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good boy

高一剛入學那天溫度很高。

我收拾好宿舍,準備打水洗澡,在走廊上和耿一直擦肩而過時,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和這人有點淵源。

耿一直懷裏抱著個盆,兩步三回頭地盯著我看了幾秒,隨即露出驚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禿子哥?”

我幾乎同時認出他。

人沒怎麽變,但黑了,高了,也壯了。我聽到這許久都沒人叫過的外號,眉頭一皺。

耿一直是個二百五,小時候這樣,大了也沒變。他把盆一摔,撲過來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沒見了啊?咱倆怎麽這麽有緣!我就在這間住,你哪兒?”

我喘不過氣,肉貼肉在這個天氣不會讓人愉快,伸手推開。

“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淵源要追溯到小學三年級,他做過我的鄰居。

那個夏天又潮又熱,我頭皮上長了汗皰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頭。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負,碰巧被我看見。

雖然從面相上看不出來,但我確實常有頭昏腦熱、熱血上頭的時候,湊巧路見不平,於是出手相助。打那以後,這小子見我就喊禿子哥,雖然我比他還小幾個月。

沒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區邊上那套帶院的大別墅。離別的時刻沒什麽特別,就像是生命中無數個擦肩而過的人一樣,揮揮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觀主義者,心裏雖然也有觸動,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斷說再見的社會規則,就沒什麽值得難過的了。

更何況玩伴,玩伴,本來就是玩兒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著股傻勁,這點從小到大都沒變。所以久別重逢,相處起來也不覺得尷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問:“你舍友…人怎麽樣?”

青春期時我還有著不值錢的薄臉皮,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就像是暗戀校草的姑娘,想打聽人都要拐彎抹角。

耿一直果然沒多想,掰著手指數:“一個姓程,從外省來的;一個姓周,省籃球隊的,那身板,那肱二頭肌,哎我給你講,他……”

遲遲沒有講到目標人物,我只好打斷:“一間四人,還有一個呢?”

耿一直怪叫幾聲:“哦——那哥們,帥他媽慘了!絕對是硬通貨,不吹牛逼。”

這麽誇張?

我明明不認識裴雁來,卻莫名與有榮焉,半笑不笑回了句:“哦。”

很詭譎的心情。

“好說。”耿一直端起盆:“你跟我去宿舍見見不就知道了。”

男人是得靠兄弟。

一聲兄弟,一輩子兄弟。

耿一直的宿舍基本上已經收拾整齊,但空蕩蕩的沒人在。

直到進門,他這才大夢初醒似的:“哦,對了。人去打水了,估計待會就上來。我是下鋪,這張,床你隨便坐。”

收拾宿舍是臟活,我褲子臟了,即使他招呼我,我也不會沒心沒肺往上坐。

四張書桌和書櫃並排靠在一側墻邊。

這張太亂,我猜是耿一直的;那張桌上擺著紅金相間的膠皮小豬存錢罐,有點兒磕磣,應該不是;那張……

那張桌子上放著瓶香水。

玻璃瓶,但瓶身大半是黑色,方方正正地杵在那兒,看著很有份量,高級感撲面而來——

可我是俗人,第一反應是肯定很貴。

我走近,趴下身子,想看看上面寫的是什麽。

我有點好奇。

我是真的有點好奇。

“媽的,夏天就該喝汽水,爽!禿哥你要嗎?我這兒還有……”

耿一直話癆,一個人就能排一班子戲,自顧自開了瓶可口可樂,汽漫出來時滋滋作響。他後面又說了什麽,我沒怎麽注意。

眼睛代替指腹,我的視線一點點磨過金色的英文字母,嘴唇跟著字母嗡動了幾下。

“Straight——”

“Straight to heaven,‘直達天堂’。”

汽水滋滋聲戛然而止。

我身體過電,竟然突然打了個寒戰。

沉而不啞,重而不厚,聲音很有質感,容易讓人想到華美的黑色天鵝絨。話裏帶著笑意,不重,但很勾人。

我莫名心虛,旋即立正站好。

來人很高,短袖牛仔褲,肩寬腿長,比例好到可以去做男模。他手掌寬大有力,手指非常長,骨節分明,一手拎著兩個暖水壺。

其中一個印著上世紀常用搪瓷缸上的碎花,另一個瓶身純黑,截然不同的風格。顯然幫人帶了水。

他從逆光處走進房間,把水壺放在門口。直至擡起身,我才看清他的臉。

平生第一次要用華美來形容幾步之外的活人,好看得有點兒不太真實。人像是被渡了層金邊,很容易聯想到月桂與阿波羅。

他笑笑,唇角上揚的弧度優雅又自然。

“凱利安的朗姆酒調香,前調偏甜。如果你喜歡,可以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