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當王(第2/3頁)

想到來這京郊大營中的見聞,李常欣憋了一肚子火,在她看來,這些除了每日裏固定的操/練,便閑著無所事事,態度散漫的將士,還不如南江書院的那些書生看著有精氣神。

那固定的操/練,也都敷衍得很,看著都是年輕力壯的男丁,她一個就能打倒一大群,讓她看著就覺得來氣,完全辜負了她對軍中的期待與向往。

“我來這裏,是想要幹實事的,要是總顧慮那些個紀律,我豈不是什麽都幹不了,就是過來體驗一下這些士兵的生活過得有多苦?”

那絕對不是她想要的,說到這裏,李常欣扔掉手裏的草葉子,態度堅定的站起身道。

“走,跟我去打兩頭大家夥回來,我要告訴他們,跟著李常欣幹的人,就有肉吃,就算是當小兵,我李常欣也要當這群兵裏的王!”

不得不說,也就她李常欣敢這麽當眾放話要在這裏當兵王,換了其他人,肯定少不了要被懷疑他有不臣之心。

看著那位拋開幾日來的消沉,鬥志昂揚的少女,王修業眼中閃過一抹笑意,口中卻道。

“郡主,我們初來乍到,對這裏的情況不熟悉,何不找幾位熟悉情況的幫忙帶路?”

李常欣立刻領會到他話中意思,頓時眼睛一亮。

“怎麽,你在這裏也有認識的人?”

王修業微笑著點頭道。

“嗯,有幾位略有交情的同輩,在這裏任職。”

京中勛貴子弟得了蔭恩後,被安置的地方,不外乎就這幾處地方,他雖因走了科舉那條路,與那些親朋故交家的同輩混的不是一個圈子,但他因為懷有自己的小心思,也沒有斷了與那些人的聯系。

畢竟是初來乍到,對這京郊大營中的情況不熟悉,要是首戰未能告捷,她滿腔的雄心壯志便無處施展,若是有人可以幫她分擔一下風險,還能順便幫她壯壯勢,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事。

所以李常欣毫不猶豫的應下,拜托王修業要好好發揮一下自己人頭熟的優勢,最好能多拉幾個人入夥。

王修業當即就去尋他的故人,只是對著那些人,他當然是另一套說辭。

“……反正我們就是陪著郡主進山打獵玩一趟,讓她玩得開心盡興,才是最重要的,真要違反了什麽紀律,反正有郡主在,我們也不會有什麽損失。”

“要不是想著大家都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兄弟,郡主那邊也確實缺可以幫忙帶路的人,這種好事可輪不到你們,我隨便給點銀子,找幾個地頭熟的一樣。”

不得不說,王修業的話,正好說中了幾人的心思,樂陽郡主現在可是一般人擠破腦門,都無處巴結的貴人,比那些真正的宗室郡主更受京中上下的重視。

王修業這個最先巴結成功,還成了人家心腹這一,在她因為打算帶人進入京郊大營,卻被罰的情況下,仍能成為被一起帶到軍中的幾人之一,早就讓人羨慕得不得了。

現在他還能想到他們這些哥們,絕對是夠義氣的表現,所以這幾個被王修業挑中的勛貴子弟,都答應得十分爽快,甚至還很感謝王修業。

次日,參加完每天的常規操/練後,約定好的一行十余人,避著人,悄悄來到山下聚集,不熟悉的互通過姓名,認識過後,就一起往山裏走去。

落在後面的吳長庚難掩羨慕的問道。

“王三,你這匹馬是從哪弄的?花了不少吧?”

他一個考科舉的讀書人,竟然弄匹一看就知非同尋常的寶馬,真是太浪費了!

王修業面露略顯矜持的微笑,語氣卻很隨意的回道。

“我的錢都花在買筆墨紙硯上了,哪裏買得起這種關外寶馬,是郡主聽說我的馬早前病逝了,一直沒有遇到合知適,就去聖上的禦馬苑挑了一匹送我。”

是一匹身姿矯健,特別桀驁不馴的寶馬,卻甚合他意的馬,雖然為了馴服它,吃了不小的苦頭,但是馴服之後,一切辛苦都很值得。

這種真正的關外寶馬,絕對屬於千金難尋的至寶,吳長庚聞言,迅速羨慕眼紅,湊近王修業低聲問道。

“你說,我要是現在去跟郡主說,我願意為她鞍前馬後的效忠,她能不能也送我一匹寶馬,要求不高,只要能跟你這匹一個水平就行。”

王修業嫌棄的打馬向前走了幾步。

“我這疾風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寶馬,你還是將要求放高些吧,反正你肯定不會有這機會。”

事實證明,王修業盤算的沒錯,這些雖是在京郊大營中任職,卻胸無大志的勛貴子弟,平日裏沒少來這山裏禍禍,打獵的水平怎麽樣先不說,對這山裏確實夠熟,知道那片區域常有什麽動物出沒。

李常欣想打大東西,便將目標放在數量最多,卻很難打,但是對他們這群裝備良的獵人而言,不在話下的野豬身上,不到半天時間,一群人就滿載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