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我有十幾個問題想問(第2/4頁)

由於第一樁滅門案發生在新界北,所以第一個負責本案,跟查時間最久,獲得最全面信息的新界北重案組B組督察王傑旺督察,擔任本智囊團主管,負責全組人員工作的安排、跟進、匯總和考察。

最終向本專案組的總負責人、香江警隊助理警務處長Neil sir匯報。

在此期間,本組內所有人只負責本案件,其他工作皆分派給其他同僚。

由於案件影響極壞,極大的損害了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且兇手仍活躍在人群中,隨時可能繼續作案,所有專案組人員必須竭盡全力協作破案。

“我定下45天內破案,大家有沒有異議?”Neil sir將專案組組建完畢,便開始給組員訂deadline.

長桌邊所有人都沒有吭聲,家怡默默在本子上寫下‘45’這個數字。

眾人大眼瞪小眼幾秒鐘後,新界北總警司歐祝豪就坐不住了。這個案子是從新界北開始的,他偵辦了3個月都沒捉到兇手的尾巴,導致案子從新界北到新界南,又延伸到西九龍。兇手完全就是從他眼皮子底下被放走的,也正因為他沒能盡快破案,才讓兇手越來越猖狂,也越來越熟練……

就算最後案子如期破了,他這個新界北CID總警司總歸還是要吃掛落。

更何況,陌生人移動作案,本就難上加難,最後無法按時破案的可能性也是很高的,大家一起背鍋,他要背的責任也一定更重更大。

於是,雙手撐在桌上,他轉頭看向Neil sir,擺出苦澀表情,沉聲道:

“Neil sir,我覺得45天難度太大了。”

Neil sir轉頭,擺出‘願聽其詳’的表情。

“這幾年各區重案組遇到的大案,難有45天內偵破的。”歐祝豪將手中的鋼筆放下,開始細數歷往:

“當年葵湧滅門案,我們同樣成立專案組,從87年4月立案到偵破、抓捕、審理,耗時一年多。

“雨夜屠夫案82年2月立案,8月18日才尋到兇手,還是因為照相館店員發現照片有異,因而報警,警員一查之下,才發現與屠夫案相關,間接且偶然地破了案。這之間也耗時6個月之久。

“屯門色魔案,從前一年4月24日立案到第二年8月捉兇,耗時一年零四個月,之所以破案,也是因為有被強奸但未被殺害的受害者報案,警察才有機會通過這名受害者,與兇手產生聯系。在兇手相約受害者看電影時,埋伏拘捕到兇手。”

一樁樁大案,偵破時長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

一眾與會的警官們,聽著歐祝豪列舉,各個面色沉重起來。

技術、警力等有限,警方在偵破一些大案、怪案、特殊案件時,的確常常覺得捉襟見肘。

這實在令人憤怒、羞愧,但的確是現狀。

家怡記錄下歐祝豪說的幾件案子後,也皺眉擡起頭,即便是在科技發達的未來,每年仍有許多懸案,更何況是現在呢。

這大概也是許多警察明明才步入中年,看起來卻像老人一樣蒼老的原因吧,背著懸案舉步維艱,身體和精神都太操勞了。

“Neil sir,我們這個案子,兼具‘陌生人辦案’‘受害者選擇隨機’‘作案地點隨機’等多重高難元素……

“我們當然會盡全力,但時間還是要放寬一些。”

歐祝豪聲音裏帶著幾分懇切和無力。

Neil sir感同身受地皺眉,面色沉沉道:

“公共關系科那邊壓力也很大,警隊形象岌岌可危,他們需要一個時限,去向市民承諾,讓市民們有一個期待,知道我們在竭力與時間賽跑,並且有決心在一定期限內將兇手捉到。”

Neil sir嘆口氣,無奈道:

“我會再跟公共關系科談一下,讓他們做些其他方面的承諾,暫時不提時限。

“但你們這周內加快進度,最好在周五,能給我一個確切的時間點。

“這是我們必須向市民做的交代。”

“……OK,sir,我們會一齊商討一個時間。”歐祝豪正襟危坐,眼中充滿了對長官的感激。

只要訴過苦了,那麽之前3個月沒能破案這件事,也就變得情有可原,他心口上一直壓著的大石頭,總算輕了許多。

接下來的會議時間裏,歐祝豪點名‘智囊團’主管,也就是新界北重案組最早接管該案的督察王傑旺,以及他的沙展Hugo,一起將‘連環滅門案’的所有現況,做一下詳盡匯報。

於是,一份份法證科的報告、法醫部的報告,新界北CID探員們的邏輯鏈和大量線索、信息,一一共享向長桌邊所有人。

連同各種報告單和文件復印件,也分別發放到眾人手中。

家怡一一聽下去,發現大體上的狀況與自己之前收集信息總結出來的差不多。

許多新界北重案組探員的推斷,也與家怡所想不謀而合。

可惜的是大部分她列出來的疑問,之前辦理本案的探員們也並未能找到證據、得出確切答案,懸而未決的內容過多,不知有用還是無用的信息也過於龐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