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2/2頁)

搬出去,首先需要租得起房子,也就是需要錢。

我看著自己的賬戶,嘆了口氣。

想當年,我成天傷春悲秋,無病呻吟,感慨自己什麽都沒有,只有(我老爸給我的)錢。除了錢之外一無所有的人生特別沒意思。

現在我恨不得給自己一個大耳光。

身在福中不知福!

窮來方知錢可貴!

缺什麽都沒關系,只要不缺錢就行。沒什麽都行,就是不能沒錢。

但凡位置比較中心的房子,肯跟人合租的話一個月兩千八,想獨居的話至少四千塊,偏遠的話一千五可以租到一居室,那那個地段和居住質量,還不如繼續寄人籬下了。

對於目前沒法從老爸那裏領到生活費的我來說,如今簡直是寸步難行。

我長這麽大,從沒像現在這麽窮過。

不想辦法賺點錢,這日子要過不下去了。

我覺得我的當務之急絕對不是攝取知識,而是賺取金錢。

然而要怎麽賺錢呢?

從沒打過工的我,對此實在是不得其門而入。

畢竟我家境也算優渥,又有LEE幫襯,基本上想用錢的時候就能有,還真沒為這個操過心。

現在我淪落到連買個爐石卡包都得跟程亦辰開口要錢,想想就覺得慘。

於是我不甘不願地在網上查看了點勤工儉學的信息。

家教,一小時六十塊,教小學生英語,一周一次,一次一小時。

餐廳端盤子,一小時十五塊,一周七天,需要時間穩定。

發傳單,十五塊一小時,要求派發三四百張單頁,不能丟單,每天補助五塊車費。

發傳單的升級版,協助家長填寫外教免費體驗課的體驗卷(回單),要求一小時三張回單,基本工資八十塊,有提成。

我:“……????”

這是人幹的活?

原來生活是這麽艱難的嗎?

我不由陷入了沉思。

吃完又繼續在座位上百無聊賴地劃著手機。一上午很快過去了,而我也終於不好意思繼續賴著不走——我剩下的錢已經不夠再點一杯咖啡。

我悻悻推門出去。離開了星巴克裏面令人昏昏欲睡的暖氣,冬日街頭的寒風無情地吹出了我一身的雞皮疙瘩。

我突然清醒了一點。

我活到這歲數,第一次想到一個直擊靈魂的問題:“我到底能做什麽?”

二十二歲了,不學無術,書讀得無可救藥,就算沒有因為病休太長而失去學籍,估計我也很快會因為成績被勸退。

除了花錢,除了吃喝玩樂,我好像什麽也不會。

我在街上愣了好一會兒。開闊的天地之間,陽光燦爛,熙熙攘攘,而我好像一枚輕於鴻毛的氣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