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第2/2頁)

何昌逸的親事辦得熱鬧而又隆重,有禮部尚書何廣成親自當主婚人,參加婚禮的除了何昌逸與孟青竹的同僚們,還有一些不請自到的官員。

到過何昌逸的新房的人,都能看到房中那些來自宮中內庫的珍品物件,心中都妨不住感慨,縱是龍擱淺灘,也終究是曾經的皇孫,這底蘊就是非同一般。

與何昌逸的親事毫無波折的順利不同,左書意在他娘親自出面助攻的情況下,總算成功讓王素月放下心結,答應他的求親。

因王素月的情況特殊,便在沈卓的提議下,讓王素月認他的祖父祖母為幹親,成為沈卓的義姐,親事也由沈繼川老兩口以其長輩的身份,出面為她操辦。

這也算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讓人沒有想到的是,等到左家向沈家送聘禮的那天,王家竟然帶著王素月前未婚夫的家人找上門。

兩家人多勢眾,嚷嚷著說什麽王素月已是其前未婚夫家的兒媳婦,萬萬沒有一女許兩家的道理。

沈繼川知道這件事若處理不好,將會耽誤王素月和左書意這對有情人的終身,所以他一邊故作不知的絆住那兩家人,一邊直接派人去大理寺報案。

理由是牽扯到的不僅有朝廷官員,還有是一件案情比較復雜特殊的案子,本就在大理寺任職的左書意聽說這件事,當即去找自己的上官。

因為牽扯到自家部裏的官員,哪怕左書意只是一位末等的九品小官,聽說消息的大理寺官員們,都對此表示高度關注。

尤其是在聽說這個案子的前因後果後,眾人都是一致表示支持左書意和王素月,因為被現任大理寺卿郭風遠再三梳理過的大理寺,早沒了那種思想迂腐之輩的官員的立足之地。

當受理此案的大理寺官員去沈家處理此事時,郭風遠也在無意中聽說了這件事,他當即決定要進宮一趟。

聽說上官打算為這麽一樁小案子進宮,請示上意,有下屬不大能理解。

“大人,這件事分明是那王家不占理,而且那王父當眾與女兒斷親在前,等我們的人去了,自能將這件事處理好,應當不至於要勞動陛下親自下旨處理吧?”

正在整理衣冠的郭風遠隨口回道。

“這件事提醒了本官,在大安的國法中,還沒有處置類似案件的明確條文,既然遇上這個案子,本官要趁機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給類似案件爭取一個有法可依,有例可循的具體條令。”

說完,郭風遠就大步邁了出去,直接騎馬快速趕往皇宮,連個隨從都沒帶,讓想要跟上去的幾位官員,都只能望著自家上官騎馬離開背影無奈嘆氣。

已經當上三品大員,走到哪都不習慣帶人,若無必要,基本不乘車轎,直接以馬代步的朝廷大員,除了他們這位大理寺卿,可謂是別無分號。

接到郭風遠突然進宮求見的消息,何殊有些意外,因為據她所知,近期好像並沒有什麽要案,但她還是毫不耽誤地讓人直接帶郭風遠來禦書房,不必等著排隊見正寧帝。

聽到郭風遠稟報的事,何殊的關注點不在當事者的身份上,而是首先想到這種現象絕非個例。

不管是讓一個青春正茂的女子少年守望門寡,還是違背女性的個人意願,要求女子守節一事,在何殊看來,都屬於不人道的陳規陋俗。

但是這些都屬約定成俗的舊規,並不是她憑自己的喜惡,就能直接下旨強令改正的,因為那樣不具有說服力,所能起到的效果也就有限。

何殊背著手走了兩步,從那些已被塵封的記憶中,翻了一些相關的記憶。

“孤隱約記得,那個名叫王素月的女官之父,當年極力阻止女兒入仕時,父皇聽說消息,曾以對方試圖幹擾朝廷取仕規則一事,出面斥責過對方,激得那人選擇當眾寫過斷親書?”

郭風遠是真心佩服太子的這個好記性,日理萬機的同時,連發生在兩年前的這麽一樁小事的前因後果,都能記得這般清楚。

“是的,正是那個王家,據說那王父這次並沒有親自出面,而是由王家長子帶著那位王姓女官的前未婚夫家人,去那王姓女官認下的幹親家裏鬧裏事。”

何殊冷哼一聲道,“既然敢在父皇給出的選擇中,做出斷親的決定,就該堅持到底,哪有任由他們反悔的余地,依孤看,他們這是想欺君!以此為由,將他們都給抓到牢裏,孤倒看看他們之間的姻親關系有多親。”

說著,何殊便坐到正寧帝的位置上,動手寫下兩份聖諭,蓋上正寧帝的私章,遞給郭風遠。

“是時候該徹底糾正一下這些歪風邪氣了,你先拿去宣這份旨,等到那兩家人反目後,你再宣讀這後面的一份,辦完這事後,回頭將它們交到門下省備案,讓人將這些都正式整理成文,作為國法典相關條令的補充內容,刊登在最新一期的公開邸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