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爭取權益(第2/3頁)

靳舟發言完畢,接下來是被告針對原告的陳述進行簡要答辯。

對面的被告席上坐著李律師和他的助理何運升,以及代表公司出庭的廠商員工。李律師的發言當然是請求法官駁回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

“這個案子不復雜,你們真的不選擇和解嗎?”法庭調查結束,法官一邊翻閱著證據目錄,一邊問道。

“我們一直傾向於和解。”李律師氣定神閑地說道,“主要是原告不同意。”

這話說的,大有把鍋甩給靳舟的意思。

法官向來不喜歡沒事找事的人,因為沒有哪個法官不想要迅速結案。

“原告,你們真的不和解?”法官皺起眉頭,話語中已經帶上了不滿的情緒。

“我的當事人是名記者。”靳舟坦然自若地說道,“市社會新聞部的記者。”

強調完羅雪晴的身份,他又道:“她不在乎那點賠償金,她只是想要個說法。”

話音剛落,對面的李律師便臉色微變,和身旁的被告代表耳語了幾句,而那位西裝革履的代表也微微皺起了眉頭。

“那行吧。”法官沒轍地點了點頭,“下面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法庭辯論是靳舟的強項,也是這場官司的關鍵。

他率先指出宣傳冊中與實際車輛不相符的地方,每個地方都不容辯駁。

然而李律師也是個頗有經驗的律師,主張宣傳冊只是要約邀請,而非要約,並且還找到了一個角度刁鉆的點,而這一點在庭前返給靳舟的答辯狀中並未提及。

“原告稱,宣傳冊上寫著這款車有城市/山地/沙地三種地形模式,而她的車只有城市和山地模式。我必須指出,在原告車輛的儀表盤上,很明顯只有城市和山地模式的標識,原告在買車時就應當發現,再不濟,在提車時也應當發現,而原告並沒有發現,那只能是她自己的疏忽。”

好家夥,打了個靳舟措手不及。

這顯然是李律師的策略,故意把儀表盤的圖片隱藏在一堆雜亂的證據當中,讓靳舟摸不透他們的思路。

“我第一次買車怎麽可能發現呢?”一旁的羅雪晴忍不住接話道。

這樣的借口自然不能說服法官,但反駁的思路的確是這個思路。

靳舟立馬拿出手機,在網上找了一張圖片,隱去關鍵信息之後,他把手機遞給被告席上的三人看:“那我想問一下被告,這個標識是什麽意思?”

圖片上是一個座椅的圖案,座椅上方還有三個向上的箭頭。

對面的三人皺著眉頭看了看,沒有立馬回答,靳舟又把手機遞給了法官和法官助理。

“這是這輛車上的標識嗎?”法官問。

“不是,但跟本案有關。”靳舟道。

“那你們三個人認識嗎?”法官又看著被告席上的三人問。

“這個應該是調節座椅高度的吧。”被告代表說了一句,李律師應是覺得不會這麽簡單,又補充道,“或者是給座椅加熱。”

“都不是。”靳舟收起手機,開始侃侃而談,“這個標識表示給座椅充氣,調節座椅和靠背的柔軟度。我們的被告律師應該是經常開車的人,更別說這位被告代表,更是在汽車公司上班,這樣兩個人都會有不認識的標識,那麽我的當事人羅女士,才拿駕照不到一年,在停車場停車都能撞到柱子的人,她根本不具備認識儀表盤標識的能力。”

靳舟身為修車店的店長,對各個品牌的汽車功能都非常了解,所以才能這麽快地想到一個極為小眾的汽車功能。

李律師緊繃起嘴唇,面色凝重地看著手裏的材料不知該如何接話。

他身旁的何運升清了清嗓子,主動接下話茬道:“買車對於大多數家庭來說都是一項大的開銷,應當小心謹慎,不應當以‘不小心、不知道’為由,就撇清所有責任。原告既然花十二萬元購買這輛車,那對於認識不清的地方,她應當主動詢問,畢竟店員並沒有解說的義務。”

“應當詢問?”靳舟不禁覺得好笑,“你所謂‘應當’的依據是什麽?你把法條指出來給我看看。”

何運升面露尷尬,不再接話。

到了這一階段,勝負已見分曉。

李律師和被告代表耳語了幾句,接著向法官示意,想要法庭主持調解。

羅雪晴應是看出自己勝算大,不等靳舟說話,便主動表示:“我們不同意調解。”

“等等。”靳舟攔下羅雪晴,“先聽聽他們的條件。”

羅雪晴面露不解:“為什麽?”

法官和被告在法庭裏聊著和解條件,靳舟帶著羅雪晴來到了庭外等候。

“他們現在提的和解金不會只有兩千。”靳舟對羅雪晴解釋道。

“可是,”羅雪晴還是不太理解,“我也不在乎那幾千塊錢。”

“先等等吧。”靳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