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36章 孫承宗確立文官制度(第2/2頁)

行啊,縣太爺做不了業務啊,請師爺嘍,一個師爺一年二百兩銀子報酬,一個縣太爺要請起碼三個,一年六百兩銀子,而縣太爺的俸祿在萬歷年間米是12石、銀子30兩和寶鈔360貫,加起來請師爺都不夠,他不貪才怪!”

由他一錘定音道:“我東南府的文官制度確實好!其實就是北宋王荊公想做的事!

王荊公主張,即將出任公職的人都應當先擔任胥吏的職務,讓他們預先學習將來自己所要指導和監督的工作。

其次,他又主張提高胥吏和下級僚屬的地位,以消弭或縮短他們被隔絕於文官制度之外所造成的差距,希望將他們納入儒家倫理和社會規範的約束之下,並啟發他們忠誠奉獻的精神。當時他的確曾將胥吏納入支領國家薪餉的行列。可是,不久以後,他的政敵便將這項成就和他的其他改革措施一起廢止。”

得,他連王荊公亦即王安石這個改革家大牛搬出來,有足夠的證據,大家無話可說,東南府的文官制度正式確立。

……

孫承宗在東南府坐鎮,影響深遠,等於帝師對一個原本化外之地的認可,他都來了,別人自然能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