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九章 責任

俗話說,請神容易,送神難。一尊小小的古曼童,就像一位漂洋過海遠來的孩子,這孩子的戾氣極大,又已經認母。為了讓這對夫婦徹底解除古曼童的糾葛,查文斌準備讓這兩口子親自將它送走。

找了一圈,查文斌把這個位置最終放在了縣城附近的一條河邊。河邊有一座廢棄的采沙場,四周五百米以內都沒有居民區,也沒有人活動的跡象。送鬼送神,切記回避行人,否則這邊送出去,沒準那邊又叫人給帶走了。

而且送鬼,尤其是送這種小鬼,必須一次成功。否則,小鬼會認為自己被母親拋棄了。它在活著的時候已經被拋棄過一次,這種時候如果再察覺到自己被拋棄,那便會徹底黑化,會向自己曾經的母親尋仇,甚至殺人。

雖然作為“母親”,這個兒媳婦完全不知道自己還有一個鬼孩子,她也與這個鬼孩子沒有任何親情,甚至它還是殺害自己腹中骨肉的惡魔。可眼下,她必須還要承擔一個母親的身份與責任。

不知道這東西的具體來歷也就罷了,放在那兒也不會有什麽感覺。現在知道這東西的邪惡之處,作為一個女人,她哪裏又敢做些什麽?雙手哆嗦著捧著那個小盒子,生怕一個不小心就把它摔到地上,可又怕冷不丁的就從那個盒子裏面鉆出來什麽。好在她的男人還算鎮定,一直扶著女人的肩膀,否則雙腿發軟的女人是無論如何也走不到那河邊的。

沙坑的前方就是水,水的那一頭會流向大海。

女孩跟著查文斌的手法學,現場做了一只蓮花燈。底部用的是防水的油性紙,頂部則是蓮花狀,內部中空有一盞紅色的蠟燭。古曼童就是被放進了這個蓮花燈,查文斌又把女人的手指紮破,擠了一滴血在花燈的頂端。

“這樣,它就會聞到母親的氣息,而安詳的睡在裏面。”

“它還會回來嗎?”女孩有些擔心,道:“如果送不走怎麽辦?”

“送不走,那就只能用另外一個辦法了,只不過那樣的話,你會吃點苦頭。”什麽苦頭,查文斌沒有說,他怕說了,女孩承受不了。“送,是最簡單的辦法,大多數的鬼都會明白一旦被送了,自己也就沒必要再去糾纏了。”

“跟它道別吧,告訴它讓它順著這河流回到自己的家鄉,去找真正的母親。”

女人照做了,蓮花燈被推進了河中,那盞閃爍著的黃色光亮的紙燈帶著女人忐忑不安的心漸漸飄向了遠方。男人的手已經被他掐紫了,可男人卻渾然不知,女人更加不知道。因為男人和她一樣,只不過是在假裝堅強罷了。

忙完這些,他們就分開了。回去的路上,胖子失望的說這一次以為又會搞出什麽大動作,沒想到一盞紙燈就打發了。

“別著急,它或許還會回來的。”

“回來?”胖子道:“它不是漂向大海了嘛?再不濟,至少也能漂出去三四裏地,然後一個跟頭反倒在水中,就那麽沉了下去。難不成它還能遊泳,然後一蹦一跳的回來?”

這是胖子的問題,風起雲也挺好奇,問道:“你既然知道它可能還會回來,為什麽不?”

“我想給它一個機會。”查文斌道:“過往的話,我是會那麽做的。可是這一次過後,我忽然覺得人會有犯錯的時候,鬼也是。既然人能被原諒,為什麽它們不能?”

風起雲道:“可是,它殺了人,而且是四個。”

查文斌並不這麽認為,他道:“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付出代價。據說所知,這種古曼童認親之前,都會有一個滴血儀式,並且主持的法師會詢問當事人是否真的要請回去。這種人鬼契約一旦簽訂,就不得更改,可他們卻把這種事情當做了兒戲。”

胖子道:“你是說他們沒有說出實情?”

“當然!”查文斌道:“年少無知不是人犯錯的理由,神鬼面前的毒誓更不是隨口的一句放屁話。古曼童這種東西,是不可能被任意帶走的,這種契約沒有簽訂之前,古曼童也不會認這個主人。阿貓阿狗尚且需要培養感情才會認主,更何況這是一只兇煞的鬼。

可他們呢?把一切都當做遊戲,當做旅遊途中的一個插曲。認主回來以後,把玩了幾天,就把它扔進了角落裏,從此不再過問,你覺得他們難道沒有責任嘛?並且責任很大!他們腹中孩子的死,並不能全部怪罪於那個古曼童,根本原因是他們與古曼童簽訂了契約後,反而置之不理。

就好比,你卻認養了一條被遺棄的狗。可拿回來後,你不給吃不給喝,也不管不問,任憑它自生自滅。某一天,這條狗咬你和你的家人時,你難道不覺得自己是作的嘛?”

“哎!”風起雲也是嘆了一口氣道:“都是無知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