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逐出法庭

一個月的時間可太難熬了。

沒過幾天,靳舟便開始後悔,他也是被美色蒙住了雙眼,明明親一口只抵一天,怎麽楊時嶼多親了他一陣,他就稀裏糊塗地答應抵一個月了呢?

跳樓大甩賣也沒見這麽打折的。

靳舟有一陣子沒見著楊時嶼,這天下午,他準備好了汽車減配案的庭審材料,打算去法院提交。

從修車店裏走出來沒多久,他就發現公交車站的電子顯示屏上滾動著一條告示,是警方懸賞十萬塊錢,征集筒子樓案的線索。

“怎麽還沒抓到兇手。”靳舟嘀咕了一句,也沒有過多駐足。

來到法院,提交材料不過是分分鐘的事,公告欄上顯示楊時嶼正在審理一起仿真槍案,正好此時靳舟手上也沒別的事,便來到了楊時嶼所在的刑庭。

楊時嶼穿著法袍的樣子總給人一種距離感,讓人不敢褻瀆。

但靳舟摸著還未痊愈的嘴角,腦子裏不合時宜地浮現出了他把楊時嶼壓在審判席的畫面。

“安靜!”楊時嶼敲了下法槌,視線掃過靳舟的嘴角,微微一頓,很快便收了回去。

今天這法庭的旁聽席可是相當熱鬧,坐了不少被告人的家屬。

被告人在網絡上幫人售賣仿真槍,數量達到了10支以上,由於國家對槍支的管理極為嚴格,若罪名成立,那被告人將面臨十年起步,最高死刑的刑罰。

被告律師的辯護思路是仿真槍並非真槍,可謂是別樹一幟。

本來靳舟是來看楊時嶼的,結果不知不覺中就被控辯雙方的對決給吸引了去。

檢察官:“根據相關規定,當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因此被告人售賣的仿真槍應當認定為槍支。”

辯護律師:“相關規定是《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該規定由公安部根據行業標準和內部文件自行制定,違反了《槍支管理法》,實際上,在其他國家……”

法庭上的人針鋒相對,辯論得極為精彩,唯一影響觀感的,就是被告人的家屬。

每次檢察官開始反駁辯護律師,家屬就會在下面起哄,楊時嶼不得不出聲幹預,讓旁聽席的人保持肅靜。

沒過一會兒,被告家屬又開始起哄,楊時嶼明顯變得不耐煩,皺著眉頭敲了敲法槌:“安靜!”

等家屬都閉嘴後,他看向檢察官,低聲詢問:“還有其他認定槍支的標準嗎?”

檢察官小聲道:“沒,但以往這類案子都是依照這個標準。”

“那怎麽行?”旁聽席的家屬又開始起哄,“我們憑什麽要認你這個標準?你倒是給個說法!”

“對,給個說法!”

坐在最後排角落裏的靳舟實在忍不住手癢,要不是現在場合不合適,他簡直想叫上幾個兄弟,把起哄的那幾個人給拖出去收拾一頓。

楊時嶼敲了幾下法槌,都沒能讓旁聽席安靜下來,最後他忍無可忍,猛地用力敲下法槌,提高音量道:“我說安靜!!”

法庭裏瞬間安靜了下來,一個圓柱體不知從哪裏出現,從審判席上嗖地飛到了被告面前。

楊時嶼的動作僵住了,檢察官和辯護律師也傻眼了,靳舟伸長脖子一看,好家夥,楊時嶼竟然把手裏的法槌給敲斷了。

眾人面面相覷,安靜得鴉雀無聲,掉一根針都能聽見。

這時,一聲“哈哈”突兀地響起,打破了這份安靜。

“哈哈哈哈。”靳舟捂著肚子笑得猖狂,完全顧不上注意影響,“法官敲斷法槌,哈哈哈,沒想到你還挺有喜劇天賦啊楊法官,你怎麽不去參加年度喜劇大賽呢?”

旁聽席上的其他人像是受到了指引一般,都跟著樂呵呵地笑了起來,檢查官和律師也是抿緊了雙唇,努力壓抑嘴角的笑意。

於是旁聽過那麽多庭審的靳舟,第一次因擾亂秩序被法官逐出了法庭。

案子較為復雜,沒有當庭宣判。

靳舟一直等候在庭外,見楊時嶼從法庭裏出來,便跟著走了過去。

往常楊時嶼都是第一時間走向電梯,但這次他就那麽在過道上站定,等靳舟走近後問:“怎麽還沒走?”

“好奇。”靳舟道,“這個案子會怎麽判?”

“自己去網上看判決書。”楊時嶼說完便轉身要走,靳舟跟著上前一步,問道,“你現在下班嗎?”

這個案子審了較久,早已過了下班時間。

“有事?”楊時嶼停下腳步問。

“沒。”靳舟笑了笑,“我來接你下班。”

“我要加班。”楊時嶼淡淡地扔下一句,繼續朝電梯走去。

“那我也等你。”靳舟倒也無所謂,朝著楊時嶼的背影道,“別讓我等太久啊。”

靳舟做好了等上半個小時的準備,結果他來到馬路邊上,才剛把煙放進嘴裏,一只手便從旁邊伸了過來,抽走他嘴裏的煙,掰斷後扔進了垃圾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