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大煙槍

佛爺對我和猴子的表現十分滿意,原本給予我們三天時限,結果我們一天就辦妥了,佛爺一高興,還給了我們一筆不菲的獎金,猴子很高興,拉著我就去吃涮羊肉,說這些天在醫院,什麽東西都不能吃,嘴巴都淡出鳥來了。

涮羊肉可是老京城的特色美食,一到冬天,家家涮肉館都是人滿為患。

猴子帶我去的這家店,在一個小胡同裏,門店不大,環境也很陳舊,看上去就像個路邊攤,但是來這裏吃飯的食客,卻排起了長龍,一直排到胡同外面的馬路牙子上。

幸好猴子跟這裏的老板比較熟,早早就給我們留了一桌,我們才得以“空降”進入餐館。

猴子跟我介紹,說這家涮肉館非常有名,是真正的百年老店,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一家幾代人都在經營這家店子,味道絕對正宗,所以很多人寧可在寒風中排上幾個鐘頭的長隊,也要守著吃這家店子。

店子的墻壁上掛著很多照片,有些照片都很古老了,還是黑白的。

這些照片,都是涮肉館老板跟食客的合影,而這些食客全都是大有來頭的人,比如一些知名的領導人物,還有外國政要,以及一些演藝明星等等,小小一家涮肉館裏面,可謂是“群星璀璨”。

老京城涮肉最有特色的便是這口銅鍋,造型像個高尖尖的帽子,中間是空的,燒紅的炭火就裝在裏面,這樣可以一直保持銅鍋的溫度。

新鮮肥嫩的羊肉卷,用筷子輕輕夾著,在沸騰的湯鍋裏打幾個滾,撈起來以後,再裹上特制調配的蘸醬碟子,入口滿嘴都是余香,饞得人連舌頭都要吞進肚子。

上了些年紀的人,還喜歡配上兩瓶燒刀子,一口白酒一口肉,那感覺簡直美滋滋。

落座以後,我看見桌上有三副碗筷,於是就問猴子:“還有人嗎?”

猴子點點頭,說:“一個老朋友!”

我笑著問:“女朋友嗎?”

猴子說:“得了吧,經歷過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以後,我現在已經對愛情死心了!”

我擰開燒刀子,給猴子倒上一個滿杯:“話可不能這麽說,俗話說得好,天涯何處無芳草,你只是沒碰到適合你的女人而已,但你不能因為一段失敗的戀情,而詆毀全天下的女人!”

我倆正說著話,從門外走進一個人,一米八左右的個頭,面龐黑黑的,留著一個西皮頭,穿著嘻哈風格的衣服,脖子上還掛著一條造型奇特的項鏈,耳朵上戴著耳環,打扮的很前衛,也很叛逆。

此人一走進涮肉館,就成功吸引了眾多食客的目光,因為他的這副打扮,實在是與眾不同,太引人矚目了。

猴子沖那人招了招手,那人走過來,大咧咧坐下。

我心中暗道:“原來這家夥是猴子的朋友!”

猴子給那人倒上酒,然後介紹道:“這是大煙槍,搞樂隊的,以前駐唱時候認識的兄弟,地道的京城人!”

大煙槍很爽朗的笑著說:“猴子,你小子現在混得不錯啦,隔三差五都能下館子了,還記得那時候咱倆出來吃夜宵,一個肉串能下五瓶酒,還是最便宜的那種啤酒,老板每次看見我們,臉都是綠的!”

猴子跟著笑了笑,說:“是啊,那時候的日子苦呀,吃頓好的就跟打牙祭一樣。來,今兒個我請客,放開膀子整!”

大煙槍脫掉外衣,挽起袖子,興奮地搓了搓手:“那我可就不客氣啦!”

猴子說:“甭客氣,你能吃完一頭羊都行!”

大煙槍豎起大拇指:“豪爽,夠兄弟,來,先整一個!”

大煙槍端起酒杯,看見我坐在旁邊,就問猴子:“呃,這位兄弟怎麽稱呼?”

猴子介紹我說:“這位是楊程,我叫他程哥!”

“好咧!”大煙槍說;“你哥就是我哥!”,然後大煙槍舉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來,程哥,咱們先走一個!”

話音剛落,大煙槍便仰起脖子,將一杯白酒全都吞進肚子裏,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

這燒刀子度數不低,之所以叫燒刀子,是因為喝到喉嚨裏面的時候,火辣辣的滋味就像有刀子在割一樣,可見這酒有多烈。

但是這個大煙槍,喝白酒卻跟喝啤酒似的,一口一杯,這酒量也太嚇人了。

大煙槍放下酒杯,抄起一盤羊肉卷倒進銅鍋。

猴子說:“這羊肉卷不是涮著吃的嗎?”

大煙槍咧嘴笑了笑,夾起剛剛燙熟的羊肉卷,吹了吹,在蘸醬裏裹了一圈,迫不及待的送進嘴裏,邊吃邊說:“一片一片的涮,那是娘們的吃法!咱們這些老爺們,就該一盤一盤的涮!”

三兩下工夫,一盤涮羊肉全都進了大煙槍肚子。

猴子看大煙槍這種吃法,桌上的羊肉還不夠他塞牙縫,於是直接點了十盤,壘成一座小山,放在大煙槍面前,讓他慢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