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大煙槍(第2/2頁)

對於男人來說,酒是聯絡感情的好東西,兩杯燒刀子下肚,那都是相見恨晚的好兄弟。

大煙槍很健談,又是個大嗓門,那嘴巴就像擴音喇叭一樣,呱啦呱啦說個不停。

大煙槍跟猴子還是很長時間沒有見面了,兩人講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有歡笑,也有傷感。

猴子詢問大煙槍近況,大煙槍說他每天在三個酒吧來回跑場子,掙的錢全都拿去搞樂隊了,搞樂隊一直是他的夢想。

大煙槍是個狂熱的音樂愛好者,而且最愛搖滾,一說起搖滾樂,他就唾沫橫飛,滔滔不絕。

掰著指頭從零點樂隊講到黑豹樂隊,又從黑豹樂隊講到唐朝樂隊;從《愛不愛我》講到《無地自容》,又從《無地自容》講到《夢回唐朝》,講到興奮之處,還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哼唱出聲。

人家說,搞搖滾的人都是瘋子,我確實在大煙槍的身上看見了瘋子的影子。

但是,也正是因為這些瘋子,為我們開辟了新的時代,開創了新的潮流。

人這一生,只要勇於追求夢想,哪怕成瘋成魔,又有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