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第4/6頁)

那天大鬧婚禮現場的事,圍觀的人多少知道點,就是不知道的,也無話可說。娘家父母給的陪嫁,這有啥好眼紅的,有本事你再投一次胎,回爐重造去。

侯愛琴眸光動了動,那一對親家什麽德行她知道,婚禮當天就溜之大吉了,怎麽可能補償小衛?

怕就是賣快餐和鹵肉掙的,她路過幾次,知道小攤生意確實不錯。

侯愛琴是從苦日子裏過來的,對於靠自己辛勤勞動而致富的正面例子,她是發自內心的欣賞和佩服。做小吃雖然看著賺錢,但其中的辛苦是誰做誰知道,尤其是小衛這種愛幹凈的人,私底下要比別人付出的更多。

再加上現在做小吃,名聲也不好聽,多少煤嫂寧願就在家裏閑著吃男人也不願去幹,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

既然小衛不願承認這是賣小吃掙的錢,那她也不說破,“李秀珍呢,你還有什麽話說?”

李秀珍的臉,紅了又白,白了又青,仿佛打翻調色盤。

所有人都在看著她,剛才她還說“不記得聽誰說的”,明明謠言的源頭就在她這兒。

劉桂花也不忘加把火,“李秀珍,剛才你怎麽說來著?如果是你冤枉了小衛,你就怎麽來著?”

李秀珍低著頭,黃豆大的汗珠子往下掉,可總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群眾,“你不是親口說要去後門跪著舉牌子道歉嘛?咱們大家夥可都是聽見了。”

“就是,這麽別出心裁的道歉方式我活了四十年還沒見過呢。”

“那你快去吧,晚了要下雨了。”

李秀珍心如死灰,心裏把這些瞎起哄的人恨個半死,卻沒想過剛才被起哄的對象不是她時,她心裏有多感激這群“熱心”群眾。

侯愛琴也煩透了她這副小媳婦的樣子,看見她就跟看見自己那不省心的兒媳婦一樣,糟心。

“既然敢冤枉別人,就要付出代價,如果造謠不需要付出代價,那以後是不是誰都可以亂說別人壞話,把莫須有的帽子戴別人頭上?”

她是當領導的,幾句話說的十分有氣勢。

原本還鬧哄哄的人群,瞬間安靜下來,就這麽拿眼睛瞪著李秀珍。

她要是不去道歉,以後這礦區還不得亂套?比前面幾年還沒規矩,反正造謠汙蔑誰也就上下嘴皮子一碰的事兒,完了別人要是被逼死了,死了也“活該”,要是沒死,忍辱負重活下來了,可臭名聲卻要背負一輩子,連他們的子女兒孫都要被人指指點點。

侯愛琴雖然沒被整得太慘,但她見過這樣的例子,造反派舉著大旗,用謠言就能殺死一個人。

她恨透了這樣的“人”,這就是畜生!

對畜生,她需要客氣嗎?“李秀珍同志,你要是今天不想去的話,明天中午十二點我在後門等你,你要是不來,我就去找張毅,夫妻一體,我不信你造謠他不知道,那就你們兩口子一起去道歉,怎麽樣?”

李秀珍搖搖欲墜,可是劉桂花早過來“攙扶”著她,想暈也來不及了。

她是真怕啊,劉桂花這潑婦,她要是“暈倒”了,她會搞出什麽事來。

“道歉吧。”

“就是,你要不道歉,你男人工作也保不住。”

李秀珍覺著,自己今天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失誤的點太多了:一是沒料到會有人去告狀,二是沒料到衛孟喜會殺出來,三是被狗蛋被刺一刀,四沒料到劉紅菊那慫貨認慫那麽快,更沒料到侯愛琴會出來多管閑事,她明明聽說衛孟喜攪黃了她兒子的婚禮,倆人可是大仇人呐!

當然,最沒料到的是衛孟喜,一般女人遇到這種流言都是忍氣吞聲,期待冷處理後事情慢慢平息淡忘,可她卻大張旗鼓的,生怕別人不知道她的醜事,一定要掰扯個清楚。

這種女人,真的完全超出她的想象。

李秀珍回頭,想在人群裏找閨女,是小秋芳告訴她,只要搞壞了衛孟喜的名聲,就能打擊到陸廣全,這樣他就上不了礦業中專,陸家一家子就都完蛋!

她當時被“把衛孟喜踩在腳下一輩子”的念頭給洗腦了,才會做出這樣的事,可是……人呢?

張秋芳自然是來看熱鬧了,但她看了一會兒,知道只要找出那個壞男人,雖然她也不知道壞男人躲在衛阿姨家裏幹啥,但只要衛阿姨能被媽媽踩死,她的好日子就會來咯,所以就樂悠悠的回家睡覺去啦。

畢竟她只是兩三歲的小孩,精力有限,反正只要自己說對了,幫了媽媽的忙,她就不會再偷偷打她了吧?

是的,所有人都只知道張老太太重男輕女,眼裏只有倆寶貝孫子,可沒人知道李秀珍也是喜歡兒子的。

每次兩口子一幹架,她就會懷疑是自己生了閨女丈夫不滿意,要是她當初生的是兒子,是個帶把兒的,該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