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孝悌救不了大新

縣宰鮮於褒本來還挺高興的。

今日之事說來很險,若是第六氏與第七氏真打出人命鬧到郡縣裏,被他的政敵說成“宗族兄弟爭鬥,乃是縣宰教化無方”。那按照慣例,鮮於縣宰就要被郡大尹申飭,影響仕途。

好在第五倫通報及時,又主動請纓,隨都水官去解決了此事,不多時第七彪和第六犢就乖乖來到縣寺,向鮮於褒請罪。

這不是訴訟,絕不是!鮮於褒反復強調這點,表示他只是以縣令的身份規勸二人。而道德評判的特點就是,不管對錯,不定勝負,而以雙方和解為最終目標。

在縣丞的建議下,鮮於褒還效仿效仿前漢宣帝年間的韓延壽故事,演了出戲。

第七彪算是縣宰熟人,過去沒少給他遞好處。但鮮於褒卻完全不顧他懇求的眼神,讓縣丞勒令第七彪當眾脫去上衣,與第六犢一同肉袒上身,眾目睽睽之下,拜在縣寺庭院裏。

周圍小吏竊竊私語,對第七彪指指點點,第七彪總覺得他們都在笑。盡管很不情願,但為了保住亭長和家族,他只能忍辱負重。

第六犢倒是對這事甘之若飴,有了這份保障,起碼縣宰在位期間,第七氏應該不敢再爭水了。

但第六犢感激的目光,更多還是投在稍後抵達,混在人群中的第五倫身上。這孺子小小年紀就當了鄉孝悌,得到縣宰賞識,前途不可限量。

按照縣丞的眼色,二人按照說好的劇本一板一眼,大聲表示,自家一時糊塗產生紛爭,但在縣宰的德行感化下,深自悔悟,以後絕不敢復爭。

“往後還請第七氏先用水!七比六大!”

“不不,還是第六氏先用!汝家比我家更早遷來,年紀又較我為長。”

真滑稽啊,上午還群毆械鬥打得你死我活,下午就這副兄謙弟恭的德性了,只是他們演技不行,也就對對台詞,眼神都恨不得上去暴打對方。

而這時候,縣宰鮮於褒出場了,他一聲咳嗽,適時開閣延見,置飯與二人相對飲食,做了他們達成諒解的見證人,還將此事向縣裏宣傳。

不用問,最後的結果自是縣中歙然,官吏莫不爭相傳播縣宰的德行。百姓們呢,也會在聽說這件事後加以自省,這個秋天,肯定一個來縣裏打官司的人都沒有。

當然不會有!他們到不了縣寺門口,就會被三老、孝悌這樣的教化小吏軟硬皆施勸回去了。

總之壞事變成了好事,鮮於褒狠狠刷了一把政治資歷,對第五倫印象就更好了,決定讓他在這個故事裏作為“配角”,上報給郡裏,加以表彰——年底的孝悌賞賜,從兩匹帛加到三匹。

倒是第五倫置身事外,看著這荒誕的一幕,感慨良多。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無訟,就是儒家治國的理想狀態,能用道德解決的,就絕不訴之於法律。漢時已有這傾向,禁止子告父、奴告主,宗族爭端官府不願插手,只讓三老孝悌調解。

到了新朝更是荒謬,轄區內訴訟數量多寡竟然成了官員升遷標準之一——若一個告狀的人都沒有,那可是上計裏值得大書特書的政績呢。

如果不能遏制訴訟呢?

那就搞定訴訟的刁民吧。

“但無訟,就意味著解決矛盾了麽?只是將問題暫時捂著吧?”

這讓第五倫更打定了主意,鮮於褒單獨召見時,他便上前拱手,奉還了半通印:“承蒙縣君擡愛,遣人辟除第五倫,授我鄉孝悌之職。”

“倫本是弱冠孺子,才疏識淺,不足以當吏位。但當時見第七、第六宗族兄弟鬩墻,倫身為同宗深恥之,不敢視而不見,於是才受印請纓,持縣宰手書規勸他們。”

“如今兩家悔悟,叩首和解,第五倫職責已盡,自以為年幼德薄,不能勸導鄉裏、助成風化,宜深辭職!”

這意思就是,他之所以當這個吏,純粹是為了借這身份去勸架,如今事情擺平,恕我能力有限,這吏也就不做了。

實在是太突然了,鮮於褒愣住了,立刻出言挽留,第五倫卻十分堅決,再拜後就離開了縣寺,按照規矩,吏員辭職是不能強留的,也只能隨他去。

鮮於褒看著第五倫留在案幾上的半通印,半天沒反應過來,更想不通這孺子為何要辭職,半晌後一個念頭閃過。

“他莫非是……嫌這職位太小?”

……

雖然是淫者見淫,但鮮於褒這個“有底線的貪官”算猜對了一半。

第五倫確實嫌孝悌太小。

他已經打聽清楚了,孝悌這職位不拿朝廷俸祿,也沒有治理民眾的權力,甚至連個手下都沒有,就是光杆司令,還得受鄉三老調遣,助其掌管教化。

在新朝這儒術治國的特殊國情裏,官府不願接訟的情況下,三老和孝悌的工作量劇增。從兄弟分家到鄰居丟雞,從扒灰到養小叔子,啥事都要管。三老年紀一般較大,可以倚老賣老癱在鄉邑裏,年輕的孝悌就要承擔跑腿的職責,東奔西走解決各類雞毛蒜皮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