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金源廣場夜店內。

夜店老板讓店裏幾個收拾衛生的服務生都先下班,然後掛上打烊的木牌,回頭看著坐在吧台高腳椅的江蘅。

那位置還是剛才的刑警坐過的。

夜店所有的燈都關了,只吧台留了一盞特昏暗的氛圍燈,裝飾用的,沒啥照明功能。

但是光源正好在江蘅的頭頂,將他整個人籠在了柔和的光亮裏,效果就像一個本來就顏值滿分的人還特意給打了百萬柔光。

黑發白膚,黑衣白光,簡潔分明到極致的顏色對比反而會帶來極大的視覺沖擊。

夜店老板挪進吧台裏,習慣性抓起調酒器開口:“喝什麽?”

“牛奶。”

這熟悉的屈辱感,雖遲但到。

夜店老板:“您咋不多說個橙汁?橙汁牛奶,絕配。”

江蘅:“容易消化不良。”

“什麽——?!您他老母親的在乎消化不良這屁大點的小事?”夜店老板倒了杯牛奶推過去,聞言大驚失色:“您是不是……”

他打量著從頭到尾朝氣蓬勃看不出半點頹敗氣息的江蘅,勉強尋了個覺得還行的形容詞:“日薄西山,回光返照?”

別怪他大驚小怪,眼前這位爺玩得可比誰都兇,好像那條命隨時能丟也隨時能重來,那份不要命的勁別提有多狠。

哪像是會說‘消化不良’這種話的人?

江蘅自少年時期爭取來自我管理的權利,他就什麽刺激的都敢玩,也什麽都敢去碰。碰了卻不沾,仿佛一隔岸觀火的路人,就算有時候攪點渾水都能不留痕跡的跑了。

整個一道貌岸然的衣冠敗類。

不過最近半年的確沒怎麽聽到江蘅的消息。

看在兩人還有交情的份上,夜店老板表露出關心。

江蘅屈起食指輕輕彈了下玻璃杯杯口,誠懇的說:“看出來了?我剩下的時間確實不多,所以想提前交代遺產的分配問題。在這未來的六十年裏,我希望你能作為我遺囑公證的見證人。”

臭不要臉的東西。

還六十年?禍害。

夜店老板甩著抹布埋頭擦他心愛的吧台,真誠祝願江蘅出門踩狗屎。

“您讓我告訴那警察店裏的酒水進貨渠道……打什麽成算?”

李瓚問話的時候,夜店老板收到兩條短信,前後間隔五分鐘。

第一條是沒頭沒腦的‘我到門口了’,第二條是‘爭做守法公民’,懶得標點符號都沒打!

“當個守法公民,警民心連心,攜手奔小康。”

“別說了,惡心。”夜店老板給難受的,趕緊遞根煙過去並轉移話題:“您住多久?有地方住嗎?”

江蘅推拒那根煙,回答:“住幾天。我聽說你這店惹上命案?”

夜店老板抽著煙回答:“店裏的員工。碎屍,對一年輕的小姑娘下那麽狠手!這他老母親讓我知道誰幹的,我連坐他八輩祖宗!”

江蘅:“警方在查。”

“查個屁。”夜店老板頗不滿:“今早派兩愣頭青過來,中午還有個問話九不搭八的小白臉。”他狠吸一口煙說:“新聞報道都在說處理這起命案的刑警全是一群飯桶。”

小白臉?

江蘅回想李瓚的模樣,對此深以為然。

他說:“相信警方。可能再過兩三天,兇手就被警方抓獲。”

夜店老板表示懷疑。

“問話九不搭八的那人是分局刑偵大隊隊長,專業能力不容懷疑。”緊接著,江蘅沒有一點自知之明的表達他的嫌棄:“就是說話方式惡心了點。”

夜店老板:您覺得自個滿嘴的‘魚水情’就很美?

*

漾著一層淺淺光亮的多媒體屏幕唰唰閃現十幾張照片,照片一大半是光鮮亮麗的名牌女士包。

接著畫面再一閃,定格在‘殺人碎屍後拋屍的特征’總結。

李瓚:“兇手在殺人後選擇碎屍,目的通常是方便拋屍、遮掩受害人身份和阻礙刑偵偵查。拋屍手法及特征如上,一共四點。”

“但在這次的碎屍案中,受害者肖華的屍塊完整沒有分散,頭顱不僅在而且五官沒有遭到明顯破壞,身體除被砍碎也沒有泄憤淩虐的痕跡。”李瓚將遙控筆放桌面,手肘杵著桌面,食指懸空在遙控筆按鈕上1厘米。“頭遠身近、多點拋屍兩個特征,可以排除。”

“受害者屍塊一共十塊,其中胸腔兩大塊還黏連在一起,屍塊數量少,不碎。但是距離犯罪現場很近,不符合遠拋近埋和小近大遠的特征。”

老曾:“所以這起碎屍案奇怪的地方就在這裏,兇手殺了肖華,然後將她分屍、拋置於廢棄的老井,明顯是為了躲避追查,但是為什麽又將她棄屍在距離犯罪現場很近的老井?”

陳婕:“兇手好像有恃無恐。”

季成嶺:“也許犯罪現場不在六聯。”

“不可能。”一直沉默記錄的王珰珰斬釘截鐵:“監控只拍攝到肖華於12月03日深夜回六聯,之後再也沒有見到她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