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98章 濁流比清流可愛(第2/2頁)

能夠卷土重來,自有他的能耐,只是一時依附九千歲,結果就成了他一生中洗不掉的恥辱。

可是那時不傍九千歲,連命都沒有了,薛國觀並不是真的跟魏公公一夥的,都是迫於形式,不得不低頭而已。

清流是有骨氣,與魏公公鬥個你死我活的,鬥是鬥個爽了,可朝廷還要人辦事的啊!

朝堂為之一空,那麽事情誰來處理?!

當初就是憑借這個說法打動了崇禎皇帝,崇禎也說了前事不究,沒想到薛國觀照樣被人拉出來打靶!

說得堂堂首輔臉色鐵青,這罵人不揭短的,清流忒夠可惡。

次輔姚明恭終究不忍,站出來啟奏皇帝道:“臣有本奏!”

姚明恭,字玄卿,號昆鬥,人稱“姚閣老”,蘄水縣(今湖北浠水縣)巴河人。明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進士,授庶吉士,初任詹事,禮部右待郎。

崇禎十二年(1639年)入閣,加太子少保,文淵閣大學士,任戶部尚書參與機要。

明恭宅心仁厚,曾致信告誡其弟居恭(任劍州牧)“潔已愛民,虛心聽獄,嚴胥役,禁家奴。”

他與熊文燦關系很好,因著這層關系,本不欲出聲,但現在不得不出來說話道:“東南府孫承宗有信來,說關於罪犯逃竄至兩邊之事,可作‘引渡’!”

“即大明罪犯逃到東南府,由閩省派人前往台灣進行交涉,按其罪行,嚴重該當殺頭者可以把他們捉回來,普通罪犯則留在東南府服刑進行勞役!”

他的話出口,引發清流狂噴:“我早就說過他與熊文燦勾結在一起了!”

姚明恭不受影響,繼續道:“至於熊文燦,東南府不能把他交出來,乃是盡孝,親親相隱!”

此話倒是有理,清流的氣焰為之減弱。

原來在古代,百善孝為先,若父有過,子可代父服刑,是為“美德”!

親親相隱,乃是古代刑律的一項原則,親屬之間有罪則應該互相隱瞞,不告發和不作證,同樣是為美德,反之則論罪。

大家心忖:“老熊還真的找了個好女婿啊!”

當天的朝會在亂哄哄中結束,哪怕清流心有不甘,但苦B的明朝又鬧出大漏子,清流也不能再抓住熊文燦不放,事情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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