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四(第2/4頁)

嚴濤說謊了,他為什麽要在這件事情上說謊?

明堂和陸長風心中都產生了同樣的疑惑。

正所謂事出反常,必有妖。

從大爺家離開後,明堂和陸長風在樓下站了一會兒,從樓下往樓上看。

陸長風點燃一根煙,問明堂,“你是什麽想法?”

明堂說出了自己心裏的想法:“嚴濤刻意隱瞞,想必是知道一些什麽?又或者說他就是兇手。”

“那你覺得我們現在是殺個回馬槍,還是掌握更實在的證據,之後再回來找他算賬?”陸長風有些拿捏不準。

“我們得有更實在的證據才行,畢竟事情已經過去了5年,如果嚴濤一口咬定,他們就是沒有聯系過嚴翰林,樓下的大爺也只是確認了嚴翰林曾經回過家,進沒進過門?與嚴家人接觸過沒有?這些我們都不得而知,貿然前去那豈不是打草驚蛇了?”

陸長風仔細的想一想,覺得明堂說的有道理。

“那依你之見,接下來應該怎麽辦?”

明堂:“一個人活在世上,總該有他自己的圈子。從他的圈子入手,看看能不能有什麽新的發現吧。”

陸長風:“那我回去讓陳顏佳查查看。”

兩人一起驅車回市局。

明堂預估時間,差不多邱少揚也在醫院檢查完了,就給邱少揚打了一個電話。

接通以後,邱少揚不等明堂問,就先一步開了口:“醫生說的恢復的狀態不錯,我這段時間可以開始適當的活動活動肩部。所以你就不用太過於擔心了。”

明堂松了一口氣:“那就好。”

邱少揚聽著電話裏車子摁喇叭的聲音,問道:“你們上門走訪有沒有什麽收獲。”

“收獲是有一點的,嚴翰林的父親告訴我們,他們和嚴翰林最後一次聯系是在嚴翰林第二次進入戒毒所之前,可是根據他們鄰居的證詞,5年前嚴翰林有回過家。”

“嚴翰林的父親這麽說的原因只有兩點,一是他確實沒有見到嚴翰林,二就是嚴翰林的死他是知情的,撒謊是為了幹擾警方的調查視線。”

明堂說:“我也是這麽想的,所以我讓陳顏佳查一查嚴翰林的通話記錄,看看那段時間內,他們有沒有通過電話。”

在五六年前,微信還沒有現在這麽普及,溝通多數還是會選擇直接電話溝通,因此會相對來說比較好查一點兒,在著是嚴翰林的父親年紀也有那麽大了,他們那個年紀的人,與人溝通的時候,選擇電話的會多一些。

“那你們現在是回市局嗎?”邱少揚問明堂,如果是,他就直接去市局和他們匯合。

明堂說是:“你現在還在醫院嗎?”

“在。”邱少揚還沒出醫院。

“那你在那邊兒等我,我過來接你一起回市局。”

邱少揚考慮到醫院在鳳凰區,明堂他們去的是古渡區,一個城東,一個城北,不順路,“我讓司機送我過去吧,這邊紅綠燈多,還堵車。”

明堂考慮了一下,也是,可能他們到市局,邱少揚也正好到市局,於是就按照邱少揚說的辦了。

正巧如他所想,他們前腳到市局,後腳邱少揚就到了。

於是還趕巧的一起上了樓。

回到辦公室後,明堂直奔陳顏佳的辦公桌,找她要調取的通話記錄。

陳顏佳將文件遞給他,說道:“我查了嚴翰林出事之前他的那張電話卡的所有通話記錄,其中通話最次數最為頻繁的就是這個叫高翔的。在嚴翰林第二次出獄以後的通話記錄中,有11通電話是打給他爸嚴濤的,其中接通的3次,最長的一次通話記錄為1分31秒,剩余兩次不到10秒鐘。”

明堂翻看起通話記錄,打給這兩個人的,陳顏佳都描了顏色。

每一通通話記錄,都有通話的時間,精確到了分秒。

而通話時間為1分31秒的那次,恰巧是2016年11月26日的上午9點15分。

這也就和他們樓下的大爺說的時間對上了。

也就是說,嚴翰林回家之前或者是回家之後,給嚴濤打了一次電話。

陳顏佳遞了另一份資料給明堂:“這個高翔有案底,他在2016年的11月28日,因為涉嫌毒品販賣毒品被我們警方逮/捕,判了7年監/禁,現在還在春城第一監獄服刑。通話記錄顯示,26號下午到28號上午,高翔頻繁的給嚴翰林打電話。均屬於未接通狀態。”

“通過移動運營網定位,嚴翰林手機最後的定位地址,就在他們小區。”

邱少揚道:“那就只有兩種可能,一:他就是死在了小區裏,那麽他的家人就有很大的作案動機。二:嚴翰林離開了小區,但他把手機留下了。結合他家人的反應來看,我覺得前者的可能性會很大。建議你們立即申請搜查令,對嚴家進行搜查,做血跡檢驗。”

明堂即刻向上面申請搜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