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3/3頁)

至此,薛崇的死罪,已無可駁議。

嬴衍判了死刑,夷族,家中子弟年十五以上皆斬首,女眷則沒入教坊,唯其妻鄭氏因已和離而免之。

原本,薛玚還有個年僅七歲的稚子薛琸,然在薛崇發動叛變前就已被薛玚帶走,下落未明,也只好不了了之。

此時距離新帝登基剛好一年,赫赫公府如鳥獸散,時人不由感慨世事無常。

但也是在永昭元年的最後一天,那隨薛氏父子消失已久的原永安縣主薛姮,回到了洛陽。

“諸位公卿還漏了一項罪名。”她對前來捉人的蒼龍衛道,“這最後一項,就由我自己來說。”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