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四(第3/4頁)

陸長風決定和明堂兵分兩路。

明堂跟進嚴家這條線,而他去跟高翔的線。

他很好奇,高翔為什麽會在嚴翰林回家之後,給嚴翰林打了那麽多通電話。

於是,他帶著蘭寧和小丁前往春城第一監獄。

高翔聽說他們是來查嚴翰林的,特別的積極:“是不是嚴翰林那孫子有消息了?”

陸長風點頭,告訴他:“確實是有了關於他的消息,不過他已經死了。”

“死了?”高翔艹了一聲,“媽的這孫子拐跑了老子7萬塊錢。”

陸長風問:“他怎麽拐跑了你七萬塊錢。”

高翔舉起自己雙手給陸長風看:“當初他第二次出戒毒所以後,被家裏趕了出來沒地方可以去,就找我混口飯吃,我給他介紹了一個還不錯的活兒,就是你們警察逮捕我的那個會所,我們當時商量著,投點兒錢,做個代理,拿點兒白/粉攙點兒面粉賣出去,這樣賺點兒小錢。他說他沒錢,要回家和家裏拿錢,我那天要和朋友見面,就把錢給他了,誰知道下午的時候就聯系不上了,我去了他們家找到了他爸,他爸說他上午就走了。”

“等等——”陸長風叫停了高翔:“你是說你當天去嚴翰林家裏找過他?”

“那我肯定是要去找他的呀。”高翔反問陸長風:“換你朋友拿你七萬塊錢突然不見了,你不去找他?”

這倒是,肯定要報警呀。

他問:“那你為什麽不報警?”

高翔說:“我們這本來也就是幹不光彩的事情,哪裏敢報警啊。”

陸長風覺得,如果當時高翔報了警,或許還能早點兒發現嚴翰林死亡這件事兒。

不至於人被丟到碧湖裏泡了五年。

得到這個消息之後,陸長風立馬和明堂進行匯報。

彼時,明堂已經帶著人上了嚴家的門。

嚴濤看著他們這麽多警察,一時間有些不知所措,“你們這是幹什麽呀?”

明堂向他出示了搜查令:“我們覺得這裏可能是嚴翰林的第一死亡現場,因此回來做個檢測。”

嚴濤明顯有些慌張了,卻依舊是強撐著說:“我家怎麽可能是他的死亡現場呢,他都沒有回過家。”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根據他的手機定位,我們可以確定,他最後出現的地點就在你們這個小區,而你的鄰居表示,他當天有看見過嚴翰林回家。你告訴我們,說嚴翰林從未和你們聯系過,可在他出事的當天,9點15分的時候,你們有一個時間為1分31秒的通話記錄。嚴濤,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唐巖他們痕檢的人已經帶上鞋套手套進了屋。

關門,關窗,屋裏瞬間黑了下來。

嚴濤不明白他們要做什麽。

只見一束手電光亮起,兩名警察對著地面不知道噴了什麽。

沒一會兒,地面上就顯現出了藍紫色的熒光。

從光的痕跡來看,基本上可以判斷血跡噴射的方向。

嚴濤還不明白這藍紫色的熒光代表了什麽,手上就被拷上了手銬。

明堂告訴他:“你說看到的熒光,就是血液中的鐵和魯米諾試劑發生的反應,所有熒光會顯現的地方,都代表這裏有血跡,即使經過沖洗漂白也以依舊可以查出來。也就是說,你這屋裏,死過人。從血液的噴濺形態到集中點的距離來判斷,與嚴翰林屍檢報告上的判斷基本相符,所以,這地上的血,就是嚴翰林的。”

嚴濤一下子癱軟在輪椅上。

明堂示意他們將嚴翰林帶回市局進行審問。

屋裏傳來了咚咚的聲音。

明堂他們推門而入,嚴翰林的母親躺在床,一下一下的用手砸著床頭。

明堂走過去問:“你有什麽話要說。”

嚴翰林的母親因為偏癱,說話並不利索,但她還是堅持說:“該······死。”

她口中的該死,是指嚴翰林該死。

嚴翰林偷給她治病的錢去吸/毒。

“豬狗······不如。”

明堂叫來了社區居委會居委會的人請他們暫時照顧嚴翰林的母親。

而他們,則是回到市局,對嚴濤進行突審。

嚴濤文化程度不高,所以他想不明白,為什麽地上有藍色的光,就證明了嚴翰林是死在家裏的。

審訊依舊是陸長風主導,明堂坐在副審位。

邱少揚這是在觀察室裏,帶著耳機聽他們的對話。

陸長風問:“為什麽要殺嚴翰林?”

嚴濤自從坐到了審訊室以後,就一直保持沉默,一句話都不肯說。

如今也是保持了這個狀態,連頭都不擡,一言不發。

陸長風道:“你以為你自己一言不發,我們留定不了你的罪嗎?老實交代你的作案過程,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句話任何時間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