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5章 工商稅變法(下)

“眾卿今日都辛苦了,傳膳賜宴吧,一會兒三公九卿和兵部民部財部全部官員留下,繼續討論其余條款。”

朝會整整持續了一個上午,都已經明顯拖堂了,劉備還是仁慈,決定開恩賞所有來上朝的官員吃頓飯,然後下午再讓有關部門的人留下繼續討論細節和後續條款。

不過這架勢也很明顯了:後續想提意見的,也只有三大相關部門的人,乃至九卿以上的人能提。其他不是有關部門的,級別低的,一上午你們都沒插嘴,那後面也不用給機會了。

看樣子,大夥兒都是為了防止影響更廣、盤剝更狠的府兵制通過,寧可兩害相權取其輕、通過新的工商稅法了。

朝臣們不管內心怎麽想的,此刻也只能是謝恩皇帝賜宴,草草吃過飯散了。

吃飯的時候,也有幾個朝臣依然不忘抓緊私聊的時機,請教劉巴一些細節,主要是關於上午聊到的“官修運河、道路收取過路費”的具體實施。

比如有些人擔心朝廷組織政府工程會不會在回本算法時把利息算得過高、收費年限過於久——

關心這些問題的大臣,也不一定就是反對變法,更多是自己家族也有點生意,想了解一下未來的相關運輸成本變化。

就像後世聽說“高速公路收費以回本為目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時,大家都要問問高速公路具體收多少年能免費開,免費之前每年收多少錢。

對這些問題,劉巴能解答就解答,不能解答的就表示要到具體實施時再定,而且不能莽撞,要先試點。

總的來說,劉巴和李素之前也私下商議過幾個總指導價,無非是“政府交通基建的投入,需要較長時間收回投資的,收費時不得計算復利,只能按照實際投入每年兩成的利息計算未來收費總額。而且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年利息、即利息不能超過本金四倍”。

如果收夠二十年還是回不了本,後續可以繼續收,但不許再產生利息。所以相當於最多是本息收到投資額的五倍。

而且李素還建議設置了一個最長期限,那就是新建工程如果五十年還無法回本本息五倍,後續也不許再收建設費了,就當是政府投資為虧本部分兜底買單了——

這也是考慮到未來為邊遠地區戰略要地修運河或者類似於“秦直道”的高速路時,不能完全算經濟賬。

哪怕是兩千年後,往邊疆軍事要地修路修運河也多半是虧損的,這種有軍事政治意義的項目,朝廷財政應該兜底一部分虧損。

不過,建設本息不收之後,收費並不是完全停止——因為還存在“養路費”、“河道維護費”,基礎設施也是要定期修整,運河要經常疏浚淤積。

這些錢當然還要給,只是比回收投資期間的費率要便宜很多。可以只收一半甚至更低。

總而言之,這些方面劉巴轉述的操作,基本上都能服眾。

主要是李素這些領域經驗太多了,後世什麽收費高速和鐵路的回本模式沒見過,歷史上古人踩過的坑李素發揮一下常識就能規避掉。

論政府工程的治理和基建狂魔的回本模式,後世之人比古人優勢太大了。

解決了“投資回本收費總額”的問題之後,下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單次收費”。

一開始那些朝臣還以為以後人工運河的單次收費,也是按照貨值的百分之二收的,相當於原本舊法多通過一個郡或者進出港一次的稅率。

但劉巴打消了他們的這種幻想,表示他和李司空討論出來的費率是“運河類過路費,要按照運河沒開通前,走舊航路的平均運費增加額的一定比例”來征收。

這個算法乍一聽讓很多數學不好的官員有些懵逼,最後還是趁著飯點相互討論請教數學好的,才大致明白是怎麽個邏輯——

毫無疑問,這個單次收費額度的算法,李素也是輕易借鑒了後世的常識。

畢竟,運河不光有鴻溝、邗溝那種千裏或數百裏轉運類型的。

更有未來的南陽—潁川運河和靈渠那種絕對距離雖短、但修建難度極高、溝通兩大重要水系、能顯著節約水運總裏程類型的。

如果按照運河裏程收的話,那朝廷就只有積極性去修前一類運河,而不會修後一類了,這裏面必須平衡一下。

就好比後世的蘇伊士運河、巴拿馬運河的收費標準,根本跟運河本身裏程是一百海裏還是二百海裏毫無關系。

蘇伊士運河是按“你不走這兒,繞整個非洲要多開一萬八千公裏,所以我的運河通過費應該按你少走了一萬八千公裏的幾成來算,最終你走運河還是賺的”。

同理巴拿馬運河也是按照“少繞一個南美洲,節約一萬兩千公裏成本”來算的。