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第2/3頁)

文哥兒自然不知道醫學生們看他的眼神都不對了,他每日跑太醫院翻翻找找,旬休日還央著李兆先或者王守仁帶他出去集市之類的地方轉悠,挑些好交流的對象聊天兒。

王華等人看在眼裏,也沒阻止他滿京師瞎跑。

就想看看他能跑出個什麽結果來。

不知不覺到了六月,文哥兒終於不到處亂跑了,開始閉關琢磨著怎麽寫文章。

他能做的事不多,也就筆杆子還能用用。

只是這筆杆子能起到什麽作用、寫出來的東西能傳得多遠,他是毫無把握的。

可夢裏那篇文章不是說了嗎?

有一分熱,發一分光。

不管這光多微弱,到底是盡過力了,日後不至於懊悔自己什麽都沒做。

自從出生在這個時代,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對他好的人,擁有了很多很多的關愛。他每天都沒什麽煩惱,只需要煩惱吃什麽喝什麽好。

他每天都過得很快活。

所以他希望一切都能變好。

他不是多厲害的人,太遠的事他管不了,他只管眼前看到的。就算最後沒能起到太大的用處,也比什麽都不做要好!

文哥兒每天回到家就開始伏案書寫。

一邊寫一邊修修改改。

這還是他第一次這麽斟詞酌句、反復思量。

文哥兒就這麽閉關寫了三天,可算是把整篇文章寫出來了。

標題是《討“金蓮癖”檄》。

首先講得便是纏足這種事自古皆無,唯獨北宋之後時局動蕩,中原屢喪外族之手,這一陋習方才大行其道!聖賢書中從不提女人小腳,如今一些讀書人卻“文必金蓮”,姑且可以稱他們為“金蓮癖”。

接著就是細數“金蓮癖”的罪過了。

第一宗大罪是有違天理。

足者,猶如房子的地基,從沒聽說過地基越小越好的。地基不穩,房子本身尚且要塌,更何況女子還要承擔生兒育女之要責?強求足小,令人費解!上天賜予世人一雙天足,“金蓮癖”卻為了賞玩小腳這一私心肆意鼓動世人將它毀傷,實屬有違天理!

第二宗大罪是有違人倫。

“金蓮癖”文必誇足小,每每常寫“三寸金蓮”,以至於民間纏足也一味求小,哪怕掰斷女兒趾骨也在所不惜。許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錯骨之痛,甚至還成了需要靠人抱著走的“抱小姐”,因此陋俗而至殘廢夭折者不可勝數。

為父者知其女遭難而不止之,為子者知其母受苦而不為母放足,實屬為父不慈、為子不孝!

這種天理人倫都不顧的人,誰相信他們能為國為民?

當家禍家,當國禍國!

國家多難,必因此輩!

金蓮癖,國賊也,罪不容誅!

文哥兒還在文末附帶自己整理出來的一些醫案,兩京十三道皆有因追求“三寸金蓮”而致殘的案例。

最後文哥兒還在這份觸目驚心的清單後面表示古時抓到自殘導致“福手”“福足”的人是要治罪的,這種殘害子女身體的父母也應該治罪!

那些鼓吹三寸金蓮的“金蓮癖”,更是應當抓起來把他們腳纏成三寸再放他們出獄,叫他們與自己不顧天理人倫也要賞玩的三寸金蓮長相廝守,日日賞夜夜賞!

文哥兒把文章整理出來,已經是六月初四了。

他把整篇《討“金蓮癖”檄》通讀一遍,覺得已經很不錯了,便讓金生幫忙抄兩份留底,自己徑自睡覺去了。

這樣的文章拿去給他老師看,也不知會不會被沒收,還是留兩份下來比較好。

要是李東陽他們不喜歡這檄文不願傳讀,他便出去尋幾個說書先生到外頭讀一讀,總有傳出去的辦法!

金生這段時間跟著文哥兒到處跑,自然知道文哥兒想做的是什麽。

他接過文哥兒那篇檄文就著油燈認認真真抄寫起來。

這幾日文哥兒心裏想著檄文的事兒,夜裏都睡得不怎麽安穩,如今總算是好好地睡了一覺。

文哥兒安安穩穩地一覺睡到天蒙蒙亮。

他早早揣著《討“金蓮癖”檄》去翰林院,等李東陽他們下了早朝便跑過去給他們看自己的新文章。

李東陽是看著文哥兒這段時間東跑西跑的,心裏對文哥兒能寫出什麽樣的新作來也非常好奇。

他接過文章一看,赫然發現第一行寫著《討“金蓮癖”檄》幾個大字。

竟是篇檄文!

只不過這“金蓮癖”又是什麽個說法?

李東陽好奇地往下一讀,才知道這是在討伐“金蓮癖”帶起的纏足陋習。

比起文哥兒以前寫的輕松詩文或者調研報告,這文章全然是另一種風格,標題是“檄”,言辭也是奔著檄文去的,字字句句都激烈而有力,讀來竟時常有如聞驚雷之感!

李東陽初讀之下,只覺文哥兒文辭大有進步,行文之犀利看得人通身舒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