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3頁)

張凜雙眼放光,連連點頭:“對對對,藺霖你那麽厲害,祈樂哪裏能真的對你說斷就斷?到時候你只要勾勾手指,他還不是得屁顛顛的跑回來,跪舔你?還有他那只貓,要是出道的話,那可就是一直真正的招財貓,不大紅大紫都說不過去。祈樂想要他的貓出道,就還是得需要我這個金牌經紀人。我就不信他不會不低頭。”

藺霖對張凜誇贊的話很受用,不過那只白貓,只是出道當個明星貓就太浪費了,他必須要哄得祈樂把貓送給他,他有更合適的用途。

藺霖去赴約後,張凜立即聯系了太宇公司的總裁余方,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他。

余方和太宇公司的上層也也有同樣的看法。

之前他們以為祈樂被證明不是祈錦楠的親子,被趕出家門,還一無是處,已經沒有任何價值了,才選擇放棄祈樂保住搖錢樹藺霖。

只是沒想到事情一波三折,最後祈樂竟然靠著一只貓洗白了,還有了越來越紅的趨勢。

最重要的是他們看到了白綾身上的商機,若是利用得好這就是一只招財貓,能吸引無數愛貓粉。

現在網上最流行的就是雲養寵物,白綾絕對會是國內外最多人想要雲養的貓。

只要經營得好,名氣超過那些國際巨星都不在話下。

畢竟這可是全國乃至全世界唯一一只紫色眼睛,銀色虎斑尾巴長過吉尼斯紀錄,還兇猛堪比猛獸,卻又最通人性的貓。

於是他們打算把祈樂叫到公司來好好的談一談。

祈樂接到電話後,爽快的答應了並且說他正在去公司的路上。

這讓余方和張凜等人高興不已。祈樂主動過來就說明他們有更大的主動權。

他們都已經想好了等祈樂來了之後,要怎麽欲揚先抑,打一棒再加一個甜棗,讓祈樂以後乖乖任他們擺布了。

沒想祈樂不是一個人來的,他還帶來了律師,律師拿出一封律師函,“貴公司縱容旗下經紀人張凜汙蔑造謠我的委托人,對我的委托人造成嚴重的心裏陰影,我的委托人將起訴貴公司和旗下經紀人張凜造謠汙蔑罪要求賠償其精神和經濟上的損失。

按照法律規定,以張凜的wb的轉發量和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至少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貴公司監管不力,沒有履行保護旗下藝人的義務,還放任旗下經紀人造謠迫害旗下藝人,同樣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余方、張凜等人:“???!!!”

幾人被祈樂這神來一筆給打傻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

余方已經放棄什麽大棒加甜棗的策略,盡量把聲音放溫和,想要安撫住祈樂:“祈樂,我知道這一次你受了很大的委屈,是公司對不起你。但公司這麽做也有公司的考量和不得已。希望你能設身處地的為公司考慮一下。你受的委屈,公司一定會盡量補償你。有什麽問題我們坐下來好好商量一下可好?”

祈樂冷酷無情的拒絕:“沒必要,我不想和你們一群無賴扯皮,會讓我很掉價,也浪費我寶貴的時間。我今天來就是通知你們,順便好好看看你們憋屈的臉色。”

余方被氣得個倒仰,忍著怒氣說:“你做得那麽絕就不怕以後在娛樂圈混不下去?”

祈樂驚訝地說:“不會吧?你居然會以為我想繼續留在娛樂圈?回去繼承家業不香嗎?”

余方等人剛想嘲諷他哪裏還有什麽家業繼承,就想到祈樂可是從祈錦楠手裏拿回了不少他姥爺姥姥和養母的遺產,藍家雖然比不上祈家,但倆老忙碌一生留下的遺產也有幾千萬,足夠祈樂躺著什麽不做舒舒服服地過一輩子了。

而且他們也想起來了,祈樂並不是真的想要進娛樂圈發展做什麽明星,而是被藺霖給拉來,說是來陪藺霖的,現在他和藺霖鬧掰,退出娛樂圈也是理所當然。

不過祈樂也並不是真的要告他們,主要目的是要解除那個被藺霖和余方一起忽悠簽下的天價懲罰不平等合同。

有這合同在,即使是太宇娛樂坑了他,他想要解約還得打個一兩年的官司,直接解約的話,得賠付幾個億的違約金。

當初會簽這個合同的自己簡直是腦子進水了。

最後在律師的努力下,余方被迫跟祈樂解除合同,條件是祈樂放棄起訴太宇娛樂和張凜。

解決完合同的事情,祈樂謝過律師就去地下停車場找自己的車子,才走近車子,駕駛座上的車門就從裏面打開,白貓從車裏跳出,撲倒祈樂的懷裏,被他穩穩接住:“喵喵喵。”怎麽那麽久?

祈樂給它順了順毛,“還不是那些人太能扯了。讓你久等了。走,帶你去一家味很好的寵物餐廳吃烤魚。”

白貓心中非常歡喜,矜持地喵一聲。

“祈樂!祈樂!等等!“張凜突然沖出來攔住了他,“你就這樣退出娛樂圈,那藺霖呢?你不愛他想和他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