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8章 進兩步退一步(第4/4頁)

這三十萬人,需要高強度勞動至少十個月,那就分為兩年完工,210和211年,每年各抽五個月相對農閑的時候來幹活,這樣也盡量不影響農業生產。

朝廷制度規定的徭役期是每個百姓每年一個半月,所以幹五個多月至少相當於三年多的徭役期了。多出來的那每年三個半月,朝廷就要按照“每天二十錢”的官方價給工錢。

一個百姓一年就是兩千一百錢,兩年總計四千二百錢。二十萬民夫的工錢就是八億四。再算上工具開支、口糧補貼……其他林林總總的費用都加上,總開支一般是人員工資的三倍。

所以修這個運河,至少要在民夫身上花二十五億,還要在那十萬正規工兵身上花二十五億,總開支就是五十個億。

所以,才有了李素一開始算的“今年發的新債,在還舊債的同時,還要超發三十億錢”的規劃。按他這個發債,兩年就多發六十億,彌補修運河的五十億開支,還能有點余錢應對突發狀況。

一通操作下來之後,滿朝文武也都發現發行工商抄引債券這個辦法確實好用,不光是當年戰時可以這麽幹,戰後大搞基建,也能用發債來創造貨幣、創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