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對手(第3/3頁)

還別說,有些臨時起意決定來行舟島玩,卻買不到票的散客真的動了心。交了錢、上了船,等船家湊齊十個人後,他們就被拉著到了行舟島附近的海域進行海釣。

沒有人指導,他們什麽都釣不上來不說,在船上還得被忽悠花高價買魚餌。不買也可以,但如果有任何需求,船家都不予理會,讓他們感受到來自船家的冷暴力。

還有,說好的五小時,最後往往遊客會餓了、尿急、渴了等各種原因而要求提早返回,所以包括往返的時間,能有四小時已經算長的了。

浪費四小時和一百元在海上,要風景沒風景,要海釣體驗沒海釣體驗,還得忍受悶熱的天氣和鹹鹹的海風,真是花錢找罪受!

他們雖然怪船家騙人,但也埋怨行舟島,覺得就他們肉眼看到的行舟島的海水也沒有多幹凈嘛,網上吹得天花亂墜,果然是假的!

李瑤林去找潘隊長反饋這一情況,潘隊長說:“我們早就接到了舉報,但是他們也不算騙人,畢竟沒規定說一定要船方確保遊客能釣上魚來不是嗎?而且他們的宣傳算是蹭了行舟島的熱度,沒觸及法律,沒法取締。”

“他們有經營許可嗎?”

潘隊長說:“海釣俱樂部有相關證書。那些船家很多都是跟海釣俱樂部有合作的,俱樂部提供碼頭,船家則在遊客船釣時推薦自家的餌料,餌料的錢歸俱樂部,船家有提成,遊客租船的收益是船家的,船家再給俱樂部一些碼頭租金。”

一艘船哪怕一天只出海兩趟,一趟拉十個遊客,那也有兩千塊進賬,扣去成本,也有一千五百多的收益,出海捕魚一趟的利潤都未必有這麽多,難怪船家願意跟海釣俱樂部合作。

李瑤林笑了,真有意思,原來這次的對手是海釣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