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第3/3頁)

蔣陞說的舊案在真實歷史上也有類似的,發生在清朝嘉慶年間,案中女子一開始在地方上被判死刑,上報大理寺後,經斟酌覺得不合理,判女子無罪。且大理寺通知刑部說律法有漏洞,後來填補了律法,女子拒奸殺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