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安永幸,不是安永家的親子。

要問我是怎麽知道這件事的?

不是因為街坊鄰居們拿此事當著我的面作談資口無遮攔;

也不是因為街上的孩子們聽了大人口中的閑言碎語,充滿著優越感以此嘲弄我、排擠我;

更不是因為養父母有了親生兒子後開始看我礙眼——他們總疑心我是個杜鵑崽子,就是那種叫起來“布谷、布谷”,天性會把義親的雛鳥推出巢外的鳥兒——

他們擔心我會在他們注意不到的時候欺負把他們親生的兒子。好奇怪,明明我花了四年證明我跟愛子妹妹相處的不錯?安永愛子是我養父母的親生女兒,小我兩歲。

啊,不好意思,跑題了。我不是安永夫妻親生的這回事,我從一開始就知道啊。

一出生就有了記憶,聽起來是不是很酷很不可思議?但是事實就是如此啦。雖然我時常覺得,沒有這個能力我會活的更輕松一些。

我的親生母親在我看清東西前就去世了,只能模糊的感覺是個很溫柔的人。

我有一個名為“惠”的同胞,和我是雙胞胎,二分之一概率是我的妹妹。

順帶一提,我的親生父親大概率是個人渣。母親去世後,我和妹妹被我們的親生父親帶著離開了家四處流浪了一段時間。

我的親生父親似乎是個不事生產的閑漢,他是個很奇怪的人。雖然沒有正式工作,但是總能弄到錢,明明是個帶著兩個孩子的單身父親。

但是花起錢來大手大腳,錢來的快去的更快,一點沒有考慮過孩子和未來的樣子。

我天天提心吊膽,生怕哪天父親手頭緊會把我和妹妹賣掉換錢。沒多久,我那不祥的預感應現了——我的親生父親厭煩了帶兩個孩子的感覺,決定送走一個。

像開玩笑似的點兵點將決定了我和妹妹的未來,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我是那個被選中的。

我的父親很不耐煩,決定隨便找一家人來養我。然後在一次尋常的,輸光積蓄的——對,你沒聽錯,那個人渣還帶著嬰兒進賭場,切換城市的路上,我們遇到了一對“冤大頭”,也就是我現在的養父母安永夫妻。

當時結婚十年沒有孩子的安永夫妻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所以當我的親生父親說出“兩個孩子養不起”,“孩子母親跑了,想換點錢做路費去尋人”等借口時,兩人喜出望外,幾乎是迫不及待的支付了父親要的十萬元。

“孩子生日好像是12月?大概是22號左右吧?”

“名字是‘幸’?不幸的‘幸’嗎?”才不是啊,母親說過是幸運的“幸”的,“無所謂了你們隨便取個名字也好,反正跟我沒關系了。”

毫無留戀的離開了。

我,是被親生父親遺棄的,不說‘賣掉’是我最後的倔強。

最開始養父母對我極好的,像是普通家庭那樣,父母對孩子充滿了愛,用盡了心思,我被仍然是叫做‘幸’,他們認為遇到我是一件很幸運的事,後來也許變成了不幸的事?

也許是因為我給這個家帶來了孩子氣息,才一年多養母便懷有身孕,我兩歲的時候,妹妹安永愛子出生了。

雖然愛子的出生分走了父母一半的寵愛,但是我並不討厭她。愛子是個很可愛的小姑娘,聰明伶俐,乖巧聽話,笑起來甜度不是一般的高。

最重要的是,愛子是我從小看到大的,她從一出生,生命裏就有了我。

有時看著愛子,會想到我的雙胞胎妹妹惠,她是不是也那麽可愛呢?

但願我們那個不靠譜、人渣一般的父親有好好對她,最起碼不要把她隨便賣給不好的人家。

越想越不安,也許我需要早點想辦法賺錢,才有機會把妹妹從不靠譜的監護人手裏救出來。

三歲那年我的親生父親來過一趟,夜裏悄悄的,沒被我養父母知曉。

那是一個夏天的夜晚,天很熱窗沒關,當時我正睡覺,父親應該是從窗子翻進來的,我被拎起來,嚇醒了。

說實話我挺驚訝的,畢竟為了斷絕我被親生父親尋回的可能,養父母離開時並沒有留下地址。

父親把我從頭到腳捏了一遍,虛握著什麽東西問我看到了嗎。看到什麽?空氣嗎?

“不應該啊?雙生子的話不應該差太遠吧?”

父親臉上的表情不知道是失望遺憾還是什麽的,總而言之很復雜。

“沒有天賦留在普通人世界也不錯”,然後翻過窗子跳了下去。

騙人的吧?這可是六樓!就算是你不想對孩子負責人也不能連命都不要了!

忽略了他是怎麽從六樓窗子外翻進來的我趕忙跑到窗邊,看到那個人直接墜落到地。

但是沒有出現我想象中血肉模糊什麽景象,他似乎連緩沖都沒需要,直起身子直接就離開了,兩三步就沒了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