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三章 全旭的麻煩也是不斷(第2/2頁)

這也不能怪他,主要是他只是一個普通人。

為了將來全家莊鎮的發展和未來,全旭招集了工廠管事、居委會主任以及各級管事,眾人齊聚一堂。

“全家莊鎮是我們共同的家,現在這個家面臨巨大的問題,對於外人而言,全家莊鎮就像一口大肥肉,誰都想來咬一口!”

全旭苦笑道:“我現在需要鎮守遼東,這次也是偷偷回來,一旦朝廷知道,那就麻煩了,不過,我來了,就帶來了解決問題的辦法!”

說到這裏的時候,全旭從桌子下面拿出一把破軍刀放在桌子上面道:“要保護我們自己的家園,那只能靠你們大家,你們所有人,誰搶我們的田地,你們說怎麽辦?”

“跟他們拼命!”

“搶我們的工廠!”

“跟他們拼命!”

“要拼命,當然要有家夥!”

全旭指著破軍刀笑道:“這柄破軍刀,砍人犀利,威力無雙,成本價賣給全莊百姓,光有刀還不夠,還有這個弩機,此弩以精鋼打造而成,重六斤七兩,最遠可射一百八十步,一百步之內,中箭立斃,以成本價,二兩三錢銀子一具弩機,備箭五十支,以及破軍刀三兩銀子一把。沒有官府開具的正式搜捕文書,誰敢強行闖入民宅,威脅你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你們啥都不用多說,直接給他一箭再來跟他講道理!”

眾人深吸一口涼氣。

要知道,在歷朝歷代,一直是禁弩不禁弓,民間可以擁有弓箭,但絕不能擁有弩,究其原因,就是因為弩射擊精準,威力巨大,一個普通人隨便學上幾天就能熟練挑撥使用技巧,一箭射死一名畢生都在苦練武藝的武士!

“十賊張弩,百吏不敢前”,如果民間擁有這等兇器,對官府的威脅就太大了,因此必須禁弩。禁弩嚴厲到什麽程度了呢?民間擁有三具強弩者,一律梟首!現在全旭倒好,居然把這玩意直接賣掉。

全旭可不管那麽多了,原本的時候,全旭確實是想裝備弩機,武裝全家軍將士,可問題是,在全旭的重賞之下,燧發槍已經研制成功,後裝線膛槍已經在研制過程中。

全旭從後世仿制的蠍子弩完全沒有了使用的機會,哪怕弩機威力再強,也強不過二十六毫米口徑的燧發槍。

現在這些沒有用處的弩機,全旭只好武裝給全家莊鎮的百姓,讓他們在大明亂世,依靠自己的能力,建立一片立足之地。

隨後蓋著修武伯大印的行文貼滿了全家莊鎮:“為了防止流寇入侵大名府,家家戶戶都可以登記購買強弩,任何人未經你們同意,又沒有當地官府開具的搜查令,強行闖入你們家裏的,視為流寇,你們都可以用強弩自衛,只要能證明你們是正當自衛的,哪怕把人射死了都是無罪,制式軍用強弩只能用來自衛,不得用來鬥毆甚至仇殺!所有持有強弩者不得未經允許,不得將弩帶出家門半步,違者嚴懲!如果有人用弩進行鬥毆甚至抗法,一律梟首!”

在極短的時間內,這份行文被印刷了數百份,分別張貼在全家莊鎮的大街小巷,或者村頭巷尾。

同時,也有人拿著這份修武伯頒發的行文送到了南居益的手中。

南居益望著這份行文,長長嘆了口氣:“大名府要亂套了!”

亂套不亂套,全旭可不管。

此時,全旭將末日堡壘,還有他的那輛悍馬,以及全家莊鎮積攢的一部分物資,直接轉移到後世。

更讓全旭非常無語的是,他還沒有來得及松口氣,一輛失控的大貨車,居然無巧不巧撞向了體育工廠的大門口,貨車司機當場死亡……

出了人命,公安、交警肯定會抵達體育工廠。

全旭的倉庫裏,有很多東西不能見光,雖然說,警察不一定會搜索體育工廠倉庫。哪怕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敢冒險。

為此,全旭只好把剛剛搬到後世的悍馬車,又挪回全家莊鎮,包括之前存放在體育工廠倉庫裏的火藥、火炮、TNT、M70自動步槍、蠍式手槍、手雷彈、以及其他違禁物品。

這些物資可不輕,可把全旭累得夠嗆,就在全旭吐著舌頭,連擡手都困難的時候,警笛隱隱約約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