黃sir。”

家怡看著面前的本子,又與身邊的方鎮嶽和Tannen對視一眼,這才鼓起勇氣,朗聲道:

“從兇手多次辦案的細節可以看出,兇手有一個習慣,就是從上一個案子中受害者家裏,搜刮一些東西,不僅填飽肚子、裝滿錢包,還會尋找趁手的作案工具。

“包括深水埗的石硤尾滅門案現場沒有發現指紋,我們也推斷兇手可能在上一家人中,偷到了膠皮手套等可疑遮掩指紋的東西。

“所以,我在想有沒有可能,兇手在案3人家,或者案3受害者家到案4受害者家之間的住戶人家裏,偷到了某種作案工具呢?

“比如自行車,比如摩托,比如汽車,然後憑借這個偷到的交通工具,在3天內從大埔到馬鞍山。

“如果兇手從案3人家中偷到交通工具,那麽至少警方可以節省人力,不需要再去查船只失竊案和可能載過兇手的船只人家。

“如果兇手是從兩個案子地點之間的某個人家裏偷了交通工具,那麽不止可以節省人力,還可能發現新的目擊證人,或者找到新的思路和方向。

“當然,現階段我還只是猜想。”

“啊……我們倒是查過案3受害者家的交通工具,確認過的確沒有丟失的。不過路途之中是否有其他人家丟失交通工具,這個我們倒沒有想到。”Hugo垂眸思考了一會兒,忽然啪一聲拔掉筆帽,在手邊的筆記本上做下記錄,隨即轉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