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瓦解宗族勢力,鼓勵個人脫離宗族束縛(第2/2頁)
溫體仁回道。
“沒錯!發諭旨給皇長子,讓他著令輔臣們擬詔於天下,凡宣布脫離宗族者,今後根據審查情況,減輕或不再受株連之罪。”
朱由校說道。
至此,大明的司法進入到了一個新時代。
即宗族之人犯大罪,自己可以不受株連。
但前提是,你得和宗族斷絕關系。
這也算是朱由校順應時代發展需求而做出的司法改動。
在以往,只要事涉大罪,都會株連的,只是株連的族數有差別。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誰讓古代農耕社會是以宗族的方式為基本單位生活呢。
可眼下,大明隨著工業的發展,社會的基本單位已經發生變化。
或者說人們不再需要以宗族的方式為社會基本單位生活。
工人和其他城市市民甚至已經可以以一個小家庭甚至以個人為基本單位進行生活。
而農村,因為官府職能增加,如水利建設、公路建設,且族中有功名的縉紳已經沒有免稅特權,而沒了投獻的必要,且路引制度也取消了,農民流動性增強,所以,宗族的存在也沒有以前那麽重要。
在這個背景下,朱由校改動司法,不再嚴格行株連之事,允許個人脫離宗族,算是順應時代的一個舉動。
也算是對基於農耕文明建立起的儒家倫理的一次背叛。
在這以前,沒誰允許個人背叛宗族的,朝廷也不會允許,因為這會被視為是一種大逆不道的行為。
但現在,基於現實需求,作為統治者的皇帝和他的元輔以及他的長子,率先進行了這樣的一次背叛。
不過,中華農耕文明已有千年之久。
自然,哪怕是因為現實需求而改動一下,也依舊會引起軒然大波的。
所以,當朱由校這道詔令公布於天下後,天下嘩然。
“斷絕與宗族關系者,可以不受株連?!陛下不想滅人九族了嗎?!怎麽這樣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