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2/4頁)

可在抵達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納妾,而且他還有妻,有子,有女。

鳳小金默不作聲地吃完包子,跟隨老板娘的兒子,一道去了譚府門口。穿著錦緞的管家笑容滿面,正在給孩子們分糖,喜婆大聲喊著什麽“多子多福”的話,周圍吵鬧極了,吵得腦髓也開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蟻噬的劇痛裏,第一次見到了自己的爹,穿紅衣騎白馬,笑得那般開心,甚至連看都沒有看自己一眼,就興沖沖地前去接新婦。

所有箱子都裹著絲滑的紅綢,有些被風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們踩得一片臟汙,鳳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間,她沒有買過一塊新的布料。

“你這傻小子。”旁邊有個大嬸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譚大人娶親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麽?小心被管事的看見了又挨罵。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鳳小金透過遮住眼的水霧,看著那瀟灑騎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嬸有些後悔,放輕聲音道,“是我不該問,快別哭了,那你住在哪裏?”

鳳小金推開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認那個爹了,哪怕對方還有那麽一絲絲的可能,願意認自己。他也不願意將自己與娘親這八年來所受的苦難再復述一遍,用來換取那座豪宅官邸裏的人們或獵奇、或憐憫、或驚訝的廉價同情,更何況或許根本連同情也不會有,自己只會像一條野狗一樣被趕出去。

那一卷滾落在地的紅綢,娘親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買得起。鳳小金一邊走,一邊入魔一般地想著,當自己在那座豆腐坊裏,正因為遺失一枚銅板而饑寒交迫、遭受虐待時,譚府裏的人正在做著什麽。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憤怒,而在焦躁與憤怒過後,又感覺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屍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揚揚的大雪之中,腳上不合適的鞋子掉了,也不覺得冷,直到後來一頭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為自己會死,但最後還是醒了過來,醒在了一座搖搖晃晃的馬車上,周圍是一圈酒氣沖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們甩了。”

他們聊著天,哈哈大笑,領頭的男人見鳳小金醒了,便將他拎了起來,又丟了一壺酒過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個無家可歸的,走吧,隨我去東邊討生活。”

鳳小金捧著酒壺灌了一口,將他自己嗆得直咳嗽。

他沒有問對方是誰,但光憑那一句“將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們是朝廷的敵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謂“爹”的敵人。

鳳小金說:“好。”

從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聞風喪膽的惡匪。

他曾經發誓要殺了譚家滿門,讓他們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親,因此發奮練功,終於在五年之後,等到了機會。

譚曉鐘奉旨押運賑災錢糧南下,雖說帶了整整一支軍隊,但依舊吃虧於地形,被匪幫沖得七零八落,慘叫聲回響在山間,血流成河。

鳳小金將長劍架在他的脖頸處。

譚曉鐘狼狽地趴在地上,或許是因為沾了滿臉汙泥的緣故,他看起來要比納妾那日蒼老上不少,生了皺紋,長了白發。他破口大罵,罵著匪徒的滅絕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著這批錢糧,他們就快餓死了,就快餓死了,那你們竟然連賑災的物資都要搶,混賬!暴徒!”

“餓死,是一件多麽稀罕的事嗎?”鳳小金居高臨下地看著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為饑寒交迫死了,她直到臨死前,還等著那個在花船上向他許諾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時候,譚大人你又在哪裏?”

譚曉鐘沒有聽出他話裏的意思,只是費力地爬起來,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過得不易,方才四處籌措錢糧,你搶了這批東西,世間就會多出千千萬萬個婦人,也因為饑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糧食,讓我將他們運往災區。”

鳳小金道:“原來你根本就沒記住她。”

譚曉鐘道:“什麽?”

“我是說,這批東西,你要是有本事,就從我手裏搶回去。”鳳小金冷漠地丟下一句話,翻身上馬,揚長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個丟失了賑災物資的官員回去,將會面對什麽,這比殺了對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譚曉鐘在背後繼續破口大罵。

風最後將所有的聲音都吹散了。

但譚曉鐘最後還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轍手裏。

死就死吧。

鳳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轍摩挲著他的臉,久久不願松手。他特意飲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間,入神地看著眼前癡戀一生的美人。他覺得自己並不蒼老,還是年輕的,有著蓬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