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獨自生活的第四天(第3/4頁)

姜棠道:“我想請嫂子幫幫忙,幫著我擺攤賣吃食。方子和鍋碗瓢盆都我出,當然也不會讓嫂子白幫我,到時候分嫂子家裏二成利潤。”

見劉大嫂愣愣的,姜棠也沒催的太緊,“嫂子要不帶回去吃,和家裏人商量商量。”

這一口一個嫂子的,劉大嫂人都迷糊了。

她端著餛飩回家吃,吃人嘴短,一碗餛飩家裏人一人一個給分了,到底跟不跟姜棠做生意,劉大嫂心裏也沒主意。

但看幾個孩子一副意猶未盡的樣子,她心裏隱隱有幾分心疼。

幾個孩子都瘦瘦巴巴的,在盛京,這套宅子是值幾百兩,但家裏住又不會賣出去,兩個兒子,還要嫁女兒,家裏的存銀也就十幾兩。

怎麽夠。

劉捕快一個人養活一家人,吃力的很。

吃完餛飩和燉雞,一家人盯著昏暗的燭光默默不語,劉大嫂支支吾吾道:“我看姜妹子不像騙人的,她家就在這兒,我就去幫忙,生意不好也是她虧本。”

劉捕快問爹娘,“要不試試?”

“試試就試試,我和你爹在家帶小囡囡。”劉大娘把小孫子摟在懷裏,“先試幾天,給人幹活,別讓她揪出錯漏,手腳也幹凈點。要是用我幫忙也成,大郎不小了,大妮也十歲了,帶著妹妹跟你出去都成。”

一家子就把這事兒給商量下來了。

劉大嫂一晚上沒睡著覺,半夜,她看小閨女睡著,把劉捕快捅咕醒,“你說姜妹子為啥說給分成啊,明明一天給我多少工錢就行了。”

她沒吃過豬肉還見過豬跑呢,酒樓請幫工也是給工錢。給分成,那是合夥,是小東家。

姜棠做的多好吃啊,賣多買少肯定能賣出去,何必給分成呢。

劉捕快半睡半醒,他揉揉眼睛,“萬一你把人方子泄露出去咋整,你又不是她的下人,憑啥給她守著方子。”

劉大嫂:“我是那樣的人嗎!”

跟人合夥做生意,還背地裏使陰招,多損呐。

不過她是第一回 做生意,心裏七上八下的,等劉捕快睡著,她還是睡不著,迷迷瞪瞪天就亮了。

劉大嫂還要張羅一家人的早飯,忙活一早上,才清閑下來。

這才把從姜家拿來的碗裏裝上一串紫葡萄,一個人過去了。

劉捕快早起要去衙門,劉家起的早,劉大嫂沒想到姜棠起的也早。

敲開門,她道:“我過來還碗,你嘗嘗這葡萄。”

姜棠拉著劉大嫂的手進來,大約是在侯府待得久了,姜棠做事之前總會在腦子裏轉一轉。

包括和劉家談生意,也是來來回回送東西。

左鄰右舍的見劉家跟她走動,也不會太忌諱她一個人獨居的事。而且人一旦拿了好處,就會情不自禁地幫人說好話,別人看劉家賺錢,哪兒能不眼紅。

好處和走心,這樣關系才牢固。

姜棠沖劉大嫂笑了笑,“我正想買些葡萄呢,嫂子先進來。”

劉大嫂不好意思地跟姜棠進去。

跟晚上過來還不一樣,早上太陽一照,屋子前頭的空地灑了水,院子裏還掛著幾件衣裳,看著十分規整。

點金和烏金一點盯著她,但沒叫。

姜棠寫了三份文書,給劉大嫂了一份,“嫂子不認字的話我念給你聽。”

姜棠簽過幾份文書,知道上頭該寫什麽,她出方子,兩人合夥做生意,賺的利潤二八分成,但在做生意的期間,劉大嫂不能把方子給別人做盈利目的,當然,以後不做生意了就更不能泄露方子。

方子是姜棠的,這份文書和同陸錦瑤簽的也有區別。

叫賣的活辛苦,又是劉大嫂一個人去,所以姜棠給了兩成。

若是想多賺點,就叫家裏的人幫忙,賺的越多分的越多。

劉大嫂直保證,“這手藝我肯定不偷學,更不可能告訴別人。”

姜棠:“嫂子要想做給孩子吃,那自然是成的,就怕周圍人打聽,嫂子抹不開面子。”

劉大嫂大手一揮,“放心吧,你看我像是那種人嗎,大妹子,你就放心好了,我嘴嚴,知道啥該說啥不該說。不打緊的事街坊說說也就說說了,但要緊事我分得清輕重。”

姜棠點了點頭,接著道:“這邊支攤子得交攤位費,還有買推車、炭火、米面肉,這些都算在成本裏的。賬可以一日一結,但每日的一半利潤咱們分成,另一半補成本。等攤子回本了,四成利潤做運轉資金,六成留著你我兩家分成。”

做生意需要成本,不能把全部的利潤分了,不然攤子就開不下去了。

一日一分是想讓劉大嫂見著錢,有根蘿蔔在前頭吊著,做事才有勁兒。

這些事都得說好。

什麽算到成本裏,不僅僅是每日用的面和肉,還有推車、鐵鍋、碗筷這些……

假如一碗餛飩賣八文錢,能有六成的利潤,一天賣二百碗的話,是九百六十文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