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零章 無依無靠只能效忠他
如果真是皇太極的離間記奏效了,為何袁崇煥被抓了以後,一幫禦史言官們噴了八個月,卻沒有噴死袁崇煥?
什麽離間記除掉了袁崇煥這員大將?
純屬可笑,袁崇煥對明朝的危險大於功勞,這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情。
在此後數個月的時間裏,大明的絕大部分文武大臣都紛紛給朱由檢呈上了奏疏,揭發袁崇煥賣主求榮、通敵叛國、收受賄賂、結黨營私等一系列罪行。
這些奏疏中犯罪事實是一道比一道多,犯罪程度是一道比一道狠,可是,崇禎一直都沒有處理袁崇煥。
因為,袁崇煥是他第一個信任的大臣,正所謂愛之深,恨之切。
可惜,袁崇煥辜負了崇禎皇帝對他的信任。
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八月初六,史範上疏揭發彈劾已經辭官歸隱的錢龍錫支持袁崇煥私自誅殺毛文龍,並且後來還默許袁崇煥與皇太極談判議和,稱袁崇煥與錢龍錫“賣國欺君,秦檜莫過”。
史範還指出,錢龍錫接受了袁崇煥十幾萬兩白銀的賄賂,並交代了白銀窩藏的地點,那就是錢龍錫將十幾萬兩白銀存放在了姻親徐本高(已故內閣首輔徐階的長孫)家裏。
史範說得繪聲繪色,猶如身臨其境,本人真懷疑,錢龍錫搬銀子的時候,史範是不是就在現場,不然他怎麽這麽清楚呢?
這就有點誅心了!
大家不要認為在大明晚期收點銀子,是很正常的事情,就自以為是地認為這道奏疏中彈劾的都是一些小罪。這就大錯特錯了!
為什麽這麽說呢?
因為送錢的袁崇煥是薊遼總督,也就是邊疆手握重兵的大臣,而收錢的錢龍錫是內閣大學士,那麽袁崇煥送錢給錢龍錫就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那就是想造反。這可是滿門抄斬、誅滅九族的大罪啊!
十天後,既八月十六日,崇禎在平台召見了內閣、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六科以及錦衣衛等部門的官員,開會商議處理袁崇煥的事情。
崇禎二年(1629)十二月袁崇煥入獄,一群人圍著罵了八個月,終於,罵死了。
事情就是這樣嗎?
不是。
在那群看似漫無目的,毫無組織的言官背後,是一雙黑手。
可是,這雙黑手到底是誰呢?
按照歷史上的記載,兵部尚書王洽被罷免之後,就是梁延棟。
梁延棟是官宦子弟,他的父親是太常少卿,萬歷四十七年進士(二十六歲中進士),先是受在南京兵部擔任主事,改為禮部歷儀郎中。天啟五年,擔任永平兵備道副使從四品,在督撫以下皆為魏忠賢建生祠的過程中,他居然辭職。
崇禎元年復起,以永平兵備道副使,分巡口北道。這個口北道就是當今河北省西北部內外長城之間地區,崇禎二年升右參政。同年十一月四日,遵化巡撫王元雅在城破後自縊,梁延棟就代理遵化巡撫,然後又是兵部右侍郎,兵部尚書。
全旭非常不解的是,這貨的履歷,與袁崇煥一樣,當官六年,官居二品,他總是在最恰當的時間,擔任最恰當的職務,然而,光明正大,毫無破綻的升官。即使官居二品,他才三十六歲。
這雙黑手的影子,更加清晰。
他就是提前安排的,專門用來替代袁崇煥的人。
想到這裏,全旭驚出一身冷汗。
這個幕後黑手,似乎一早就在布局。
城破副手沒有責任,他不是主官,然後以代理的方式升官,來個配低高,再利用收復遵化的功績,光明正大扶正。
偶然一次或者說是巧合,可是,往往最信不過的,就是巧合。
全旭回到全氏大院的時候,神色都是悶悶不樂的。
不過,看到二娘的時候,全旭又將所有的不快和郁悶扔在一起。
他的笑容非常燦爛。
“二娘,吃飯了沒有?”
“還沒!”
“為什麽不吃?”
“等相公回來!”
全旭撫摸著二娘的肚子,問道:“小家夥有沒有鬧騰?”
二娘臉上洋溢的幸福:“沒有,他很乖的!”
全旭與二娘一起吃飯。
全旭可沒有寢不言,食不語的習慣:“二娘,對了,前陣子,三娘跟我說,他娘準備人四喜買個童養媳!”
“相公的意思給她一筆錢?”
全旭搖搖頭:“算了,種地其實很辛苦,他們也沒有勞力,買個童養媳頂什麽用,這樣吧,你安排一下,咱們在商業街新建的店鋪,給他兩間,願意做點買賣就做買賣,實在不行就收租!”
“好的!”
全旭又道:“你不要太辛苦了,有活讓無雙去幹,賬房有周宏儒,不用那麽辛苦,我聽說,你天天熬夜看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