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改嫁(第2/3頁)

一直坐在寫字台邊的吳麗芬看得嘆了口氣,她站起來,朝窗外望了一下,說:“美蓮,老郭快到了,你準備一下。孩子們,別哭了,你們媽媽結婚這是好事啊,你們的新爸爸是個六級工人,工資高,以後你們的日子要比從前過得還要好。”

胡美蓮的婚事是她牽線搭橋的。

胡美蓮站起來,對一直站在裏屋門口不說話的遠夏說:“夏夏,媽媽要走了,你要照顧好弟弟和妹妹。”

遠夏回過神來,深吸一口氣,眼前的一切熟悉得就像是影片倒帶,他又在經歷那段不堪回首的人生,如果命運真的給了他重來的機會,那他就不能再讓同樣的悲劇發生。

他看著母親,說:“媽,我有話要跟你說。吳阿姨,你先出去等一下,冬冬帶弟弟妹妹出去玩。”

胡美蓮有些疑惑地看著大兒子:“要說什麽?”

遠夏不說話,直到弟弟妹妹和吳麗芬都出去了,這才過去將門關上,說:“媽,你真的要再婚?”

父親遠達生今年夏天出差途中遭遇洪水,為了救一名落水的兒童遇難,去世不到半年,母親便要改嫁。

胡美蓮被十幾歲的大兒子問得又驚又羞,她移開視線:“這……夏夏,不是早說了,媽媽也是沒法子,你爸走了,家裏的頂梁柱沒了,沒了收入,我一個沒正式工作的女人養不活這一大家子。”

遠夏說:“媽,我已經十七歲了,還有一學期就高中畢業。如果考不上大學,我就去找廠長,他應該同意我接爸爸的班。到時候我上班,家裏就有收入了。”

遠夏心裏有算計,母親一直在街道火柴廠接點糊紙盒的零工,雖然工資不高,也不是全然沒有經濟來源。父親去世後給了一筆撫恤金,這筆錢撐上一年半載應該不成問題。

他如果考上大學,每月都有生活費補貼,他還能想辦法勤工儉學,補貼家用。如果沒考上,就直接參加工作。現在是1978年底,如果現實跟他記憶中的走向一樣,馬上就要改革開放,也能做生意了,不愁沒有活路。

胡美蓮猶豫片刻,說:“可這都沒個準信,誰知道廠長答應不答應呢。我現在結了婚,把春兒和重陽帶去,到時候每個月給你和弟弟妹妹送生活費來,你就安心上你的學。”

遠夏垂下眼簾,他不否認,母親想得挺美的,事實上,她根本做不到。

有四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的郭志強精於算計,他收入不低,但根本就不會多給胡美蓮一分錢,甚至連胡美蓮帶去的錢都被他用各種辦法榨得一幹二凈。

不僅如此,胡美蓮還沒能照顧好遠春和重陽。

遠春長得漂亮,十四歲的時候便被郭志強那個有點瘸腿娶不上媳婦大兒子強奸,十六歲時懷孕,不得不嫁給那個三十歲的強奸犯。

而這一切,直到遠春結婚,遠夏才知道。胡美蓮早就知道這些,但她竟然默認了這件事!

重陽小時候那麽聰明可愛,卻因一場高燒,腦膜發炎,導致智力受損,一輩子都深受其害。

作為母親,胡美蓮是不合格的,遠夏豈能放心將弟弟妹妹交給她。

遠夏說:“你如果一定要結婚,我也不攔你。但是我有兩個條件:第一,春兒和陽陽你不能帶去,你自己去就行了;第二,我爸的撫恤金你只能帶走屬於你的一部分,把我爺爺和我們兄妹幾個的都留下來。”

遠夏的聲音冷靜理智得讓胡美蓮害怕,她張張嘴:“我已經給你們留了100塊錢。”

遠夏說:“我爸被認定為因公殉職,他是四級工,每個月的工資是56.87元,按照國家給予40個月的基本工資補償,他的撫恤金就有2274塊。”

“胡說!哪有40個月,只有20個月!”胡美蓮連忙分辯。

遠夏點頭:“哦,那就是20個月吧,也有1137元。”20個月是04年政策調整之前的發放標準。

胡美蓮臉色發白,下意識地抓住口袋,大兒子什麽時候變得這麽精明了,還有種讓人無法忽視的強勢。

遠夏接著說:“根據遺產繼承法,你是配偶,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但我和弟弟妹妹們都未成年,還有喪失勞動能力的爺爺,所以這遺產不能跟你均分,1137元,你分350元,剩下787元給我們兄妹和爺爺。你覺得公平嗎?”

胡美蓮驚訝於遠夏說的話,什麽遺產繼承法她都沒聽過,她一口拒絕掉:“不行!春兒和重陽都還小,他們得跟著我。你還小,不能拿那麽多錢放身上。我再給你100,剩下的放在我這裏,你沒錢了,再來找我拿。”

遠夏冷靜地看著她,搖頭:“這事沒得商量,你要再婚,就必須將春兒和重陽留下,你照顧不好他們。郭志強是什麽人誰也不知道,你帶去的錢以後會不會由你做主還不好說。錢放在我這裏,我會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