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誘餌

“呃,做偵探不會像福爾摩斯先生那樣聲名顯赫,反而會惹來很多麻煩,一個化名是很有必要的。”約翰試圖辯解。

他知道,問題關鍵並不在使用假名,而是他用了這麽明顯的假名。

這個假名黑礁鎮的阿貝爾醫生一聽就知道了,而詹森自稱英國人卻對這個假名毫無反應,完全不了解約翰·多伊這個名字在英語語境裏就是“某人”、“某個不知名的男人”的意思。

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紳士怎麽也不應該忽視這點吧?這不就等於自貼“說謊”、或者“讀書太少”的標簽嗎?

當然啦,詹森的情況會更嚴重一點。

因為詹森並不是喬裝打扮的外國人,他連人都不是,所以這算是……裝人失敗?!

現在詹森終於知道約翰·多伊是個假名了,還是意思這麽離譜的假名,詹森肯定想起兩年前在黑礁鎮的經歷了,邪神也要面子的!當邪神發現自己竟然第一次、第二次見面的時候就在偵探面前露了破綻,還是因為讀書太少導致的,邪神會生氣嗎?

約翰打賭蓋密爾不會,詹森就很難說了。

“這個……全都是巧合,我一直使用假名,對誰都用假名。包括寫在行李箱上的名字,銀行戶頭,租房合同上的簽名……”

西風號海難發生之後,約翰的行李箱與隨身攜帶的重要物品就落在了詹森手裏,包括那封寫給康納爾牧師的信件與照片,詹森很可能是因為看到行李箱上的名字產生了誤會。

反正約翰確定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向詹森、蓋密爾報過這個完整的假名。

“約翰這個稱呼不能算假名,我的全名裏面真的有這個詞!我可以對著聖經發誓!”

詹森:“……”

全英國叫約翰的人加起來可以塞滿一百個酒館。

偵探還強調了“全名”裏面有約翰,英國人的名字是由教名、中間名、姓氏組成的。

大部分人只有一個中間名,也有人擁有兩個甚至三個中間名,知道一個名字叫約翰有什麽用?這話說了跟沒說是一樣的!

約翰誠懇地建議:“閣下,我也建議你給自己的假名編得完整一點。”

“不用了。”

詹森冰冷地拒絕,他今天又換上了黑礁鎮酒館初次見面的那套衣服,透過單片眼鏡的反射,淡藍色的眼睛看起來毫無溫度,“我們還是談談加錢的事吧。”

約翰:“……”

詹森加重語氣強調:“這件事本來應該在幾天前就商議的,我還專門去拜訪了你,可惜當時你滿心滿眼只有你的床鋪。”

甚至為了睡覺,不惜曝光蓋密爾的委托內容,氣得詹森原地消失。

“是這樣嗎,我很抱歉。”偵探幹巴巴地說,他根本不信,並且懷疑誘餌計劃也是詹森的報復,報復自己當時調侃邪神的大膽行為。

當然不是。

詹森知道約翰在想什麽,太明顯了。

詹森報了一個日期,這是林德·布蘭登得到信件的時間。

當時詹森還沒有在倫敦遇到蓋密爾呢!

詹森說是去商談,就真的打算找偵探的商談,不是故意坑偵探。

不過……後來生氣了,決定順手坑一下,看偵探上躥下跳。

“現在,我想知道蓋密爾委托你的具體內容。”詹森面無表情地說。

約翰毫無壓力,賣一次邪神是賣,兩次也是賣。

約翰飛快地把那天的情形描述了一遍,包括自己當時的打算與給出的那份書單。

詹森平靜地聽完,然後拿出了一個錢袋丟給偵探:

“這是我的錯,請你現在只為我辦事,人類不算,別的神不行。”

約翰低頭一看,驚訝地說:“西班牙金幣?”

還是十八世紀的美洲鑄造的,含金量超過百分之九十,國王頭像的底部有金羊毛環繞。

許多探險家都想找到那些遭遇風浪沉沒的西班牙寶船。

這一袋金幣,至少三十多枚。

“這可不好出手!要去銀行鑒定兌換的!”

約翰擡起頭,重新拉上錢袋的系繩,一副毫不心動的樣子,“雖然這裏是巡警不管的倫敦東城區,但是酒館裏有人動木倉,還死了人,蘇格蘭場的警探很快就會抵達附近展開調查。那些港口木倉手大喊著我的化名追殺我,路人可能沒聽懂,不過我那些收錢辦事的同行肯定會向警方透露我的存在甚至誣陷我。”

死者曾經是林德·布蘭登的男仆,懷裏還有約翰收買他的錢,酒館老板也能作證約翰請男仆喝威士忌。

那麽約翰·多伊為何刻意打聽林德·布蘭登的消息呢?他是不是想要報復這個導致他落魄的委托人?

林德·布蘭登只要咬死這一點,說自己是潛在受害者,而約翰·多伊被人追殺的事他根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蘇格蘭場就拿林德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