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第2/4頁)

蘭若鄭重地對敏若道:“多謝三姐替我擋了一回,這門婚事我願意,也請三姐先替我謝恩了。”

看著這門婚事就這樣輕飄飄地定下了,敏若雖然知道蘭若婚後過得很舒心,但心裏還是有些不是滋味。

要是在現代,這種包辦婚姻保準被人唾棄,可現在竟然成了蘭若的最優選。

她緩了緩神,道:“那我就替你應著了。應該是當庭指婚,謝恩的規矩教引嬤嬤教過你嗎?”

“教過,三姐放心吧。”蘭若笑著,敏若點了點頭,沒再多說什麽。

蘭若走後,敏若忽然想起今年五月蒙古巴林部報了喪,巴林郡王鄂爾齊薨逝,郡王長子烏木達克襲爵。

鈕祜祿家的長姐鐘若喪了夫,幸而還有兒子襲爵,這幾個月的信裏倒是已經沒有太多的悲慟,反而字句灑脫。她的幾個兒子俱都十分孝順,或許喪夫後的日子對她而言比從前還要順心百倍。

信裏鐘若表明她沒有改嫁的意思,敏若卻想起這些年朝廷數度旌表節婦,分明從前滿人喪了夫三嫁、四嫁者都有之,可這些年,滿洲節婦卻成了被朝廷特意表彰、贊揚的存在。

滿人看似征服了天下,其實也被漢文化風俗所征服了,無論好壞全盤吸納,甚至因做到了其中的“禮”而沾沾自喜。可“節婦烈女”四字,真是先賢聖人所褒揚的嗎?

她從前對這風尚也有無解,以為是最初就宣揚女子節烈,可舊年無聊,讀了先後收藏的幾卷書,其中便有西漢劉向所著最初之《列女傳》,那時的列女傳還不是烈女傳,也是讀了,她才知道原來其中所記載女子多是各有其德行能力過人之處,宣揚其嘉言懿行,節義只是其中占比不大的一部分,而非所謂通篇都是“貞烈守節”。

這烈女二字,是後代一代代宣揚篡改出來的。橫看豎看,字縫裏都寫滿了“吃人”兩個字①!可世人竟還要求女子去遵守、效仿烈女德行,甚至昔日改嫁風氣盛行的馬上民族,都開始宣揚起這兩個字來。

多可氣,多可悲。

敏若不知道鐘若不打算再嫁究竟是因為什麽原因,幾面之緣不夠她看透鐘若,但她覺著鐘若應該不是那種在意外人口中聲名的人。

可除了聲名外,家族、弟妹、子女,鐘若還是會有良多顧忌。雖然在敏若看來,再嫁了也未必會有做寡婦順心,可世人會這樣想的少,她也拿不準鐘若究竟是怎麽想的。

鈕祜祿家有一位為夫守寡多年的姑奶奶了,和卓這些年裏裏外外頗受命婦貴眷們褒揚,無非因為她一直沒有再嫁。敏若私下裏曾問過和卓一回,言明和卓若是想要再嫁,她會為她做主。

和卓當時愣了好久,才笑了笑,說:“娘娘怎麽想起這事了。這麽多年了,有什麽嫁不嫁的了。”

難道她一開始就沒有再嫁的心嗎?是因為什麽沒有再嫁?是因為無人替她做主,還是因為年復一年,名聲負擔加身,逐漸壓滅了她心裏那點小火苗,讓她動不起再嫁的心了。

敏若覺著寡婦的日子比當人家小媳婦歡樂多了,可和卓她們怎樣想的,她不知道。

和卓把那些心思都埋藏在心裏最深處,一向以平和柔順示人,待人處事面面俱到禮貌周全。她與婆婆都寡居多年,相依為命朝夕相伴,這份脾氣也是這些年裏練出來的。

她與簡惠親王並無子嗣,這些年簡親王府的承爵人一個換了一個,她與她婆婆關起門來過日子,其中歡喜不快,都只能自己咽下。

當年先後在宮裏時,明裏暗裏地給和卓撐腰,換了敏若,她也盡力做得周全了。

外人能做的都有限,敏若也不可能強求和卓的想法——和卓看似溫順柔和沒有半分脾氣的樣子,其實心裏頭什麽事都清清楚楚,敏若知道自己說不動她,便也未曾強求,只是盡自己的力給和卓撐腰,好歹當了人家一回姑姑不是。

敏若本來就思維發散,懷了孩子時候更愛胡思亂想了。送走了舒舒覺羅氏與妹妹們,她在炕上躺著的一會功夫,便胡思亂想了許多。

蘭杜送走幾人進了殿來,見敏若躺著出神,也沒閉眼,連忙上前來問道:“主子,可是身上有什麽不適嗎?”

“沒,沒什麽。”敏若回過神來,搖了搖頭,一面支著身子要起身,可隆起的肚子叫她的動作笨拙得很,不似從前那般靈便了。

蘭杜忙湊過來扶她,敏若借著她的力起身,忽然問:“你真打算就在我身邊一輩子啊?”

蘭杜愣了一下,“啊?——您不都答應我了麽?我就跟著您一輩子了,您也不許趕我,怎麽如今還要反悔不成?”

她一著急,就喊出了從前的自稱來,敏若笑著懟了懟她:“我趕你做什麽?我巴不得你在我身邊一輩子呢。我只是怕你以後後悔,覺著活一輩子、大好年華都搭在我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