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2/3頁)

蛇打七寸,要是打不死,必定後患無窮。三少爺能活到現在,那是靠他自己,他難道就不怨恨夫人嗎?

定然是怨恨的。一個怨恨你的人,你還想用小恩小惠感化,不是愚蠢是什麽?她再次嘆氣,只覺得沈懷楠年歲小的時候,夫人就該打死他,如今卻是養虎為患了。

但是見了沈懷楠,她卻笑得比誰都諂媚,送了銀子,還給自己攬功勞,“老奴親自稱的,絕不會少。”

沈懷楠:“多謝媽媽。”

然後就讓多晴送客,“下回有空了,再好好招待媽媽,今日實在不得閑。”

劉媽媽趕緊走,“無事,無事,三少爺擡舉老奴了。”

多晴就湊過去扶著劉媽媽,“劉媽媽,你慢點。”

等人走了,他恍恍惚惚回來,沈懷楠正在看書,看了想笑,“你這是怎麽了?”

多晴:“少爺,咱們是不是發了?”

然後喃喃自語,“未曾想到,我多晴也有如此厲害的時候,能讓劉媽媽給我一個好臉色。”

劉媽媽作為昌東伯夫人的心腹,平日裏眼睛都是往天上瞧的,哪裏看得見他們這種人。

此話說得心酸,沈懷楠笑出聲,然後搖搖頭,“多晴啊,咱們以後的日子好著呢。”

多晴哎了一聲,回過神來了,高高興興的去廚房,“小的這就去跟廚房婆子們說明日要的膳食。”

他突然覺得自己的日子有奔頭了。

他走了,沈懷楠便看書,晚間的時候,他看著時辰差不多了,去了主院拜見。

這時候,昌東伯該回來了。

昌東伯今日去了吏部,他從外地回來,就是為了謀個京職。昌東伯自有自己的路子,他跟吏部的主事有點同窗之誼,之前寫信說過這事,也給足了好處,這也是他上輩子的路數。

最後自然也得償所願,在禮部做了個小主事,到他死時,昌東伯還活得很順遂。

這輩子可不能這樣了,沈懷楠搖搖頭,覺得至少不能讓昌東伯過得如此順遂。

他重活一輩子,其他的事活得小心翼翼且艱難,但關於昌東伯這事情,卻一直在籌劃,並且由始至終覺得即便冒險,也該一次解決了他這個後顧之憂。

禮部肯定是不能讓他去了,禮部主事的差事真是清閑又得人幾分尊重,沈懷楠想的是讓他去工部。

工部修河堤等,都是需要監事的。沈懷楠覺得昌東伯就不錯。

這差事本來就好——其實還可以在中間撈點油水,但是只有沈懷楠知道,昌東伯已經過厭煩了那種風吹日曬的日子,他現在只想回京都安安穩穩的享福。

而監事是需要東奔西走的,今天這裏修河堤,他需要過去,明天那裏防洪,他也需要過去。

昌東伯算不得一個胸有大志的人,不然也不會安心的當個窮苦地方的縣令七年。他去的時候以為從此以後生活應當順遂,剛開始也確實如此,但是後來,他發現自己越來越受不了小縣城裏面那些雞毛狗碎的事情。

那些百姓都沒有被教化過,他們根本聽不懂他說的是什麽話,每次一說話就如同對牛彈琴,讓昌東伯也懷疑過自己是不是真的不會說話。

而且因為是小地方,百姓們說的都是地方上的話,他根本聽不懂。

他開始痛苦了。

好在他最後有了一房美妾,在如此艱難的時候給了他一點安慰,所以對這個女人,他尤為看重。

但他依舊痛苦。所以拼了老命,上上下下打點了七年,這才回到京都。

如果讓他又開始東奔西走,想來也是痛苦的。

而這僅僅是第一步。

昌東伯這個人,本性當然是貪的。之前那麽個窮苦地方,他都要貪一貪,如果成了監事,他能不貪?

沈懷楠是不相信的。

他貪了,那就好說了。但在這之前,他必須要讓京都的人都知道他跟昌東伯雖為父子,卻不是一路人,沒有任何關系。

最好的辦法便是讓昌東伯把自己趕出去。要趕得轟轟烈烈,全京都都知道?

這法子看起來難,但於昌東伯和他,簡直是最容易的辦法了!

昌東伯時時刻刻想著把他掃地出門才好。

沈懷楠再把這些事情在心裏盤算一遍,便覺得心情大好。

他到了昌東伯門口,讓小廝通報,裏面便傳出一聲咳嗽。

然後就是一個女子的聲音,“我先回避。”

這是楊姨娘,是昌東伯最愛的女人。

他記得上輩子昌東伯為了楊姨娘,沒少跟嫡母吵,最後吵來吵去,也沒個說法。只是楊姨娘開始當家了。

一個妾室當家,自然不是主母善妒或者養育兒女不稱職,而是她有什麽把柄在昌東伯手上,讓娘家人也不能為她說話,必須閉嘴,忍受這份姨娘掌家的屈辱。

沈懷楠不用想都知道是昌東伯夫人養了情夫的時候暴露了,為了所有人的顏面,把她關了起來,換成楊姨娘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