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被下獄後, 急於和王家撇清關系的張家再也不敢提什麽姻親,張家父母更是哭著喊著說自家孩子死後,與王家約定的親事就已自動作廢。

早沒了想讓王素月這個女官去他張家守寡,給張家賺錢, 提攜他們張家人, 侍奉他們老兩口的想法。

兩族中的那些沒有跟著去沈家鬧事, 卻無辜跟著受牽連的族人,一天三頓地打罵帶頭鬧事的兩家人,不好打老的, 就打年輕扛揍的。

看守他們的獄卒總在他們被打得半死不活後,才過來呵斥幾聲, 制止他們的暴力行為。

這般過了兩三天, 不管是帶頭的兩家人,還是聽信慫恿跟著去鬧事的人,都感到有種度日如年般煎熬,說是腸子都悔青了也不為過。

完成多方取證調查工作後, 京兆府與大理寺的人, 仿佛才想起他們般,將他們都提出去過堂。

張家一口咬定, 兩家的親事早在他們張家的孩子死後,就該自動作廢,與王家沒有任何姻親關系,不該受王家犯下的欺君之罪牽連。

王家人也將責任都推到王父的幾個兒子身上, 說他們是因太過重情義,才會忘了斷親的事, 一心還將王素月當作自家妹妹, 做出這種事。

王素月在後方聽得心寒不已, 她的兄弟們所謂的‘重情義’,就是不遺余力的將她往火坑裏推,送她去張家守望門寡。

明明是血緣至親,待她不僅不如左家人何家人,連她剛認下不久的幹爺爺一家都不如。

後者可以不求回報,不怕連累地全力維護她、支持她,前者為了所謂的家族聲譽,絲毫不顧她的死活。

所以她隨後出現在大堂上,按照上面的指示,為王家人求情,算是償還王家的生養之恩,同時提出讓張家簽下雙方之間的婚姻約定,已隨她的前未婚夫死亡,徹底終結的陳情書。

說出這兩個要求後,王素月還當堂提出,她從此改隨幹親家的姓,姓沈,不再姓王,她的生死榮辱從此與王家再無半分關系。

聽到王素月提出的幾個請求,幾位主審官神情凝重的稍作商量後,才以考慮到王,哦不,應該是沈素月這個當事人寬宏大量,為他們求情,他們將會請示上意,待陛下示下後,再進行宣判。

過堂結束後,京兆府府尹才一臉狐疑地問道。

“郭大人,此案上面說的是欺君之嫌,應當是沒打算真用欺君之罪來處置他們的意思,那些人說得辯解之詞雖然有些無恥,但也可以用來洗去欺君之嫌,畢竟那王父並沒有親自出面,大人為何要擇日宣判?”

不能當場判,為這麽點小事再去打擾上面,會不會給上面留下他們辦事不力的印象?

郭風遠直接掏出另外一份聖諭,“不必再勞你們請示,本官已經請來上諭,多關他們兩天,讓他們長長記性後,再直接宣讀即可。”

事情的走向,這些人的反應,都與上面預料得沒有絲毫出入,這第二份諭連個字都不用改,直接宣讀即可。

拜讀完聖諭中的內容,京兆府府尹滿臉欽佩地看向郭寺卿。

“原來郭寺卿已經料定眼下的場面,已經請來聖意,這樣真是再好不過了,有了這份聖諭,我們以後再遇到類似的案子,就有舊例可循了。”

郭寺卿收回聖諭並仔細收好道。

“不只是有舊例可循,等到這個案子正式結案後,這些處置都將會制定成相關法規法令,在大安境內全面禁止強令女子守望門寡與守寡,或是以暴力手段逼嫁、逼娶現象,若有違背,就要如這兩家般,承受三代以內不得考官的處罰。”

三代內不能考官是包括科舉與大招錄,對某些家族而言,甚至可以說是從此徹底走向衰敗開始,可謂是非常嚴厲的重罰。

聽說要將這些都形成正式法令條文,京兆府尹瞬間雙眼一亮,立刻意識這樁案子將會成為極具特殊意義的典型,也算是他京兆府的一個功績。

“多謝郭大人的大度提攜。”

作為在京中的地方衙門,京兆府在某些方面的地位有些尷尬,與九門提督府、大理寺、刑部都能形成相互競爭搶活的關系。

由於這四個衙門中,已然高配的京兆府仍屬品級最低的地方衙門,可以說是平日受氣擔責的機會多,可以立功露臉的機會少。

大理寺能將已經吃到嘴邊的肉,拿出來分一部分給京兆府與九門提督府,可謂是相當大度,也非常罕見的做法。

郭風遠沒有為其多做解釋的打算,簡單的應付幾句後,就帶著自家的人離開。

等到這樁因鬧得動靜有些大的案子,被正式宣判後,相關處置頓時引來一片嘩然,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

聽說是皇上親自下的聖諭,朝堂上也因這件展開激烈爭辯。

對於守寡一事,反對的聲音倒不算大,但有相當一部分大臣堅持認為在婚姻大事上,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乃是古往今來一直奉行的人倫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