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立威

書院巷前的大坪上,一根四丈多高的帶鬥旗杆上,一面藍底紅字的旌旗,在北風中獵獵飄揚。

旗面上‘都察院右僉都禦史,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處’一串長長的頭銜,讓人肅然起敬。

旗杆正對著衙門的八字墻。八字墻前,一對石獅子耀武揚威,彰顯著封疆大吏的官威。

挎刀持槍的親兵肅立在柵門內,不許閑雜人等靠近。

柵門外,停了足足十五頂藍呢大轎。

穿著紅色號衣的轎夫,和隨轎的官差胥吏們大氣都不敢喘,仿佛會驚擾到衙門內的諸位大人一般。

今天是新任應天巡撫海瑞正式上任的日子。他所轄的十府一州十一位地方長官,以及蘇松常鎮兵備道、徽寧池太兵備道、督糧道等地方監察官,自然都要前來站規矩。

此時,海瑞一身緋紅官袍,端坐在大堂之上,十五位地方高官全都噤若寒蟬,看都不敢看他一眼。

偌大的巡撫大堂中滿是紅袍、針落可聞。

直到海瑞開口,才打破了這份死寂。

“諸位都是守令、司道一級的正印官,最短的也出仕十幾年,場面話肯定比本院會說。”便聽海瑞沉聲道:“咱們不妨直入正題。”

“請中丞訓示。”蔡國熙等人惶惶然,如老鼠見貓一般。

“吳中乃天下首富之地,如今卻積習生弊,有頹靡不振之跡。本院蒙恩,巡撫江南,當清理積弊、振風隸紀,如此方不負皇恩。”

海瑞朝北方拱拱手,然後斬釘截鐵道:“本院以為,清理積弊、振風隸紀,關鍵是要約束好各級官吏。化民易俗,知府為之,功在一府;知縣為之,功在一縣。地方正印稱職,則一邑百姓安居樂業;不稱職則一邑百姓水深火熱。”

“所謂‘欲安百姓先正守令’,而欲正守令就要先立法度。”海瑞一揮手,田柏光便捧著厚厚的一摞紙頁出來,分發給眾位大人。

“這是本院以在知淳安、興國時所制訂的條約為藍本,結合江南情況,稍微潤色加工,制訂的《督撫條約》三十五條。現在頒行給諸位大人,你們回去後,也要頒行給各州縣,務必命府州縣所有官吏,皆照此執行、不得違反,否則休怪本院嚴懲不貸!”

說完,他啪的一聲,重重拍了下驚堂木。

嚇得一眾四品高官齊齊一哆嗦,趕緊打開手中《督撫條約》拜讀。

簡單說來,這《督撫條約》是海瑞給自己和下屬官吏制訂的法規制度。

總結起來,大概有五個方面。

一是禁止下屬在接待自己時講排場、擺闊氣。譬如規定自己到地方時,官吏不得出郭迎送;本院到處不用鼓樂,不許鋪氈結彩等等。

二是反對侈靡。如規定自己到州縣,只在原有公所居住,不許再行改建;公所中若所有陳設,也只用原物,不得新制;自己到地方吃飯,物價高的地方,每餐不得超過銀三錢;物價低的地方,每餐不超過兩錢。

三是禁止貪汙及化公為私。規定‘不是為公為民、決不支用公物’,不得用公物請客送禮充人情。辦私事要用自己的俸金,如果公私不分,混行支用,便以貪贓論。

四是禁止行賄受賄,規定不許給長官送禮,同時也要嚴防胥吏收受賄賂。如果官員行賄,要加重處罰。

五是嚴懲瀆職。對所有例行和交辦的差事,都要按時完成,否則都要受到懲罰。比如各府縣負責開餉的官軍領不到糧餉,府縣官也不能支取,或者把府縣的俸祿,扣發給官軍。

……

看完這份《督撫條約》,蔡國熙和他的小夥伴們全都驚呆了。

這,這,這還讓人活嗎?

不能受賄、不能貪汙、不能吃吃喝喝,不能講排場,還不能磨洋工……這官當著還有什麽意思?

可海瑞要求他們做到的,同樣也要求自己做到,而且對自己的要求更狠更沒余地。

這讓知府司道們不敢煩言,只用一張張苦瓜臉對著海中丞,可憐巴巴看著他。

“你們不必這樣,這三十五條《督撫條約》,已經比從前我在淳安興國所定的條例寬松太多了。”海瑞卻視若無睹道:“而且每一條,都可以從《大明會典》中找到原文,絕無任何一條是本院憑空造出來,為難諸位的。”

“這……”鎮江的錢知府忍不住小聲道:“中丞容稟,會典多有不近人情之處……”

“因此本院只頒行了三十五條。”海瑞瞥他一眼,淡淡道:“錢知府還嫌不夠,本院現在就可以,專門為鎮江府再加幾條!”

“不不不……”錢知府嚇得毛都炸起來了,忙連連擺手道:“夠,夠,足夠了……”

這不通融還好,一通融還要再給加幾條,這他媽誰能遭得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