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奇怪的小孩(第2/2頁)

張坤看了看李小宛,心想做客棧肯定是住不起的,也不是長遠之計。

“呐,這是本月的月俸。”

想了想,王靜雅取出幾錠銀子,“找一個離鏢局近一點的民居,以後每日過來也方便一些。”

“這……不妥吧”

對銀子這東西,張坤已經有些了解,王靜雅遞過來的銀子,差不多就有二十兩。

“我不是趟子手嗎?”

聽過別人的議論,他也知道了,源順鏢局給趟子手的月俸是五兩銀,鏢師的月俸是二十兩。

之所以工資比較高,是因為幹這行是搏命的生意,一不小心人就沒了。

當然,除了基本月俸之外,接到大活了,有時還會分得紅利,這就看任務的完成度了。

問題不是這個,而是王靜雅拿出來的,是鏢師的月俸。

“在我心裏,你就是鏢師。”

王靜雅倔強的說道,不由張坤推辭,直接塞到他的手裏。

……

告別了“說話算話”的王小丫同學,張坤帶著李小宛,去成衣鋪,買了幾身換洗粗布衣服。

這時候不用演戲了,自然是怎麽節儉怎麽來。

出了成衣鋪,還沒走上幾步,李小宛就停下了腳步,眼神猶疑的望著路邊。

張坤心中一動,轉頭看去……

對面墻角之下,一個雙腿齊膝而斷的七八歲小孩,蓬頭汙面的癱坐在地上,面前擺了個小碗。

不時就有過往的行人,扔下一兩個銅板。

那小孩,感覺有點熟悉。

“快走,不要多看。”

張坤沉聲道。

他知道李小宛為何停下腳步看著了。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斷腿的小孩,應該就是當日燒香民房裏被救的幾個孩子之一。

按理來說,被源順鏢局接下殘局,應該是通知官府救下孩子,然後送返家中。

無論是哪種情況,這個斷腿的小孩,都不應該在街上乞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